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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产品包装运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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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产品包装运输 通用工艺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 二00二年八月 目 录 1.适用范围。。。。。。。。。。。。。。。。。。。。。。。。。。。。。。。。。。。。。。。。。。。。。。。。。。。。1 2.编制依据。。。。。。。。。。。。。。。。。。。。。。。。。。。。。。。。。。。。。。。。。。。。。。。。。。。。1 3.尺寸限制。。。。。。。。。。。。。。。。。。。。。。。。。。。。。。。。。。。。。。。。。。。。。。。。。。。。1 4.包装形式及适用产品类型。。。。。。。。。。。。。。。。。。。。。。。。。。。。。。。。。。。。。。1 5包装技术要求。。。。。。。。。。。。。。。。。。。。。。。。。。。。。。。。。。。。。。。。。。。。。。。。4 6吊装。。。。。。。。。。。。。。。。。。。。。。。。。。。。。。。。。。。。。。。。。。。。。。。。。。。。。。。。7 7装车。。。。。。。。。。。。。。。。。。。。。。。。。。。。。。。。。。。。。。。。。。。。。。。。。。。。。。。。9 8运输。。。。。。。。。。。。。。。。。。。。。。。。。。。。。。。。。。。。。。。。。。。。。。。。。。。。。。。。9 9.卸车。。。。。。。。。。。。。。。。。。。。。。。。。。。。。。。。。。。。。。。。。。。。。。。。。。。。。。。9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钢结构类产品的包装、吊装、装车运输工序的质量控制。 2编制依据 2.1各项目包装要领书. 2.2各供货合同包装要求. 2.3《包装国家标准汇编3》 2.4包装应根据产品的外形尺寸、结构特点、重量大小、路程远近、运输方法(铁路、公路、水路)等特点进行,必须具有足够强度,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安全可靠运抵目的地. 3尺寸限制 3.1.1铁路正常运输限制:长×宽×高=13m×3.4m×3.6m 超限制尺寸可为:长×宽×高=19m×4m×4.4m 3.1.2公路正常运输限制:长×宽×高=18m×2.6m×4.2m 超限制尺寸可为:长×宽×高=20m×6m×5m 4包装形式及适用产品类型 4.1铁排子包装: 此包装形式适用于板片类或长而薄的散件类包装,包装设计时板片加固件与包装排子上压盖成90°。板片两端伸出排子长约0.2L,但最长伸出尺寸视板片具体情况不能超过2m,常见形式如下: 图一适用于直板片的包装;图二适用于三角板片的包装。图三适用于导流板或圆筒形产品的包装。 图一 图二 图三 4.2铁夹子包装 对于型钢类钢结构本身刚度大,不易变形(如H型钢、槽钢、口子钢、管子等)的特点,采用此种包装形式。包装时考虑所用排子底部槽钢支撑的型号及垫高高度,其中最常见的形式如图四所示。. 图四 4.3裸装 适用于形状不规则,重量、体积较大,本身刚度足够的钢结构件的包装. 对于裸装件,要避免物件直接触地,与地面接触部位应垫木方。支撑点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应优先考虑利用物件本身的结构(如支撑点、吊耳、螺栓孔等)。 4.4捆绑 适用于杆件、管件类产品的包装,捆绑要用打包带进行包扎。 4.5箱式包装 适用于形体小的散件包装。 箱式包装常见的包装形式有木箱、铁箱、铁笼子等.对于箱式包装要根据散件重量、形状以及包装要求设计包装箱的尺。其中木箱承重不应大于3吨,必要时用打包钢带紧固,以防止散包。 4.6其它包装形式 根据产品的特殊形状或特殊要求等设计特殊的包装形式,具体见相应详细的包装设计。 5包装技术要求 5.1铁排(夹)子包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5.1.1在铁排(夹)子的制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包装图纸进行,焊接尺寸满足包装设计要求,焊接后清除熔渣和飞溅物。必要时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 5.1.2选用合适规格的包装用螺杆、螺母. 5.1.3所有包装必须按包装图或包装清单进行。包装过程中物件本身直接接触能够保证稳定牢固的,且不能引起物件变形及划伤等缺陷的,可尽量不垫木块,以防运输过程中松动后脱落,所有垫木块地方必须保证封排后能压实。 5.1.4吊装过程中应在指定的吊点挂钩、索扣,严禁物件喷漆表面被划伤,一旦出现应立即修补。 5.1.5包装时,禁止使用撬棍直接在已涂漆的表面作业,必须垫木板。 5.1.6封排时,紧固螺栓要用力均匀,防止人为的使板片、铁排子变形。 5.1.7所有采用压条的排子底面螺母要求拧紧并点焊,排子顶面要用双螺母拧紧,以防运输过程中松动脱落。 5.2裸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5.2.1所有裸装件底部必须垫木方,避免物件直接接触地面,木方截面尺寸不得小于100 mm×100mm。 5.2.2木方必须用10#或12#铁丝或使用螺栓与产品紧固,防止脱落。 5.2.3裸装件起吊时,必须在指定的部位吊挂索具,以防产品变形或坠落。 5.3捆绑包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5.3.1所有捆绑件必须摆放整齐、规则,底部垫木方,用打包机或铁丝紧固住,并设置吊点。对带有丝扣的工件应涂黄油并用 5.4木箱包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5.4.1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清单进行,如发现有漏件、缺件、多件者必须通知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确认. 5.4.2螺栓、螺母等标准件的包装必须采用硬包装,即不同规格的标准件用小木盒或纸箱装.如若包装不严实者,可用麻袋重新装一遍.不同材质(如35CrMo钢与35#钢)者必须分开包装(指螺栓、螺母)(本包装可采用将一个木箱中间用隔板分离的办法).机加工面应涂黄油,垫油毡纸.易损件(如垫片等)、白钢件等应单独分隔加固包装,再装入木箱. 5.4.3木箱内包装件要合理摆放,逐件清点.要把重的物件装在箱的下部,以降低包装重心,重心不能超过箱高的二分之一.包装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木箱. 5.4.4木箱底部要用100×100mm的木方块垫离地面100mm. 5.5重心、吊点 5.5.1所有包装必须清楚地作出重心标记。 5.5.2所有包装必须用白色油漆标明起吊点。 5.5.3其它标志 (1) 防雨、防湿等作业标志; (2) 有禁焊要求的禁焊标志; (3) 其它特殊标志; 5.5.4以上标志在捆扎件等产品上无法标志时,可采用铁皮或塑料标签固定在适当部位。 5.6包装唛头及包装清单 每个包装排子两个相对面上要贴好两个唛头以及包装清单(包装清单用透明防雨塑料袋密封)。 5.6.1唛头填写内容: a合同号(Contract Number); b装运标志(Shipping Mark); c包装号(Packing Number); d毛重/净重(Gross Weight/Net Weight); e尺寸(长×宽×高)厘米(Dimension L×W×H cm); 5.6.2包装清单填写内容: a包装号(PACKAGE NO); b 重量(G.W/N.W); c尺寸(DIMENSION L×W×H); d数量(Q’TY); e图号、件号、名称(DETAIL DWSCRIPTION); f备注(REMARKS); 5.7对于产品上的丝扣在包装前应抹上黄油并用黑胶布缠好,必要时应加防护罩保护,防止碰坏丝扣。 5.8包装过程中,应视包装产品的特点,考虑到运输、多次吊装等,增设合理的加强筋、挡板、防护罩、吊耳等,以保护好产品。 5.9对于不锈复合钢板、不锈钢制作的产品,应用帆布或塑料布包扎好。 5.10所有包装架应手工除锈(去掉松散氧化皮和铁锈、杂物等),刷铁红防锈漆一道。 5.11包装过程中所使用的木方必须干燥,且木质较好。 5.12包装过程中,应清除产品上的灰尘等杂物,不得乱踏,并保护好产品的标识。 5.13所有包装完毕后须经质检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6吊装 6.1木箱类 6.1.1吊装时,必须按照木箱上所标识的吊点挂钢丝绳.且要系好溜绳,吊装要平稳,装车时一定要摆放平稳.严禁其它杂物垫在木箱下方,使木箱失稳。 6.1.2木箱上部严禁摆放其它杂物,以压坏木箱,或运输中碰坏木箱。 6.1.3吊装时,严禁在吊车臂长不足的情况下,使用钢丝绳拖拉包装件,吊装件下落时,严禁加速度产生,匀速下落。 6.2钢架类 6.2.1 吊装时,必须按照所标注的吊点挂钢丝绳。 6.2.2吊装要平稳,摆放要整齐,平稳。 6.2.3必须按照包装型式所确定的上、下面摆放,严禁侧放,或翻个。 6.2.4背撑(H≤400mm)包装,按层计算,不允许超过二层的摆放,且层与层之间采用垫木,使上、下包装件结实,严禁包装架相接,压坏包装架。 6.2.5立柱吊装时,注意钢丝绳所通过处的小配件,防止由于钢丝绳的拉紧而使之变形。 6.2.6严禁拖拉包装件。 6.2.7板片摆放时,视产品不同而确定层数.严禁板片悬空或在悬空的板片上摆放其它物件。 6.2.8背撑类产品的包装支撑架在产品长度方向超出车箱板而悬空的,应在车箱板的尾端处的适当位置垫枕木,高度与原包装架高度平齐。 6.3捆扎类 捆扎类均属薄而细的小件,为防止变形严禁捆扎件上摆放任何产品,按吊点进行,不能任意拖拉。 6.4裸装 裸装产品均属较大工件,吊装时必须按吊点挂钢丝绳,且起吊平稳,匀速下降。视配件不同,采用垫木垫平,且摆放平稳,在车箱板宽度方向的两侧,要加挡板。 6.5吊装用具 6.5.1根据产品重量使用承载能力、安全系数足够大的钢丝绳,并带有橡胶套管,防止划伤工件。 6.5.2钢丝绳要有足够的长度。 7装车 7.1应将尺寸较大、刚性大不易变形的物件放在车底部(特别注意板片类钢结构的装车),所有支撑点均受力均匀防止变形。 7.2装车时要缓慢起吊,防止冲击载荷过大而引起变形。 7.3尽量保护货物的重心与车的重心重合,两重心线相距应小于200mm,减小偏心载荷。 7.4对于超宽、超长件必须设有安全标志。 8运输 8.1必须遵守国家运输安全方面的规定及有关操作规程.铁路运输按铁道运输规程《货车满载加固及超限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公路、水路运输参照相应部门的规定。 8.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急刹车,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板片变形。 8.3超大、超重产品必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联系,以确定运输方案,并尽量夜间运输,以避开白天车辆高峰时运输。 8.4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产品标识,清单及唛头。 9.卸车 同“6”“7”相应的条款。 附加说明: 本通用工艺由技术科起草并解释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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