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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
一、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总论
研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我们会发现,卷四的论述题,实际上完全可以当作我们所熟悉的论说文来写作的。根据我们对数千篇优秀论说文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论说文都遵循着一种固定的模式。对这种模式进行训练,无疑对应付司法考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这就是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
对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任何一种论述题,我们都可以从下面的模板出发进行谋篇布局。我们把一篇文章分成八个模块(也就是八股),见下表:
表格一:论述题模板式答题技巧布局表
第一股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股
主要概念的界定,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名词解释。
第三股
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四股
提出这个观点有哪些好处?——结果的分析: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五股
如果不这样会有哪些坏处?——反面的论证: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六股
如何做到这样?——方法的分析。可以略写,也可以不写。
第七股
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全面的考虑。进行纠偏和解惑。
第八股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按照论说文的写法来说,并不一定都要求概述原文,但对于一篇完整的议论文来说,所发议论总要有个由头,因此,原材料概述就是这个“由头”。有些类似我们在小学学习课文时老师让做的那个中心思想,所以,这个能力的训练实际是在恢复小学就系统训练过的能力,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叫概述原材料。
既然是概述就要详略得当,既要避免照抄原文,又要把原材料中最核心的文字保留下来。当然,对于比较短的原材料是可以照抄的。文章总的观点是在分析原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主要是判断命题人要考察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这是全篇文章的关键之所在。提出观点一定要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模棱两可。对于评论型的论说文只需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对于观点型论说文,要明确表示自己赞同哪一方的观点。提出观点这一段,可以简要说明原因,也可以仅仅提出观点,留得后面去论证,具体如何操作,以文章整体字数和篇幅的基本要求为准。
第二股,主要概念的界定。这是最简单的问题,但却是大家最容易忽视的问题。很多的考生写的文章缺乏专业水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文章里缺乏法律概念。但我们又不能随意写一些无关的法律概念,针对我们上面提出的观点,来解释论证这个观点所涉及到的法律概念,看起来象名词解释,但却使得我们的文章更像法学的专业文章了。法言法语从哪里来?——就是这样来的。
第三股,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理论的或逻辑的。
解释了基本概念,下面顺理成章的就要解释你为什么提出这个观点了。从法学理
论的高度或者从事件间逻辑关系的角度,这一段可以看作是论证。严格的说它属于论说文的核心部分,但从我们的八股模板法答题技巧来看,是很容易写的部分。也就是我们采取巧妙的办法,把一般议论文写作中最重要的难点部分绕过去了。这一点就象是练武功打基本功一样,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奏效,现在我们不练了,搞些“投机取巧”的法子,直接奔敌之要害了。
第四股,提出这个观点有哪些好处?——结果的分析: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就是举出一些实际发生的例子来证明你的观点正确。任何一个观点都是为了一定的目的提出的,比如刑事诉讼法中“辩诉交易”概念的提出,显而易见刑事诉讼价值中,公正处于首要地位。只有在正义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才能提高诉讼效率;对诉讼效率的追求,不能妨碍公正价值的实现。但公正的优先地位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情况下,为了效率,不得不对公正价值做出适当牺牲。在特定情况和特殊的案件中,诉讼的效率处于优先的地位。这种做法将有利于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率,减轻当事人的痛苦。在这一段还可以举一些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但注意一定不要篇幅太长。
第五股,如果不这样会有哪些坏处?——反面的论证: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比如刑法里的“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中一个重要的修订条款。我国现实的刑事司法经验和刑法研究的理性思考告诉我们,用类推的方式企图不放过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一个极难实现的理想主义目标。“惩罚并非万能”,也不是维护国家统治的惟一最佳选择。企图以否定罪刑法定肯定类推制度,这一以“不变”来应社会行为的“万变”,其结果很容易导致罪刑擅断,刑事司法权滥用等负面效应发生,这是与依法治国根本对立的。
第六股:如何做到这样?——方法的分析。一个好的观点必须是可以在实践中加以利用的,或者是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比如“安乐死”的立法问题,如果你赞同“安乐死”这种做法,那么怎么在立法中得到体现哪?目前世界上除了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是正式让“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外,其它国家都没有对“安乐死”正式立法,其主要原因是限于目前的立法技术、人们的道德水平等因素,一旦不慎,将会给故意杀人以可乘之机。如果你赞同“安乐死”的做法,那么就一定要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法。
第七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全面的考虑。进行纠偏和解惑。论述题一般的考点都是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法学专家的意见也不统一。因此,在阐述你的观点的同时,要注意适当照顾反方面的意见。比如在“包二奶”赠与遗产纠纷一案中,如果你赞同“二奶”具有接受赠与遗产的权力,那么在论述完你的观点以后,要提出如何对婚外同居行为的法律约束问题,以及婚外同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股: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论说文有凤头、猪肚、豹尾之说,凤头就是观点的提出要鲜明、有力;而中间的论证部分要厚实、言之有物,象猪肚那样富有营养;结尾部分要象豹尾那样果断有力,也就是呼应中心观点。对于阅卷老师来说,在紧张的阅卷过程中,对于一篇文章的把握主要是看题目、找观点、注意结尾。只要这三个地方清楚、明白,基本上就能确定你的分数了。
例1:个人悬赏缉凶问题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今年夏天,内蒙古包头市发生一起惨案:熟睡中的 9岁女孩赵雅琴,竟被人不知不觉地劫走,当其父母发现孩子丢失时,马上报案并四处寻找,希望奇迹能够出现,可等来的却是孩子被摧残致死的噩耗。凶手是谁?赵雅琴的父母等了近两个月,仍然没有等到公安抓获真凶的消息,他们越来越觉得愧对女儿,于是他们决定悬赏 2万元(后追加为 5万元),为女儿之死寻找线索。赵先生希望知情者能为其提供线索,哪怕是一个小偷抢人的线索,对破案也许都有帮助。 但是,对于个人悬赏缉凶的做法,各界人士看法不同,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
做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用自己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标题:“个人悬赏缉凶”既合法也合理
第一股: 9岁女孩赵雅琴在熟睡中被人劫走并残害致死。在公安机关2个月没有破案的情况下,他们决定悬赏为女儿之死寻找线索。我认为,根据罪行法定原则,赵先生的做法并没有违法之处,其协助警方寻找破案线索的行为也是合理的。
第二股: 罪刑法定原则告诉我们,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律并没有限制公民对于刑事案件进行悬赏获取线索的权利。
第三股:因此,赵先生“个人悬赏缉凶”的做法没有违法的地方。它既不是通缉令,也不是那种所谓的悬赏通告,因为悬赏通告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的一项权利,公民的这种个人悬赏行为,从形式上来看,是典型的民事行为,因为它是公民发出一种邀约,对完成他所提出要求的人付一定金钱的承诺。
第四股:“个人悬赏缉凶”可以帮助警方获得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充分发挥有限的办案资源的作用。我国由于经济尚不发达,国家在办案经费方面的投入受经济能力的制约,在这种警力有限的状况下,公民个人有能力协助警方获取有价值的办案线索不是一件好事吗?最起码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提高破案率,增加打击罪犯的力度。因此,“个人悬赏缉凶”的行为是合理的。
第五股:如果坚决杜绝“个人悬赏缉凶”,认为抓罪犯仅仅是警察的事情,和一般公民没有任何关系,人民这个汪洋大海岂不成了罪犯逍遥的天堂?
第六股:“个人悬赏缉凶”是帮助警方、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任何公民都有权力把警方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警方尚未定性为犯罪行为的,公民在自发的“扭送”行为发生时,首先可以采取110报警的手段。如果嫌疑人有再次逃脱的可能,可以采取“扭送”行为。
第七股:当然,“个人悬赏缉凶”在操作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不要超过了公民可以作为的权限。首先,不能干扰警方的侦察工作,注意对警方办案过程的保密;二是不要侵犯别人合法权益,如侵犯公民隐私权、肖像权等,避免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而做出违法的事情。
第八股:综上所述,“个人悬赏缉凶”并没有什么不妥当之处,只要注意分寸,不要涉嫌干扰破案或者侵犯别人合法权益,公民是有权利决定是否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进行“个人悬赏缉凶”的,因为,“个人悬赏缉凶”既合法又合理。
二、三块五段论八股论述题写作模板
按照八个模块来写未必就一定要写成八段,由于应试作文的特殊性,时间往往很紧,因此,我们把上述的八股合并成三块五个段落,会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容易获得高分。这就是本书重点介绍的“三块五段论八股论述题写作模板”
议论文三大块:引论、本论、结论。
(一)引论部分一段,也就是八股中的第一股:
第1段:首先引述(概括、整理,越短越好)原材料,并进而提出你的观点,并下一个断语,最好能涵盖你下面三段将要涉及的内容。
(二)本论部分三段,含八股中的二、三、四、五、六、七股:
第2段:针对主要问题列出分论点进行分析,过程分四个步骤:
第1步,界定问题,通过解释概念把问题揭示出来;第2步:引出论据进行论证来支持你的观点;第3步,分析原因;第4步:总结本段并呼应总论点,注意语言的运用。
第3段: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论述你的观点,可以采取举例的方法。
第4段:为你的观点的找到方法的支撑点,要让人觉得是切实可行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反方面的意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三)结论部分一段,既八股中的第八股:
第5段:总结全篇文章,可以用明言警句或者法学谚语来作为结尾。但一定要用的恰如其分,避免弄巧成拙。
这样,我们就成功的将论述题变成了有五个段落的固定格式的文章。上面的八股可以简写为:
第一段:抄原文,提观点;(四行,100字)
第二段:析概念,写原因;(六行,150字)
第三段:如何好,如何坏;(六行,150字)
第四段:怎样做,注意点;(5行,125字)
第五段:喊口号。(2行,50字)
根据司法考试对论述题的答题要求,如果题目要求字数500字的话,我们对各个段落的字数设计大致为:第一段4行(含标题)100字左右,第二段6行150字左右,第三段6行150字左右,第四段5行125字左右,第五段2行50字左右。这样,整篇文章将会控制在575字左右。
字数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的考生在考场上容易忽视这个问题,一定要有一个强烈的观念,那就是:字数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到你文章的得分!
按照目前司法考试对论述题的答题要求,500字是最低的要求,但决不是说越多越好。最好的字数应该为600字左右,也就是在550-650字之间波动,最低不要少于550字,最高不要超过650字,否则,都将影响你的得分。计算字数不是一个一个的去数,而是直接按行来计算的。比如2008年司法考试卷四的答题纸是每行25个字的方格,和我们中学用过的作文本是一样的,事先根据你的写作习惯数好格子,写作时严格按照规划好的来写,误差不要超过一行。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按照三块五段论模板法答题技巧是很容易谋篇成文的。但是,在实际的写作中,仍有很多的考生不能得到一个较高的分数。究其原因,是对于一篇材料的主旨不清楚,对于材料中的要点不明晰,对于写作要求考察到的知识点比较模糊。因此,我们下面的练习,除了通过一些实例来熟悉三块五段论模板法答题技巧外,还必须提升自己快速找到文章“要点”的能力。
也就是说,我们的练习重点在两个部分:一个是三块五段论八股写作模板的基本写作思路;另一个就是对于原材料中包含知识点的提炼,我们称为“要点”。
下面的练习,我们将围绕这两个部分展开。
三、三块五段论八股论述题写作模板练习
现在从上面的案例开始练习。个人悬赏缉凶一案所涉及到的知识点,我们统一用“要点”来表示。
【要点提炼】 要点一:罪刑法定原则。要点二:可以理解为民事邀约。
要点三:符合效率原则。要点四:注意法律的边界。
模板一:论述题三块五段论标准型写作模板(要求字数500字)
第一段(100字)
4行×25个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抄原文,提观点)
第二段(150字)
6行×25个字
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写原因)
第三段(150字)
6行×25个字
从正反两面论述提出这个观点的好处和坏处。(如何好,如何坏)
第四段(125字)
5行×25个字
如何做到这样及应该注意那些问题?(怎样做,注意点)
第五段(50字)
2行×25个字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喊口号)
我们可以把例1的范文组织成下面的文章:
范文1: “个人悬赏缉凶”既合法也合理
9岁女孩赵雅琴在熟睡中被人劫走并残害致死。在公安机关2个月没有破案的情况下,他们决定悬赏为女儿之死寻找线索。我认为,根据罪行法定原则,赵先生的做法并没有违法之处,其协助警方寻找破案线索的行为也是合理的。(抄原文,提观点)
刑法定原则告诉我们,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律并没有限制公民对于刑事案件进行悬赏获取线索的权利。因此,赵先生“个人悬赏缉凶”的做法没有违法的地方。它既不是通缉令,也不是那种所谓的悬赏通告,因为悬赏通告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的一项权利,公民的这种个人悬赏行为,从形式上来看,是典型的民事行为,因为它是公民发出一种邀约,对完成他所提出要求的人付一定金钱的承诺。(析概念,写原因)
“个人悬赏缉凶”可以帮助警方获得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充分发挥有限的办案资源的作用。我国由于经济尚不发达,国家在办案经费方面的投入受经济能力的制约,在这种警力有限的状况下,公民个人有能力协助警方获取有价值的办案线索不是一件好事吗?最起码可以提高办案效率,提高破案率,增加打击罪犯的力度。因此,“个人悬赏缉凶”的行为是合理的。如果坚决杜绝“个人悬赏缉凶”,认为抓罪犯仅仅是警察的事情,和一般公民没有任何关系,人民这个汪洋大海岂不成了罪犯逍遥的天堂?(如何好,如何坏)
“个人悬赏缉凶”是帮助警方、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任何公民都有权力把警方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警方尚未定性为犯罪行为的,公民在自发的“扭送”行为发生时,首先可以采取110报警的手段。如果嫌疑人有再次逃脱的可能,可以采取“扭送”行为。当然,“个人悬赏缉凶”在操作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不要超过了公民可以作为的权限。首先,不能干扰警方的侦察工作,注意对警方办案过程的保密;二是不要侵犯别人合法权益,如侵犯公民隐私权、肖像权等,避免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而做出违法的事情。(怎么做,注意点)
综上所述,“个人悬赏缉凶”并没有什么不妥当之处,只要注意分寸,不要涉嫌干扰破案或者侵犯别人合法权益,公民是有权利决定是否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进行“个人悬赏缉凶”的,因为,“个人悬赏缉凶”既合法又合理。(喊口号)(全文900字左右,抄写到格子本中,压缩至660字以下)
四、热点问题精讲(一)
1.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和谐理念在中国的发展: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理念在我国是不断丰富的过程,和谐社会理念是古今中外人类共同追求的。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大治,长期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价值理想和奋斗目标。无论是商周以前禅让制的王道之治,还是《礼运》篇“大同”的理想世界,以至孙中山“天下为公”的共和理想,都没有放弃建构和谐社会的追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这个决定第一句话就是“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最近召开的十七大会议又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的口号。可见我们对和谐社会的追求从没间断过,又说明了我们的社会还不够和谐,需要我们去完善。
要点一:
要点二:
要点三:
要点四:
要点五:
2. 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界定
[案例]被告人张津龙,男,29岁,河北省新乐县人,系个体业主。2000年某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张津龙在某市场卖布。刚饮过酒的被害人李志泉走过来指着一块布要张拿给他,张问明情况将布拿给李志泉。李接过布简单看了一下,嫌布小,即扔到张津龙的脸上,张拿过布也抽了李志泉的面部一下,双方发生口角,后经他人劝开。张津龙为避免事态扩大,急忙收拾部分布离开市场。当日下午5时许,张津龙返回市场收拾余下的布时,被等候多时的李志泉发现。李即追上去用拳头击打张的面部。将张的近视眼镜打碎落地,眼镜碎片划破了张的眼皮,但张没有还手。接着李又用右臂夹住张津龙的颈部,继续殴打张。由于李身高体壮,张身体瘦小,张挣脱不开。张津龙为逃脱挨打,情急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着李志泉乱捅,将李的右手臂捅伤,但李仍未停止对张的殴打,张又将李的左腹部捅伤,李才将张放开,张也没有再捅李。李志泉的腹部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张津龙的行为属于防卫性质没有异议,但对其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有两种不同意见,你的意见?
要点一:
要点二:
要点三:
要点四:
要点五:
五、要点、写作提纲及范文分类练习
根据司法部论述题阅卷的评分标准,阅卷老师在阅卷前事先要对各种文章进行大类划分,在阅卷时根据总体印象得出该考生应该归类在哪个分数档,然后再根据具体的文章给定具体的分数。2008年的论述题(第七题)的分数为25分,共分为五类文章:
1.20分以上是一类文章; 2.15分-20分是二类文章;
3.10分-15分是三类文章; 4.5分-10分四类文章;
5.5分以下为五类文章。
按照我们的模板法训练模式,一般情况下是能保证得分在三类以上的。模板一的写作模板是标准模板,是正常情况下写作论说文的基本思路,由于司法考试论述题的特殊性,对法律的专业性要求比较强,因此,我们可以将论述题的答题模板划分成三类,供考生在考场上根据自己对题目进行分析后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用那种模板进行写作。
第一类:最佳的写作模板是模板一的标准型模板和模板二的概念型模板。阅卷老师肯定会对熟悉较多法律概念和术语的考生格外垂青,因此,如果你通过对原材料的分析,能找到案例中或者题目中所隐含的几个法律概念,就可以采取下面的概念型模板进行写作。这样,整个文章会显得理论功底深厚,法律专业性强,再加上我们模板的规范性与严谨性,获得较高的分数就比较容易了。但这样的写法一定要注意认真的审题,最大的失误莫过于对题目的本意把握偏差而导致跑题,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这种概念型写作模板就反而成了最糟的模板了,因为你解释的几个概念都只能起到“离题千里”的负面作用了。因此,论述题获得高分的关键,在经过了我们系统的模板化训练后,就仅仅取决于是否能正确理解题意了,这也将是我们下面将要训练的重点。
例2: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本题20分) 材料:据新华社4月13日电:2006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报道: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
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400字。
【要点提炼】 要点一:政治的概念,法的概念,法与政治的关系。
要点二:法的作用。
要点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模板二:论述题三块五段论概念型写作模板(要求字数500字)
第一段(100字)
4行×25个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抄原文,提观点)
第二段(150字)
6行×25个字
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1,写原因)
第三段(150字)
6行×25个字
次要概念的界定。对所提观点支持――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2,写原因)
第四段(125字)
5行×25个字
相关概念的界定。法律的系统性对所提观点的支持――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3,写原因)
第五段(50字)
2行×25个字
可以简单提出支持改观点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喊口号)
范文2: 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抄原文,提观点)
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法的内容反映政治的要求,政治的变动也会影响法的发展。法理受政治的制约,为政治服务,同时法律又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法治国家的政治活动都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受法律的规范、保障和制约。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都表现为不断改革和完善法制的过程。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析概念,写原因)
法律是以人类行为的规范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的角色出现的。法的作用主要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律通过“令人知事”、“规矩绳墨”的手段来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进而达到“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的社会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是依法治国,即通过的法指引、评价、预测、教育以及强制的作用,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并进而管理公关事务和实现阶级统治。(析概念,写原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其核心是依法治国。法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而起到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并进而来“管理众人之事”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析概念,写原因)
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要想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必须做到三者的有机统一。(喊口号)(把上面730字的文章压缩至550字以下抄到格子本中)
第二类:实际上在考场那种紧张的环境里很难有全面思考的时间,再加上复习时间短,法律功底不深等原因,大多数情况不知道论述题要你写什么,能找到一个切入点已经很不错了。前两段写完后,后面的三段无法按照表格六要求的标准模板来写作,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进行适当的变化,如果字数、整洁程度、文字的逻辑性等能做的不错,照样可以得一个比较理想的分数。这样的变化根据组合可以产生六种变化。如模板三、模板四、模板五、模板六、模板七、模板八。
模板三的变化为:第一段:抄原文,提观点;
第二段:析概念,写原因;
第三段:如何好?
第四段:如何坏?
第五段:喊口号
显而易见,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三、第四段,其它段落基本没有变化。从这里我们会更清楚的体会到这种论述题的写作重点,就是第一段和第二段,而这两段中,有相当的篇幅是对原材料的概述和对基本法律概念的解释,真正需要考生有“创造性”的文字就是“提观点”三个字,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论述题的写作就会显得非常的轻松愉快,因此,我们的训练重点也必将是对材料核心思想的把握。下面列出变化的几种模板。
例3: 二奶遗产继承问题
沪州市黄永彬于1994年与张学英相识,开始同居。其妻蒋某发觉后,多次劝告无效。1996年底,黄与张共同租房公开一起生活。2001年4月18日,黄因患肝癌立下遗嘱,决定将其“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购买的沪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其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此遗嘱于4月20日得到公证。黄死后,蒋、张二人对此遗嘱的执行发生争执。为此,张起
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蒋某履行遗嘱。10月11日,法院在第四次审理后认为,尽管《继承法》有明确条文,遗嘱也是真实的,但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虽系黄永彬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其内容和目的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法院对该份遗嘱不予采信。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根据法学基本原理对上述事件加以评论。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500字。
【要点提炼】 要点一:法与道德的关系。
要点二:法无禁止即自由。
要点三:引德入法的危害。
模板三:论述题三块五段论变化型写作模板(要求字数500字)
第一段(100字)
4行×25个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抄原文,提观点)
第二段(150字)
6行×25个字
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写原因)
第三段(150字)
6行×25个字
坚持这个观点会有哪些好处?从正面进行论述,可以举例说明。(如何好)
第四段(125字)
5行×25个字
不坚持这个观点会有哪些坏处?从反面进行论述。(如何坏)
第五段(50字)
2行×25个字
可以简单提出支持改观点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喊口号)
范文3: 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
黄某因患肝癌立下遗嘱,决定将其“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购买的沪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和其非法同居7年的“二奶”张某。并将遗嘱进行了公证。黄死后,其妻蒋某实际控制财产拒不交付于张某。为此,张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蒋某履行遗嘱。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继承法》有明确条文,遗嘱也是真实的,但其内容和目的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法院对该份遗嘱不予采信。很显然,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抄原文,提观点)
法和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且互相渗透。但其区别也是很明显的,法以国家政权的建立为基础,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它是人们需要自觉遵守的。黄某和张某非法同居达7年之久,违反了善良的社会风俗,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个行为和本案的遗产继承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它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法院应该根据《继承法》的明确规定,判定遗产继承有效。(析概念、写原因点)
法无禁止即自由。法律做出限制某种行为的规定是需要慎重的,因为一旦做出了规定,就意味着所有的人必须遵守。限制不是法的本意,自由才是法的目的。这是人民自由和自身安全感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必须有充分的自由,否则就不是市场经济了。有了这一原则,人们才敢于放心大胆去做一切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整个国家也才能富有活力。(如何好)
黄某遗赠给张某的财产是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关于两人之间遗产继承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参照。黄某明确无误的意思表示并没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之处。他完全可以按照的自己的意思来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法院以两人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为由的判决属于引德如法,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这种以道德取代法律的做法是错误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道德却不能取代高位的法律。(如何坏)
综上所述,法和道德各有其适用的范围。在法律实践中不能用道德来代替法律,那样只能是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应该把法律的归还法律,道德的归还道德。(喊口号)
(全文950字左右,抄写到格子本中,压缩至660字以下)
例4: 网络虚拟财产问题
龙纹剑、霓裳羽衣、裁决之杖„„这些都是时下盛行的网络游戏里价值不菲的“装备”。这些虚拟的武器装备正引来越来越多意欲图利的“网络黑手”。
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全国首例虚拟财产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虚拟财产具有价值含量,因此判定被告在游戏中恢复原告丢失的虚拟装备。
本案原告李宏晨,在过去两年花费了几千个小时的精力和上万元现金,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积累和购买了各种虚拟“生化武器”几十种,但2003年2月的一天,当他再次进入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库里的所有武器装备都不翼而飞。
经过查证,2月17日,这些装备被一个叫SHUILIU0011的玩家盗走。李宏晨找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涉,但北极冰公司却拒绝将盗号者的真实资料交给李宏晨。于是李宏晨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桩虚拟财产终获得法律保护的首个判例,引起了人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关注。
做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法学和社会知识谈谈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看法。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要点提炼】要点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要点二: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必要性。
要点三:保护虚拟财产的做法。
模板四:论述题三块五段论变化型写作模板(要求字数500字)
第一段(100字)
4行×25个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抄原文,提观点)
第二段(150字)
6行×25个字
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写原因)
第三段(150字)
6行×25个字
坚持这个观点会有哪些好处?从正面进行论述,可以举例说明。(如何好)
第四段(125字)
5行×25个字
如何做到这样?可以写出具体操作的措施和流程(怎样做)
第五段(50字)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喊口号)
范文4: 网络虚拟财产也是财产
游戏玩家李宏晨,在过去两年花费了几千个小时的精力和上万元现金,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积累和购买了各种虚拟“生化武器”几十种,但2003年2月的一天,当他再次进入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库里的所有武器装备都不翼而飞。后得知,这些装备被另一玩家盗走。于是李宏晨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全国首例虚拟财产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虚拟财产具有价值含量,因此判定被告在游戏中恢复原告丢失的虚拟装备。很显然,网络虚拟财产也是财产,需要立法予以保护。(抄原文,提观点)
“网络虚拟财产”,一般是指网民的QQ号码、“QQ服装”、“QQ空间”、电子邮箱帐号、网络名字以及网络游戏玩家在游戏中的帐号、积累的“货币”、“宝物”、“武器装备”、“建筑设施”、“宠物”等“财产”。财产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学者称之为有形财产,如土地、房屋、服装、机器设备等;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智力成果,如专利、作品、商标等;三是受法律保护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如企业名称、商业秘密等。后两项学者称之为无形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具有商品的属性。因此,网络虚拟财产也是财产。(析概念,写原因)
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必要性。民法的功能就在于确定权利的归属和维护交易的安全。其目的在于保护主体合理的、正当的利益。对合法的利益,应当予以权利的保护。权利的本质乃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凡依法律归属于个人的利益,无论精神的或物质的,即为权利。所谓利益,本质上讲,利益是社会主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化形式;它表现了社会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关系和构成了人们行为的内动力。网络虚拟财产是主体花了大量时间、金钱、精力所取得的,对主体具有积极的意义,是主体的利益,当然应该视为权利,法律应当承认这种财产利益,并保护这种财产利益。(如何好)
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可以采取司法解释的途径。对我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的“其他合法财产”作扩大解释,将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其他合法财产”内。或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作出解释,把购买网络服务的行为也视为消费行为,这样在网上获得的虚拟财产就可以适用该法第7条规定的“财产安全”。(怎么做)
综上所述,法律源于生活,法律高于生活,法律更应关注生活。网络已成为生活的组成部分,网络虚拟财产产业已实然存在。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理论应更新,我们的观念亦应与时俱进而不能拘于传统理论的束缚。网络虚拟财产是多元财产形态的一种,理应受到民法的保护。(喊口号)
(全文1000字左右,抄写到格子本中,压缩至660字以下)
例5: 网络通缉问题
在某网站论坛上,一条名为,《忍辱生下孩子,奢望宝宝能见父亲一面!》的帖子引来了众多跟帖。帖子是一个网名叫“意悠然”的女子发布的。“意悠然”述说了她跟一个24岁的男子在网络聚会上认识、同居并怀孕的过程,但因为“意悠然”自身方面的原因和男子家人的反对,最终没能结婚,男子也突然消失,至今没有出现。在生下孩子并与男子的亲属交涉无果后,“意悠然”选择了“网络通缉”的方式找人,在全国各大网站BBS发出网络通缉,帖子中还贴有10张相片,包括两人的合影、婚纱照和婴儿的相片,并公布了孩子父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以及毕业学校和时间。“意悠然”说:“最想的是让孩子见见父亲,我们都有错,所以我不想去追究过去的事情,我要做的是对孩子负责,也希望他像个男人。”多数网民在对“意悠然”表示同情的同时,纷纷用激烈的言辞对“负心男”进行指责,其中不乏谩骂和诅咒,并有人开始查询男子的行踪。因为男子的姑妈曾经代表侄子出面跟“意悠然”交涉过。几名网民公布了男子的姑妈在南京的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
请:运用民法原理对“意悠然”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要点提炼】 要点一:隐私权的概念。
要点二:个人权利的边界。
要点三: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
模板五的变化为:第一段:抄原文,提观点; 第二段:析概念,写原因;
第三段:怎样做? 第四段:注意点?
第五段:喊口号
模板五:论述题三块五段论变化型写作模板(要求字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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