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处理-PPT课件.ppt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772958 上传时间:2024-03-11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39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处理-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处理-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处理-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处理-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处理-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学生学生伤伤害事故的害事故的责责任任认定与防范定与防范处理理广广东第二第二师范学院范学院 吴开吴开华v学校学校/教教师对师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学生人身安全的“保保护义务护义务”v学生学生伤伤害事故的害事故的责责任任认定定v学生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与害事故的防范与处理:若干理:若干对策策1 学校学校/教教师对师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学生人身安全的“保保护义务护义务”(一)(一)l从从“中小学教中小学教师职业师职业道德道德规规范范”的修的修订说订说起起范跑跑事件范跑跑事件杨杨不管事件不管事件“保保护学生安全学生安全”l中小学生的法律身份中小学生的法律身份无民事行无民事行为为能力人(能力人(1010周周岁岁以下

2、)以下)认知能力、判断能力、预见能力限制民事行限制民事行为为能力人(能力人(10181018周周岁岁)能够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完全民事行完全民事行为为能力人(年能力人(年满满1818周周岁岁)2学校学校/教教师对师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学生人身安全的“保保护义务护义务”(二)(二)l学校学校“保保护义务护义务”的性的性质质流行流行观观点:点:监护监护(委托(委托监护监护、临时监护临时监护、监护权监护权的的转转移)移)立法:教育、管理和保立法:教育、管理和保护护l学校学校“保保护义务护义务”的内容的内容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对对学生定期学生定期进进行安全教育,行安全教育,预预防和消除危防

3、和消除危险险;对对于于具有具有“内内在、直接危在、直接危险险”的教育活的教育活动动,事前提醒安全,事前提醒安全,强调规则。规规范管理范管理完善落完善落实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如如饮食食卫生、安全保生、安全保卫等等),),制定合理、明确的学生管理制度与学生行制定合理、明确的学生管理制度与学生行为规为规范制度;范制度;确保教学和生活确保教学和生活设设施、施、设备设备符合安全符合安全标标准。准。3【附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安全教育的内容(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小学)小学低年级侧重:了解危险的存在;知道躲避危险和求生、求助的简单方法、技能;强调个人安全。小学高

4、年级侧重:认识危险的危害;形成躲避危险的意识;掌握躲避危险的基本方法;强调个人安全。安全教育的安全教育的实施途径(小学)施途径(小学)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强调学科、活动渗透与专题教育结合,将安全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各个环节。4学校学校/教教师对师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学生人身安全的“保保护义务护义务”(三)(三)宏宏观观照看照看 在教育教学活在教育教学活动动中,中,对对学生学生进进行指行指导监导监督督/宏宏观观照看;照看;不擅离岗位;不让学生独处。在在课间课间活活动动期期间间,对对学生活学生活动动提供巡提供巡视视照看;照看;建立巡查制度;值日教师履行巡查职责。在放学期在放学期间间,对对低年低年级级学生

5、提供照看,直至完成交接;学生提供照看,直至完成交接;建立交接制度;需要交接的家长签字。对于特定危于特定危险,教,教师应在可以在可以预见的范的范围内,履行合理的安内,履行合理的安全注意全注意义务。及及时处时处理理事故事故发发生后及生后及时时通知通知监护监护人;人;采取必要救助措施。采取必要救助措施。(“正常人正常人”标准)准)5学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害事故的责任任认定定(一)(一)l学校学校/教教师的法律的法律责任:任:过错责任任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

6、应的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6学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害事故的责任任认定定(二)(二)l学校学校/教教师过错责任的构成任的构成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因果关系因果关系l过错过错的两种表的两种表现现形形态态故意:明知、希望;明知、放任故意:明知、

7、希望;明知、放任过过失:失:应应当当预见预见、未能、未能预见预见(疏忽);有所(疏忽);有所预见预见、轻轻信能避信能避免、未采取防范措施(懈怠)免、未采取防范措施(懈怠)7学生学生伤伤害事故的害事故的责责任任认定定(三(三)l学校学校/教教师过师过失的失的认认定定标标准准客客观观化化标标准(两个准(两个层层面):面):法律法律规规定;定;“善良管理人(善良管理人(Reasonable ManReasonable Man)”标标准。准。考量考量过过失的主要因素失的主要因素教育活教育活动动的危的危险险性或侵害的性或侵害的严严重性。重性。防范或避免学生防范或避免学生伤伤害事故的成本与害事故的成本与负

8、负担。担。学生的年学生的年龄龄。l因果关系的判定:相当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判定:相当因果关系说 某一事实仅于现实情形情形发生某损害结果,尚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一般情形(同等或一般情形(同等或类似情形)似情形)下,依社会常识、一般社会观念及人们的知识水平,亦认为具有发生同种损害结果之可能性,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8学生学生伤伤害事故的害事故的责责任任认定定(四(四)l替代替代责责任任 教师为学校工作人员,教师因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而发生侵权时,应由学校法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仅对具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教师行使追偿权。l监护监护人的法律人的法律责责任:无任:无过错责过错责任任

9、 民法通则第13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监护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9学生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与害事故的防范与处理:若干理:若干对策策对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行学生的安全教育及行为规为规范教育范教育经经常化、制度化;常化、制度化;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安排活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安排活动动;制定合理、明确的安全制度与学生行制定合理、明确的安全制度与学生行为规为规范制

10、度;范制度;定期定期对班班级设施施设备、仪器等器等进行安全行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学生建立健全学生请假制度和学生考勤假制度和学生考勤/点名制度点名制度;严格格执行低年行低年级学生上学与放学学生上学与放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接送的交接制度;提高提高自身法律意自身法律意识,防止侵,防止侵权事故的事故的发生;生;三大法律意三大法律意识:权利意利意识、证据意据意识、程序意、程序意识健全与家健全与家长长的沟通机制。的沟通机制。“学生安全教育告家学生安全教育告家长书长书”10【附附】某小学学生某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害事故处理流程理流程图 11【附】相关法律法【附】相关法律法规规与政策文件与政策文件l学生学生伤伤害事

11、故害事故处处理理办办法法(教育部,(教育部,20022002)l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办法法(教育部等,(教育部等,20062006)l 实实施施细则细则(广(广东东省教育省教育厅厅,20042004)l关于关于审审理人身理人身损损害害赔偿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问题的解的解释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032003)l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侵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任法(2009.122009.12)l教育系教育系统统突突发发公共事件公共事件应应急急预预案(草案)案(草案)(教育部)(教育部)l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导纲要要(教育部,教育部,2007 2007)12本本讲座参考座参考书目:目:吴开华著:中小学中小学热点法律点法律问题研究研究与典型案例与典型案例评析析,天津教育出版社,2012年8月版。13 谢谢谢谢参与!参与!欢欢迎迎联联系:系:020-62766646(H)13580486742 E-Mail: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学校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