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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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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孟 有 柱 2011年 月 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全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农业税全面取消、农村多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县委、县政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全省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刚才几位领导分别传达了有关乡镇机构改革的文件。这些内容都是根据上级的明确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几经讨论,最后经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部署,提出“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农村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落实中编委、省编委10月11日全国、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步骤。抓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扎实,坚如磐石。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担负着管理农村事务和服务农民的重要职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直接影响整个行政体制功能的发挥。只有通过改革,减机构、减冗员、减不必要的事务,同时也管好该管的事,搞好为农服务,才能提高乡镇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提升乡镇履职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 现阶段,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我县位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乡镇履职的思路和能力同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对我们来说,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种挑战,我们必须借“改革”之风,进一步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农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中央已明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在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进程中,农村发展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能否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否选择符合实际和农民需要的建设内容和发展路径,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的方针政策,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乡镇机构改革就是要消除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这就要求通过改革乡镇机构,切实加强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动员能力,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推进。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 农业税取消后,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这既是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紧迫任务,也是解决农村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必由之路。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乡镇机构改革承担着为农村其他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的重大责任,直接关系其他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的目标对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圆满完成。   二、把握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关于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意见精神,印发了《永昌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一下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要抓住解决精简人员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 目前,我县乡镇机关人员超编现象比较严重,全县乡镇总体超编 人,超编比例达 %,不仅财政不堪重负,长久下去将会导致农民负担反弹,影响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乡镇机关人员过多,还容易造成工作中相互推诿,滋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人员过多问题不解决,又会导致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长期难以提高,甚至还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势必会影响到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必须把精简人员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根本问题,把人员分流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多策并举、广开渠道,确保完成人员分流任务。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还有一个根本问题,就是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税减免以后,乡镇工作的任务、范围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政府需要重新定位。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新界定乡镇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工作重点从抓生产经营、催收催种、收费罚款等繁琐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维护社会稳定上来。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乡镇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得举借外债,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不得直接干预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党政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乡镇政府机构要通过改革,适应我县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建设“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永昌做出贡献。 (二)要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 中央对乡镇机构改革提出的两条要守住的“底线”,是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认真把握好、落实好。邓小平同志讲过,“编制就是法”。要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乡镇分类定编的实施意见》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分类及人员编制核定的通知》的规定及省编委10月11日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条“底线” ,编制确定下来以后,谁也不能增加。如果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再继续反弹,乡镇机构改革的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反弹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机构编制审核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实行县乡主要领导机构编制年度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行为。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第二条“底线”,切实做好稳定人心、安定社会的各项工作。广大乡镇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要相信广大乡镇干部职工会识大体、顾大局,大力支持改革。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各种财政补助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位分流人员,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帮助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里的关键是,各乡镇要在明确编制、确定岗位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择优上岗,防止暗箱操作,决不能根据个人好恶把自己不感兴趣的人分流掉,把自己的亲戚朋友留住,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这次机构改革中的不正之风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三)要把握好衡量乡镇机构改革成效的四条标准。 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了衡量乡镇机构改革的四条标准:是否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否增强了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这四条标准,就是我们检验乡镇机构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四条标准概括起来讲,就是负担减轻,效率提高、服务增强、社会稳定,这也是乡镇机构改革最终要达到的必然效果。我们要通过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县乡关系,切实减轻乡镇的工作负担,使乡镇真正做到权责一致,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为农服务上来,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要实现乡镇人员结构和人员素质、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实现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有新变化,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反弹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各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要强化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一是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制”,二是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一费制”,三是对公费订阅报刊费用的“限额制”,四是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促进党和国家各项农村政策的实施,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成功,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繁荣。   三、精心组织,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一)要精心组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总要求,严守两条“底线”,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改革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等工作。要充分估计到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上,都要有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和明确的处理办法。无论是人员调整,还是资产清理划转,都要做到方法步骤明确,措施积极稳妥,工作细致周密。要严格掌握政策,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握改革动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要加强工作督查,抽调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推进有序,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改革的积极性、自觉性,同时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检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要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要加强配合。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民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克服部门利益,认真执行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编制纪律,切实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县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以项目、资金、评比、检查、达标等手段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不得要求上下级机构完全对应。部门代县委、县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得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的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规定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无效。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管好机构、管好编制、管好领导职数,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纠正。 (三)要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 目前正值年初时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紧、头绪多。而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乡镇干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势必对当前我们的各项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的目标。要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铲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理顺各种关系,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激活乡镇活力,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要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决克服目前存在的思想两种倾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一是将乡镇机构改革复杂化,认为改革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太多,搞不好会带来社会不稳定,有畏难情绪,能等则等,能拖则拖。二是将乡镇机构改革简单化,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就是合并一些机构、分流一些人员,而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乡镇机构改革,通过各种方式强化政策宣传、注重思想引导,既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又要突出重点、做细做实、深入推进。要逐项排查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未萌状态。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眼前利益,追求长远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尽力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同时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五)要保证进度。 根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要在2011年3月底全面完成,不留过渡期,不准拖延,要抓紧时间,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乡镇必须组织班子,专人负责,既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又要维护大局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部门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与安置、正常工作的秩序负责到底。要正确处理机构改革和工作的关系,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排,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六)要严肃纪律。 纪律是做好工作的保证,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要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各乡镇在落实乡镇撤并、机构撤并、人员编制精简、定岗分流等改革措施中,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和有关程序办事,做到“不动摇、不走样、不变调”,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严守干部人事纪律。凡违反县委、县政府决定的,要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认真处理改革中的敏感问题,对于人员的进退去留实行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和任人唯亲。三是严守财经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以任何名义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吃喝玩乐和铺张浪费;严禁在干部职务变动时搞迎来送往等不正之风;对隐匿、擅自处理经费、物资等国有资产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严守保密纪律。机构变动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要文件、重要经济技术资料和档案、印章的保管、封存、移交工作,切不可因机构改革发生重大失密、泄密和丢失档案事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办,查实的问题要快速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另外,强调一点,就是对改革中出现问题的干部,县委在干部调整中坚决不予考虑。   同志们,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成败事关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以对党、对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对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保障,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努力工作,狠抓落实,积极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统一思想,稳妥有序,扎实工作,如期高质量地圆满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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