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0人,各招生专业见附表1。实际招生人数以
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录
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与专
业学位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只是在培养方案与目标方面各有侧重:学术学
位侧重于研究生学术理论水平与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医学”硕士
学位;专业学位侧重于临床操作技能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
医学”或“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
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
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至日期(2012年11
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
日)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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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②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
筹经费;③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一篇;④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考生网上报名后即将③、④所述复印件材料速寄到我校研究生处,否则不予准考。
复试时要交验证书或正式成绩单及论文原件;⑤初试合格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
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见附表2)。
6.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以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①非医学门类(10[医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专业,
只允许报考基础或药学专业。
②非临床学科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
允许报考学术学位。
四、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
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
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请考生参考国家统考科目考
试大纲进行复习准备。
2.我校命题科目:护理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由我
校自主命题。涵盖课程如下:
①308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占50%;
②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③701药学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④702药学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占50%;
⑤703药学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占50%;
⑥704中药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⑦705中药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占50%;
⑧706中药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占50%。
五、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两个阶段:①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2年10月10
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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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日(每天9:00-22:00)。②现场确认:考生须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缴费、
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考生同时要符合我校的要
求),并保证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的准确、属实。①网上报名后,我校将重点核
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
考;②复试报到时,我校将重点查验考生学历证书(学籍证明)原件等,并收复
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或录取。以上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七、初试安排
1.准考证下载: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
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
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即现场确认的报名点(与网报时一致)。
八、复试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2013年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分数线者,都可以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13年4月中旬左右;复试内容: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与实
践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等。具体要求详见我校
当年复试工作安排。
九、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分数线。
2.调剂考生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调剂(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初试科
目须与我校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而言:调入专业的代码以1002、
1005、1006、1011、1051开头的,初试科目须相同;调入专业的代码以1007、1008、
1056开头的,初试科目须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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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校不接收非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的考生调剂,即不跨专业门类调剂;且只
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调剂,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须是
10[医学]。
十、录取相关
我校坚持初试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确定
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当年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录取类别:包括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4种类型。
1.定向、非定向: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及生活补贴由国家提供。
2.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属于国家计划外招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或个人
提供。委托培养没有生活补贴,自筹经费有生活补贴。
十一、就业政策
1.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2.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照协议书回定向单位、委托单位就
业。
十二、特别说明
1.每位导师在招生当年最多只允许招收3名硕士研究生。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试各阶段相关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处主页(http://210.36.99.22/)
及时更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0771-313921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Email:yjs@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邮政编码: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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