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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法律制度上.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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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企企业法律制度(上)法律制度(上)第一第一节 公司法公司法一、企一、企业与企与企业法法二、公司概述二、公司概述三、公司三、公司资本制度本制度四、公司四、公司产权制度制度五、公司五、公司债券券六、公司六、公司财务会会计制度制度七、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七、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八、八、有限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 九、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分析与讨论 1.第一第一节 公司法公司法一、企业与企业法(一)企业概念与特征 1、概念:依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经济组织。2、特征:(从概念里分析特征)2.第一第一节 公司法公司法一、企业

2、与企业法(二)企业法概念与性质 1、概念: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2、性质:(1)组织法(2)行为法 3、法律形态与立法体系:法律形态决定立法体系。3.第一第一节 公司法公司法二、公司概述(一)公司概念、特征、种类 1、公司概念:股东共同出资,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公司法第2条: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性 虚拟人格、社团性、有限责任性。?P18-194.1、公司股公司股东所到之所到之处公司承担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任 (limited liability)2、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

3、有所有权(ownership of property)3、公司独立地享有民事公司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利和承担民事责任,任,包括起包括起诉和和应诉权(sue and to be sued)4、公司公司实行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制一的集中管理制(centralized management)5、公司的永久存在性公司的永久存在性(perpetual existence 或或 continuity of life。)2、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5.3、公司的种类(1)公司财务责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2)公司财产所有制:国营公司、集体经营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4、。(3)公司体制结构: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4)公司信用基础: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5)公司股票发行方式:封闭式公司(不上市公司)、开放式公司(上市公司)。(6)公司所属国籍: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我国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国有独资公司。6.三、公司资本制度(一)概念 公司成立时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全体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公司资本不同于公司资产。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借贷资本 投资总额=实收资本+借贷资本7.(二)公司(二)公司资本本类型型 1 1、法定、法定资本:本:章程规定;利弊 2 2、授、授权资本:本:章程规定一

5、部分;利弊 3 3、折中、折中资本:本:法定与授权资本的折中;优点 我国采用法定资本。P22(黎江虹)8.(三)公司(三)公司资本原本原则 1 1、资本确定原本确定原则 相对确定。2 2、资本本维持原持原则 不得低价发行、收购自己公司股票、补亏等 3 3、资本不本不变原原则 增减资均需召开股东会议,减资还需要一定程序。9.(四)公司资本构成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1、现金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30%。广义现金。2、实物出资:所有权、评估等规定。3、知识产权出资:比例不受限制。P23-24 4、土地使用权:评估10.四、公司产权制度(一)股权与股票

6、1、概念:股权: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2、股权分类 单独股东和少数股东11.3、中小股东的保护 直接召集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 106条 公司解散请求制度 183条 公司派生(代表)制度等 152条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 143条12.累积投票制资料 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

7、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 若 采 取 累 积 投 票 制,表 决 权 的 总 数 就 成 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13.股东大会表决规则:原则一人一票,过表决权半数,重大事项过表决权3/4,2/3股东同意。注意公司法44条、104条规定 累积投票制:公司法106条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8、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案例案例14.计算公式:可得席位数Y=股份比例a总股份数S (席位数N+1)/(总股份数S+1/席位数N+1)即 Y=a S(N+1)/(S+1/N+1)依 前 例,可 得 席 位 数 Y=0.49 1000(5+1)/(1000+1/5+1)=2.936 即:最少可以得到5个席位中的2个。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15.五、公司债券 P26(一)概念(二)公司债券分类(三)发行公司债券的

9、条件 1、股份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2、累计债券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3、近3年平均可分利润足以支付债券1年利息。4、符合国家政策。5、债券利率不超国家规定利率。6、其他。16.六、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二)财务会计报告(三)利润分配程序 1、税后利润分配顺序 2、公积金制度 P27-2917.七、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一)合并:形式,程序,效力(二)分立:形式,程序,效力(三)解散:法人资格消灭。(自愿、行政、司法解散)(四)清算:是一种法律行为18.八、有限责任公司(一)概念与特征 1、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

10、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例外:19.案例案例-分析分析-讨论 2009年1月1日,碧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万盛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定作合同,由万盛公司为碧泉饭店加工制作家具,碧泉欠余款170万元未能付清。万盛木制品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于2010年8月提起诉讼,要求碧泉饭店立即付款并要求碧泉饭店的两股东王平和张宁(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碧泉饭店辩称认为,碧泉饭店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仅应当承担有限责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平和张宁为夫妻关系,碧泉饭店注

11、册资本为2.5亿元,但该公司银行帐户余额仅为2.6万元,显然不能维持其正常经营,以此认定王平和张宁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判令王平和张宁作为股东,对碧泉饭店的17万元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谈谈看法?看法?20.案例案例-分析分析-讨论 A、B二人筹款15万元,计划从事服装批发业务。二人挂靠到XX商贸公司,对外称“XX商贸公司经营二部”。该公司为二人提供办公室和办公设备,每月向A、B支付工资;经营二部每年向公司上交管理费。经营二部以XX商贸公司的名义与C公司订立供货合同,收预付款100万元,但只供货价值26万元,二人携款潜逃。C公司诉XX商贸公司,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该商贸公

12、司辩称:(1)经营二部和我公司无实质联系,我方未收过管理费,也未付过工资;(2)供货合同上的“XX商贸公司合同专用章”系二人偷拿使用,未经本公司的同意;(3)A、B二人的行为是合同欺诈,C公司应向他们追偿。请问:述述说法是否成立,法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21.公司人格的否公司人格的否认大大陆法法揭开或刺破法人面揭开或刺破法人面纱pierce the corporate veil-英美法英美法理论简介:法人资格及其有限责任是把法人同其出资者分开的“面纱”、面具或屏障,在适用法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会出现不公正现象的情况下,直接追究法人的出资者或股东的责任,这就是所谓“刺破法人面纱”的法律原则。这是

13、英美法上针对法人、主要是公司背后的利益主体滥用法人资格而予补救的一项法律原则或制度。大陆法系国家称为“否认法人人格”。这一原则或理论针对的不是某种具体行为,只要法人成了其背后的主体藉以逃避法律责任或牟取不当利益的“合法”外衣,从而损害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即可根据该原则或理论,酌情令法人的出资者、股东或其它有关主体直接承担法人的债务或责任,以弥补原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令不法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债权人或其它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补偿之缺陷。22.2、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 1、人合资合兼具 2、股东数额限制 3、募股集资封闭 4、股份不须等额 5、转让严格限制 6、组织结构简单 23.

14、上述特征是指典型的有限上述特征是指典型的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我国公司法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国有独定了例外情况,即国有独资公司不全具有公司不全具有这些特征。些特征。另: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但有关“三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适用本法。24.(二)有限(二)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设立条件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单设一人公司。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起点,其他的按照法律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5.设立程序出资股东法定检资机构验资证明

15、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登记机关不符条件,不予登记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26.案例:案例:甲甲乙乙丙丙三三人人成成立立一一家家有有限限责任任公公司司,其其中中甲甲以以非非专利利技技术出出资,乙乙以以现金金和和劳务出出资,丙丙以以现金金出出资。公公司司成成立立后后丁丁经过全全体体股股东同同意意成成为新新的的投投资人人。但但是不久是不久发现非非专利技利技术价价值低于公司章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定的价值。问:下列那些:下列那些说法正确法正确?1 1、非、非专利重新估价,甲利重新估价,甲补充充资本。本。2 2、取消甲的股取消甲的股东资格,不足部分由其他三人格,不足部分由其他三人

16、补充。充。3 3、乙的出、乙的出资方式不合法。方式不合法。4 4、由甲、由甲补充充资本,其他三人承担本,其他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任。27.(三)有限(三)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组织机构机构 股东 股东会 董事会 经理 监事会 公司领导机关成员的资格限制和竞业禁止。28.股东及股东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出资人。2、除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机构部门、企业法人、法人事业单位、社团以及自然人,均可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3、股东的法律地位4、股东会及其职权5、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分定期和临时会议两种29.董事及董事会董事会 1、概念: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

17、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董事会:是由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生的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执行机关,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关;经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对外代表机关。30.2 2、董事会、董事会组成与会成与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13人。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有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董事长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可只设执行董事,并可兼任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界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以连任。3 3、董事会、董事会职权 P36-3731.经 理理 1 1、

18、性、性质 经理是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可以列席董事会议。32.2 2、经理的理的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董事会职权范围以外的管理人员。33.监事会事会 1 1、性、性质 监事会是事会是对公司生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活动进行行监督督和和检查的常的常设机构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不得少于3 3人人。股东人数少、规模较小的,可设1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

19、当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列席董事会议。34.2、监事会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中的违法和违反公司章程行为进行监督;当当其其行行为损害害公公司司利利益益时,要求予以,要求予以纠正;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5.3 3、董事、董事、监事、事、经理的任理的任职资格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20、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国家公务员。36.4、高层就业机会禁止(白领黑名单)无:没有能力或能力受限的(民事行为能力)关(官):执照吊销,企业被关的 不: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 贪:贪污、贿赂,不满五年的 钱:欠钱较多,到期不还的 连起来:起来:“无官不无官不贪钱”五个字五个字37.(四)一人有限(四)一人有限责任和国有独任和国有独资公司公司 一人有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公司法公司法第二章第三第二章第三节)1 1、

21、性、性质 2 2、设立立 3 3、财产权 教材P4038.国有独国有独资公司公司 1、性质 指国家授国家授权投投资的机构或部的机构或部门单独投独投资设立的有立的有限限责任公司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它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若干基本共性,最主要的共性特征就是其“有限责任”。o鉴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性,公司法做出了不同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39.2 2、国有独、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特点o投资单一(国家独资)o范围限定(国有企业)o组织机构按特殊程序建立(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利机构,39人组成,由代表国家的投资者按照董事会任期委派或更换)o国家实施监督管理。监事会成员主要由

22、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部门委派人员组成并有职工代表参加。40.九、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二)(二)设立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立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三)(三)资本制度本制度 (四)体制(四)体制 (五)股份(五)股份发行和行和转让 41.(一)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和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和特征 1、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组成,其注册资本由 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42.2 2、股份有限公司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特征o募股集资公开o股东数

23、额低限o全部股份等额 o股份自由转让 o典型资合公司 o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o设立要求严格 43.3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立条件o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6个条件。o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且其中应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住所。o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4.4 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立条件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5.5

24、 5、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起设立和募集立和募集设立立两种方式。发起起设立立(认股设立)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发行后股票总额的35%。发起人应当认足和缴足全部股款。46.6、发起人的出资方式o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o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o全体股

25、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27条47.7 7、发起人起人应当承担下列当承担下列责任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8.8、创立大会的召开及其职权o发行行股股份份的的股股款款缴足足,达达到到法法定定注注册册资本本最最低低限限额后后,发起起人人应在在30日内召召开开创立立大大会会。并应于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通知认股人,同时予以公告。发起人如在30日内

26、未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可要求发起人返还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利息。o创立大会职权:通过公司章程,选举组织公司机关。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49.9 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本制度o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是全体股本是全体股东出出资的的总和和。o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表现为等额股份,创始股东(发起人)只在发起设立时应认足缴足全部股份,而募集设立则只认缴全部股份的一部分。50.1010、股份有限公司体制(略)、股份有限公司体制(略)o发起人和股东;o股东大会;o董事会(董事会由519人组成)o经理;o监事会;o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

27、义务。51.1111、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行 (1 1)股股份份:是指按相等金额平均划分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o每股代表的资本额相等,每股代表一份股东权,股东所持股份与其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成正比。(2 2)股股票票:是是指指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签发的的证明明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凭所持股份的凭证,是,是股份的表现形式。52.(3)股份的种股份的种类o根据股份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为记名股和不名股和不记名股。名股。o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分为普通股和特别股。o根据股份投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股、国家股、法人股、个法人股、个人股。人股。o根据股份发行对象不同

28、分为境内上市内资股(即A A股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 B股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N股、S股)。)。53.(4 4)股份)股份发行的概念和种行的概念和种类o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筹集资本或增加资本,通过法定方式分配或发售公司股份的行为。n设立发行,即原始发行。n新股发行,即增资发行。54.(5 5)股份)股份发行的原行的原则o公开原则指公司发行股票应当面对所有投资者,不得有非法隐瞒、幕后交易活动。o公平原则是指投资者地位一律平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o公正原则是指发行工作要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55.(6 6)新股

29、)新股发行的条件行的条件o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o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能向股东交付股利;o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o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56.(7 7)新股)新股发行程序行程序o股东大会作出决议o报经有关部门批准o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o确定作价方案o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7.(8 8)股份)股份转让的的规定定o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股份可以依法转让。o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o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

30、券交易所按法定形式进行。58.(9 9)股份)股份转让的的规定定o国家授国家授权投投资的机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o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o公司依照上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天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公告。o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59.(1010)上市公司)上市公司o上市公司是指其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o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我国目前可以上市交易的股票

31、仅是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经批准上市交易的公众股。o注意:股份公司不等于上市公司。股份公司不等于上市公司。60.(1111)公司申)公司申请上市的条件上市的条件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相关管理条例对此做了详细规定,综合起来,可归纳为:o股票经证监会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o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o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o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0%以上。o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1.(1212)发行公司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券的条件 o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32、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o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o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o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o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o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o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62.(1313)有限)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财会制度会制度 财务报告o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o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3、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o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63.公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金公益金的提取规定定o公积金是公司为了增强财产实力,用以扩大经营范围或弥补公司亏损的资金积累。法定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o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 64.o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10%列入公列入公司法定公司法定公积金金。o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o任意盈余公积金是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建议而提取形成的公积金。65.资本公积金o资本公积金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评估财产及接受馈赠等过程中形成的,不能直接

34、增加投资人投入资本的资本公积金。o包括:股本溢价、公司股本溢价、公司财产重估增重估增值,接受捐,接受捐赠的的资产价价值等。66.以下是以下是公司法公司法案例案例讨论部分部分讨论题 1-31-3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31-3要求:要求:课题回答回答问题,记录成成绩67.讨论一一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A丙以现有

35、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68.答案o本题考察点在于“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直接考第28条。关键点在于“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对该条记忆不完整即可能答错。o正确答案:B。o可以对比合伙企业法来理解,合伙企业中新人入伙要对从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9.讨论二二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解决方案中,哪一个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由

36、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 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履行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70.讨论三三 根据公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某公司董事、经理的下列行为中,哪些是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或予以没收?A董事长甲向社会公众散布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股票上涨,然后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以获利。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C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

37、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71.答案 公司法第60、61条规定了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正确答案应为BCD。72.2011年6月份,A市4家企业拟发起成立一家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欣欣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为1000万元,4家发起企业认购250万元(每股1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股。2011年10月份,发起人中的3家企业以现金认购了70万元的股份,另一家企业则以其非专利技术入股,作价280万元。2012年1月份,社会认股人缴纳股款400万元,发起人以欣欣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150万元,从而守全募足了股款。2012年2月份,在A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持下,召开

38、了欣欣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作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请运用所学的新公司法,分析欣欣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是否合法。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73.答:欣欣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1在募集设立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而欣欣公司发起人才认购250万元,不够法定的100035%=350万元。2公司法规定,只有在已发行股份的股款已经缴足的前提下才能召开创立大会。而欣欣公司办理了抵押贷款才将资金筹足,所发行的股份并未认购完。3公司法规定,创立大会应由发起人召集主持。A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持召开创立大会不合法。74.丰润集团等5家发起人协定,采取募集方式

39、设立以货物批发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2亿元人民币,并决定发起人认购的部分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依据公司法规定的比例办理。丰润集团作为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准备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和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5家发起人为筹办公司履行了以下必备的手续:进行公司名称的预先审核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委员会递交了募股申请,经证监委批准后公开募股,待全部股款募集齐备后召开创立大会,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请回答以下问题: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75.1、丰润集团作为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共出资9000万元,其中有专利技术5000万元,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40

40、00万元。对于该笔出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由于专利技术是高技术,经发起人一致同意,专技术的作价可以略高于评估价。B、经发起人一致同意,厂房、机器设备的作价可以略低于评估价。C、专利技术的出资超过20%的比例限额,违法法律规定。D、公司成立后,发行厂房设备的实际价格显著低于作价,丰润集团应该补足差额,其他几个发起人按照出资份额承担责任。76.2、有关创立大会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发起人应该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B、发起人应该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认股人或予以公告C、创立大会应该有代表股份总额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D、创立大会行使职权进行决议

41、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77.案例分析三案例分析三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拥有40万股,乙企业20万股,朱某20万股。其余以无记名方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决定用税前利润收购1万股作为奖励公司的王某,奖励前王某辞职,公司决定公司自己收购这1万股股份。丙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4名董事辞职后3个月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4名。临时股东大会前15日通知了甲乙和朱某,公告了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公司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42、要求股东大会作出决定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提案无稽之谈,未予理睬。周某持有公司2万股,周某没有接到公司的通告,致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45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作出的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78.根据以上回答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公司收购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的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甲乙和朱某各有多少表决权?5、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79.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一、丙公司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法143条规定)二、丙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只有五名成员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法101、103条规定)三、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填的处理不合法。(公司法103条规定)四、甲40*4=160万股;乙20*4=80万股;朱某20*4=80万股,丙公司没有表决权。(公司法104、106条规定)五、法院应该支持周某主张。(公司法22条规定)80.本次本次课外作外作业每个小每个小组:2525题单项选择 25 25题多多项选择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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