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图
许可
申请人提出申请
投诉、受理
资料不全,退还资料
并告知补正
需提交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6,委托实施拆迁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和委托协议;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受理(1个工作日)
料资料有误返还或进行整改
处理
反馈
政策法规科审查
(5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举报电话:7632608
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5个工作日)
准 予
有人申请
无
举行拆迁行政许可前听证会
(20个工作日)
人
申
请
分管负责人批准
(3个工作日)
根据听证笔录
作出许可决定
建设局核发拆迁许可证、
发布拆迁公告
备注: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期限内
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审批流程图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挖掘道路工期或占用期的,应在批复有效期满5日内到原审批窗口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人按批复核准的内容和意见进行审批事项的施工
分管负责人做好审批批复意见
城建科做出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人)到财务科缴纳挖掘修复费
城建科会同窗口审批经办人赴现场共同勘察申请人提交的挖掘申请事项
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答复
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不受理的答复
申请单位(人)到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提交城市道路挖掘申请事项
城建科核准挖掘范围,测算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占道费及占道范围内市政设施的重置保证金
申请人到城建科进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结算。对超过批准范围的挖掘面积,申请人补交道路挖掘修复费
施工结束后,申请人以书面告知城建科进行现场验收,并由申请人或市政公司对挖掘部位进行修复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审批流程图
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不受理的答复
城建科会同窗口审批经办人赴现场共同勘察申请人提交的占用申请事项
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答复
申请单位(人)到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提交城市绿化占用申请事项
城建科核准占用面积、占用期,测算绿化修复费
申请单位(人)到财务科缴纳绿化修复费
城建科做出审批意见
分管负责人做出审批批复意见
如需延期占用时间的,应在占用期满前3日内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人按批复核准的内容和意见进行审批事项的施工
占用期满后,通知城建科现场验收。如发现占道申请人在核准的占道范围内市政设施损坏,由城建科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其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提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审批流程图
投诉、举报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本单位办理
填写《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验资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7、企业员工名册、劳动合同;8、其它文件9、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册),查验原件。
建设局城建科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返回受理部门科室通知申请人
处理反馈
城建科提出初审意见(7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分管负责人审核
(4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申报或不予申报决定
不予申报 准予申报
上报泰州市建设局审核
上报省建设厅
城市液化石油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
核发流程图
投诉、受理
申请人申请
不 予 材料不 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 理 批 准 (并一 次性告知)
建设局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
提交申请书、项目批文、工程技术图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处理
反馈
证 件
传 递
建设局审批
(6个工作日)
局长批准
(3个工作日)
准 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批 证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投诉、举报
受理 发证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填写《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用地审批手续;2、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4、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5、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审查报告;6、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经备案的监理合同8、资金落实证明或资金保函或第三方担保证明;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建设窗口受理、
审核、发证
(即办)
处理、反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燃气工程初设计审查批准流程图
投诉、受理
申请人申请
不 予 材料不 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 理 批 准 (并一 次性告知)
建设局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
提交申请书、燃气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处理
反馈
证 件
传 递
建设局审批
(6个工作日)
局长批准
(3个工作日)
准 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批 证
建设局
向外界公布办理结果
作出准予批准决定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审核
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申报材料:规划批准文件、申请等
申请材料不全,
一次性告知补交
申请人交付工程押金
现场勘察
受理
市建设局城建科
15日内完成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
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批中心建设窗口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抗震办政策性审查
委托技术性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技术性审查流程见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审查结论为“通过”
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证书》
报送材料:
1、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2、立项批复及规划批复复印件;
3、全套施工图(四套);
4、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等;
5、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资料。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
提出申请
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
2、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3、开发建设项目计划批文;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商品房面积测量报告;
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0、白蚁防治合同;
11、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批文;
12、物业公共维修基金落实证明;
13、已完成开发量资金投入证明;
14、其他相关说明。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内)。同时许可申请人在市房管处房管政务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及楼盘表登记,并提交审核。
房管处房管科对网上申报的楼盘信息及所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
资料齐全,网上登记无误后由房管处房管科和产监所派员到现场勘察工程形象进度。(3个工作日内)
对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的由房管处核发预售许可证,同时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2个工作日内)
资料不全或网上申报有误返还或整改
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核准流程图
拆迁实施单位提出申请
投诉、受理
不 予 资料不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理 并告知补正
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受理(1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1、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申报表;2、独立法人营业执照;3、单位章程或管理制度;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6、在编在岗拆迁工作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不得兼职)及《上岗证》,有职称或执业资格的证明材料;7、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处理
反馈
分管负责人批准
(2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举报电话:7632608
泰州市拆迁管理办公室
省建设厅
核准
反馈
建设局向外界公布办理结果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流程图
拆迁人申请
投诉、受理
不 予 资料不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并告知补正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延长拆迁期限的原因及理由
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受理(1个工作日)
处理
反馈
政策法规科
审查(5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举报电话:7632608
分管负责人批准
(3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延期决定(1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局政策法规科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违法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重新组织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市建设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到建设局政策法规科领取备案表
建设单位按规定填写备案表(注:每有一份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需填三份备案表)
建设单位携带按规定填好的备案表及有关文件资料交政策法规科(有关文件资料为: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报告;10、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11、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政策法规科对备案表及有关文件资料初审(1个工作日)
发整改通知
政策法规科审查
(5-7个工作日)
报分管领导审批,签署同意备案意见
(3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签收经签署认可并盖章的备案表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流程图
城建科会同窗口审批经办人赴现场共同勘察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
城建科核准管线、杆线依附范围
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答复
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不受理的答复
申请单位(人)到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提出架设管线申请事项
城建科做出初审意见
分管负责人做出审批批复意见
申请人按批复核准的内容和意见进行审批事项的施工
施工结束后,申请人以书面告知城建科进行现场验收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流程图
城建科会同窗口审批经办人赴现场共同勘察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
城建科核准管线架设范围
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答复
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事项以予不受理的答复
申请单位(人)到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提出架设管线申请事项
城建科做出初审意见
分管负责人做出审批批复意见
申请人按批复核准的内容和意见进行审批事项的施工
施工结束后,申请人以书面告知城建科进行现场验收
房地产企业资质的初审流程图
投诉、举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填写《房地产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验资证明、5、注册地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7、企业员工名册、劳动合同;8、项目有关文件;9、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册),查验原件。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建设局城建科
(1个工作日)
返回受理部门科室通知申请人
处理、反馈
城建科提出初审意见(7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分管负责人审核
(4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申报或不予申报决定
不予申报 准予申报
上报泰州市房管局初审
上报省建设厅
市政施工企业、路灯施工、市政养护等市政公用行业相关企事业资质申报流程图
投诉、举报
不属于本单位办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填写《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验资报告;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6、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8、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8、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册),查验原件。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建设局城建科
受理(1个工作日)
返回受理部门科室通知申请人
处理、反馈
城建科提出初审意见(7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分管负责人审核
(4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申报或不予申报决定
不予申报 准予申报
上报泰州市建设局初审
上报省建设厅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流程图
投诉、受理
申请人申请
不 予 材料不 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 理 批 准 (并一 次性告知)
建设局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
提交《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申请表》(3份)、《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申报资料》(3份)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处理
反馈
证 件
传 递
建设局审批
(6个工作日)
局长批准
(3个工作日)
准 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批 证
建设局
向外界公布办理结果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对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站点的审批流程图
投诉、受理
申请人申请
不 予 材料不 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 理 批 准 (并一 次性告知)
建设局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
提交申请书、项目批文等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处理
反馈
证 件
传 递
建设局审批
(6个工作日)
局长批准
(3个工作日)
准 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批 证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核准
流程图
投诉、受理
申请人申请
不 予 材料不 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 理 批 准 (并一 次性告知)
建设局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
提交申请书、《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处理
反馈
证 件
传 递
建设局审批
(6个工作日)
局长批准
(3个工作日)
准 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批 证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流程图
招标办备案
确定中标者
公示期满,对中标者没有异议的
报市政府批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
向社会公开招标(20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提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申请
市建设局局长审核
(7个工作日)
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审查
(5个工作日)
报市政府批准
(10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供材料:1、申请报告 2、相关材料
返回承办科 室
(3个工作日)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供应许可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不予受理和材料补正告知
受 理
(建设窗口1天)
审 查
(城建科5天)
许可决定
(分管负责人审批)
发放许可证书
触及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者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申报材料:规划批准文件、申请等
申请材料不全,
一次性告知补交
申请人交付工程押金
现场勘察
受理
市建设局城建科
15日内完成工程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
投诉、受理
申请人申请
不 予 材料不 全退还资料
受 理 受 理 批 准 (并一 次性告知)
建设局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
提交申请书、绿化工程的有关批准、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等
处理
反馈
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
证 件
传 递
建设局审批
(6个工作日)
局长批准
(3个工作日)
准 予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批 证
作出准予批准决定
监理企业资质初审流程图
投诉、举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填写《建设监理资质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建立监理企业申请文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章程;5、含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在内全部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一览表;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原工作单位、专业、职称及证号、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号、监理培训证号、身份证号;6、上述人员按顺序排列的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7、全部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的原工作单位不在职证明及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的经公证或人事代理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8、办公场地证明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城建科受理
即办
通知申请人
处理、反馈
城建科核对资料
5个工作日
建设局监察室
电话:7632608
上报泰州市建设局初审
不予申报
准予申报
报省建设厅
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批中心建设窗口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抗震办备案
报送材料:
1、施工图审查报审表;
2、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4、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复印件;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审批中心建设窗口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申请人会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6个工作日)
达不到初步设计要求
达到初步设计要求
对初步设计文件作出批复或形成会议纪要
报送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报审表一份;
2.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方案批准手续(盖规划局章的总图)复印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方案审定意见;
5、省、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提供资质核验手续复印件,市内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合同复印件;
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7、达到国家规定深度的全套初步设计文件。
涉及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分层、装饰装修、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设计方案的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批中心建设窗口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技术性审查流程见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组织审图机构
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通过
对改造工程作出批准
报送材料:
1.报批表1式3份;
2.计划、规划等部门同意改造的手续;
3.房屋所有权证(非所有权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其改造的证明);异产毗连房屋上、下住户表示同意的书面证明。
4.省、市外设计单位单项工程资质核验手续;
具有乙级以上勘察设计资质的承接方来我市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验备案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批中心建设窗口
报送材料:
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核验表4份;
4、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勘察、设计单位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抗震办初审
汇总上报泰州市建设局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由墙改节能办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15个工作日
办理银行贷款
工作日由银行确定
墙改节能办审核
5个工作日
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工作日由财政部门确定
需提交资料:
1、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2、新型墙体材料各项性能检测报告
墙改专项基金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基本
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的工作流程图
1、银行贷款合同
2、拨付凭证
3、利息结算清单
采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向墙改节能办
提出书面申请
由墙改节能办组织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
(15个工作日)
墙改节能办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审定,提出意见
(5个工作日)
需提交资料:
1、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2、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的相关资料。
参与对建筑节能的验收工作流程图
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节能报审表;
2、建设工程节能备案表;
3、施工图纸。
墙改节能办审查和现场核查,建立施工过程具体资料。
(3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于工程竣工之前提出二次申请
(5个工作日)
出具参与建筑
节能验收的意见
1、第一次申请时提供的资料;
2、有关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资料,隐蔽工程监理验收记录;
3、工程相关节能及新型墙体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若施工情况与设计审查情况相违,提出整改意见
若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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