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
(2012年5月第一次修订)
为适应高层创新性人才的培养需求,创新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打造财大博士的精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招生单位、专业及规模
招生单位名称
招生专业
招生规模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西方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
具体招生规模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会计学院
会计学、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金融学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学
统计学院
统计学
金融学院
金融学
国际商学院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第二条 申请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年级学术型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应用型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研究生、援藏计划硕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均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定向、委培培养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经原单位书面许可。
(一)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身心健康;
(二)CET-6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三)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阶段一年级课程,且学分积点在3.0以上。
第三条 申请程序
参加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的学生可跨门类申请,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符合第二条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申请专业所属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全英文方式考查。考试科目为: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结束后,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答辩、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等。
第四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通过选拔考试,在笔试、面试各科均及格的前提下,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录取以考生报考学院和专业为准,一律不调剂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生效,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第五条 培养要求
硕博连读预备生攻读方式为全脱产。招收硕博连读预备人才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规定及本办法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培养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普通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培养方案需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第六条 培养程序
通过选拔考试被录取后,学生进入硕博连续预备人才培养项目。硕博连读预备人才培养采用“1+3”的培养模式,并实行严格的遴选淘汰制度。
各专业学生第1学年统一在经济与管理研究院进行课程学习。学习结束后,成绩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可于第1学年末参加遴选淘汰考核。考核由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申请专业所属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经济与管理研究院进行课程考核,博士培养单位进行学术考核。
通过考核的学生可参加导师与学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正式进入3年的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的退回原硕士专业继续硕士课程学习,攻读硕士学位。之前学习的课程,达到学分管理要求的计入已修学分;未达到学分管理要求的,不计学分。
第七条 激励措施
(一)硕博连读预备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均需全脱产学习。进入该项目的学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期间后,3年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在遴选中被淘汰的学生,退回到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硕士入学当年奖学金等级确定学业奖学金;
(二)学校优先资助该项目学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
(三)学校优先为该项目学生提供“三助”岗位。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期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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