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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业务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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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一、税款征收 1.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答: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2.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3.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4.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按应税车辆全部价款确定的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5.办理车辆购置税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1)车主身份证明 (a)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b)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c)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 车辆价格证明 (a)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b)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a)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b)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4)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购买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时限? 答: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7.购买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需要再次申报车购税吗? 答: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8.什么是最低计税价格? 答: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主管税务机关到车辆生产企业或相关部门采集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9.什么情况下按最低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答:(1)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据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2)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也就是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10.申报纳税为什么要先验车? 答:根据国税发[2005]49号文件和国税总局15号令规定,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时必须实地验车。通过验车,确定申报纳税车辆型号和配置,提高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杜绝多收、少收车辆购置税的现象,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1.纳税人自带进口的旧车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 答:纳税人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为护照或通行证、居留证明或就业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2)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4)海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单; (5)商检单。 经验车、确定应纳税额,报上级审批后按照新车申报纳税程序办理。 12.听说在2010年4月1日之后,可以使用银行卡在大连市车辆购置税各受理地点缴纳税款,请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7号)文件规定:2010年4月1日起,我市车辆购置税各受理地点(除长海县外)全面实行POS机刷卡缴税。纳税人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可以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缴税,实现车辆购置税从纳税人银行卡账户直接划缴入库。 13.采用刷卡方式缴纳车辆购置税对银行卡有要求吗? 刷卡方式缴纳车辆购置税对银行卡没有要求,所有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缴纳车辆购置税。 14.在2010年4月1日之后,大连市车辆购置税各受理地点是不是就不再受理现金方式缴纳税款了? 车辆购置税的缴纳方式有:转账缴税、现金缴税、刷卡缴税。纳税人在2010年4月1日之后依然可以采取现金形式缴纳税款,但大连市车辆购置税各受理地点不再直接收取税款,需由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到国库经收处自行办理就地缴纳,待税务机关收到缴款书回执,在税务征管系统做税款入库销号后,纳税人再到受理地点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15.刷卡缴税与现金缴税相比有哪些优点? (1)时限短。采用刷卡方式缴税与在商场购物一样,只需轻轻一刷即可完成税款的缴纳,纳税人可在办理当日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2010年4月1日后,采用现金缴税则需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到国库经收处自行办理就地缴纳,待税务机关收到税款入库报表和缴款书回执,在税务征管系统做税款入库销号后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 (2)风险小。采用刷卡方式缴税不需要携带现金,只需一张小小的银行卡即可完成税款的缴纳;而采用现金方式缴税的则需要携带大量现金到银行办理,十分的不安全。 (3)程序少。采用刷卡方式缴纳税款的,在申报资料齐全、完成刷卡后,即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而采取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需要纳税人先到大连市车辆购置税各受理地点报送纸质资料,领取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然后到国库经收处自行办理就地缴纳,待税款通过银行缴入国库,入库信息在税务征管系统完成入库销号后,纳税人方可再到受理地点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因此,提倡纳税人在办理新车缴税时携带车主本人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缴纳税款。这样既保证了纳税人在当日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及时办理牌照的需求,又降低了因携带大量现金不安全的隐患,同时简化了办税程序,极大地方便纳税人。 16.为什么在采用刷卡方式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必须使用车主本人的银行卡? 这主要是出于对纳税人账户安全的考虑,若纳税人在缴纳完车辆购置税之后,车辆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等情况,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银行卡结算规定将税款及时并安全地退还给车主。 17.哪些地点可以办理新车购置税申报? 西岗区国税局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园区、旅顺口区车辆购置税征收、开发区国税局负责开发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车辆购置税征收、瓦房店国税局负责瓦房店、长兴岛车辆购置税征收、庄河国税局负责庄河、花园口车辆购置税征收。其他区(市)县国税局负责本地区车辆购置税征收。 车辆购置税办税地址、业务咨询电话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业务咨询电话 西岗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西岗区长白街7-2号 83633149、83633179 开发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开发区东北四段200号 87184149 金州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金州区解放路26号 87698324 旅顺口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号 86624070 普兰店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普兰店市古城路18号 83120160 瓦房店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瓦房店市新华路20号 85613695 庄河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庄河市黄海大街二段2号 89718929 长海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长海县大长山岛环海路172号 89882570 二、免(减)税管理 1.车辆购置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车辆购置税的免(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5)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6) 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7)自2004年10月1 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置的农用三轮车免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w/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8)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2.购置免税或减税车辆的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购置免税或减税车辆的纳税人也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除《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外,还需提供免税证明。 3.“免税证明”具体指哪些资料? 答:(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提供机构证明; (2)外交人员自用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5) 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6)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7)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文件。 4.留学回国服务人员购买一辆国产小汽车如何办理免税申报? 答:纳税人须提供: (1)护照; (2)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3)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地证明; (4)车辆合格证明; (5)车辆价格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报税联); (6)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上述(1)至(6)项各复印1套复印件,经验车,报上级审批后办理申报免税。 5.购买小排量汽车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从何时执行? 答: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6.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的小排量汽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财税[2009]154号文件规定,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   (1)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   (2)国产客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3)国产越野汽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2”,“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4)国产专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5)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三、退税 1、总能接到电话或收到短信说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可以退税,但是新闻媒体和税务部门已经告知这是一种诈骗行为,请问什么样的车辆可以申请退税? 答: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可以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2.办理退税,需要哪些资料? 答:(1)退车证明; (2)未登记注册车辆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证明,已登记注册车辆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 (3)退车发票报税联; (4)与纳税申报资料相同的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通用缴款书》(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原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已登记注册的车辆提供正本); (7)若车主不能亲自来办理则须出具由车主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车辆过户、转籍、变更、补证 1. 车辆过户所需资料? 答:(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过户后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转出需要哪些资料? 答:(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转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转往大连各区(市)县的须提供落籍地车辆行驶证原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 车辆转入需要哪些资料? 答:(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车辆购置税完税档案; (3)新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答:车辆变更包括变更发动机和变更发票。 更换发动机的,需提供所更换新发动机的合格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及更换证明(加盖公章),更改后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更换发票的,需提供销售商开具的更换发票说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和新开具的购车发票,如车主名称发生变更,还需提供新车主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答: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应在《中国税务报》或《大连日报》或《大连晚报》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6.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法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 超过申报纳税期限的应税车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税务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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