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教学目标:1.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2.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3.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重点和难点重点:什么是人格权?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
2、康权课前准备:教师准备:了解学生对“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相关内容的已有认识,加强教学的针对性;调查学生对此部分内容有何疑问,以便有针对性进行讲解;相关知识的贮备和拓展。如:有关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相关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教材内容,围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确立本课和各框的教学主题;收集相关的案例与素材。学生准备:向老师提出自己在“人格权”方面想要了解的问题;反思自己是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的;反思自己是否有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收集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相关案例。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授课过程导入新课:引言导入,学生阅读引言中的3个情景,
3、简要回答引言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之后,请学生说说自己也有这方面的经历,在这个方面还有哪些疑问。(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利于教学。)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编一个情景剧本。恶作剧的可以让学生表演;2.2010年12月7日19时40分,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的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巨源煤业公司发生瓦斯爆炸,经过抢险指挥部反复核实确定,巨源煤业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人数46人,20人安全升井有26人死亡。由于这个矿是
4、一个整合矿井,在整合当中管理比较混乱,原来的矿主私自打开了密封的工作面,下井作业,酿成了事故,而且在事故发生以后,矿主不知去向,这对井下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一直无法掌握具体的入井人数。在第一次搜救过程当中,发现了13名遇难矿工的遗体,经指挥部的反复核实,又发现了13人的遗体,其中有4人是事故发生以后原来矿主私自藏匿的,现在的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2.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人格权的重要性(三)相关链接 人权知识(四)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特点: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
5、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五)人身自由(六)相关链接 生命健康权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二)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三)相关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四)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