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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课件电子教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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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 国 税 制,第一章 税收的本质特征,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第二节 税收的特征,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预定的标准,向社会成员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一)政府征税是为了实现职能而筹集资金,政府可以凭借所有权取得收入,但税收是政府征税凭借政治权力取得的收入。同时,也只有政府才拥有征税的主权,征税权是政府的重要主权。,(二)政府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三)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014,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40370.0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为,119175.31,亿元,非税收收入为,21194.72,亿元。税收收入占,84.9%,。,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8,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数据库,纳税人,国家,纳税人,非纳税人,观点之一:,税收是一种分配关系,这种观点的着眼点和意义是提示税收有分配的功能,税收有分配关系的属性,从而具有阶级性。,二、税收的本质,观点之二:,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职能而向社会成员筹集的收入。税收是公共财政活动的一个环节,是公共产品的成本。,这种观点强调的是税收的筹资功能目的。当代税收更充分体现了这本质。,这一观点更有现实意义:可以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加强对税收的征收过程以及财政支出过程的监督。,第二节 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一般地:具备三个特征的即使名称不叫税收,实质上也是税收;而不具备三个特征的,即使叫税收,实质上也不是税收;任何国家的税收都具有这三个特征。,无偿性,:政府征税以后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提供等价物和其他特权。,有偿的三种形式,:偿还;等价交换;提供特权(能产生收益)。,无偿性是其他特征的根源。,具体的、特定的纳税人的无偿性与公共产品对社会成员的整体返还性。,一、无偿性,强制性:,政府征税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纳税人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强制的含义:非自愿,。,因为税收是无偿的,所以必须强制。,税收的强制性是非惩罚性的,二、强制性,固,定,性,政府要征什么税种,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由谁纳税(纳税人)、,征多少税(税率),纳税相关时间和环节,三、固定性,国家与纳税人的税收关系一般用法律确定下来就不会轻易、频繁改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固定性的另一种解释是:,固定性,绝对一成不变,与税收区别,无偿、强制;,但财政发行,非规范稳定,财政发行,有偿,,不能作为稳定,可靠、基本的,财政收入,国家信用,强制性,,但,具有惩罚性,罚没,凭借,依据不同,,无偿和有偿,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凭借,依据不同,,无偿和有偿,费,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区别,第二章 税收制度,第一节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第二节 税种分类,第三节 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发展,税收制度,用来规范政府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组织与个人)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的法律规范。,税收制度确定了政府(主要是职能部门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一、纳税人,二、征税对象,三、税率,四、纳税环节,五、纳税期限,六、税收优惠,七、税收法律责任,第一节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纳税人:,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一、纳税人,纳税人,本国纳税人和外国纳税人,居民纳税 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法人纳税与非法人纳税人,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税负转嫁与否决定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否一致,扣缴义务人,法律规定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代扣代缴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义务人,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也是命名税种的主要依据。,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具体计算税款的数量或数额依据。,应纳税款=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有实物数量和货币金额两种。,具休计算税款时,计税依据的宽窄,对税负高低有重要影响。,税目:,是对征税对象的具体分类。,税目的意义:,在列举征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税目确定征税的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在需要确定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实行差别征税时,税目可以起到分门别类的作用,以便设计差别税率。,三、税率,(一)概念,:,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的比例。,(二)税率的重要意义:,税率是税制的中心环节,1、,决定了纳税人税负轻重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多少,体现了征税的,深度,;,2、税率体现了政府的社会和经济政策。,(三)税率的形式:,1,、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实现同一税率。,2,、累进税率:,根据征税对象的大小,从低到高确定不同的税率。累进税率又分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按金额大小划分成若干等级,对每一个等级从低到高设计差别税率。对征税对象达到高一等级时,就要对,全部,征税对象按高一级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的金额划分成若干级距,对每一级距从低到高设计差别税率,当征税对象超过某一级距时,只对,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征税。在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时,同一征税对象可能会适用多级税率。,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差异的图示,D,100+200=300,C,B,100,A,300+1000=1300,1000,收入,2000,10000,40,20,30,10,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可用速算扣除数简化,应纳税额=,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款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款,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优缺点比较,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优点,计算简便,税负累进渐增合理,缺点,税负跳跃式上升,两级临界处税负增加额超过收入增加额,计算复杂,但可以简化,全率累进税率:,是指依据征税对象的某种比例将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级距,然后也与全额累进税率相同的方式累进计算征税。全率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累进方式相同,但划分征税对象的标准不同。,超率累进税率:,是指依据征税对象的某种比例将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级距,然后也与超额累进税率相同的方式累进计算征税。,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例:增值额,=200,,扣除项目,=160,,,增值额,/,扣除额,=125%,土地增值税额,=16050%30%+160,(,100%-50%,),40%,+,(,200-160100%,),50%,3,、定额税率,定额税税率:,按征税对象的单位实物量确定固定的税额。,定额税率的优缺点:,税收负担不能随物价变动而变动。,我国税率形式汇总:绝大多数都是比例税率,税率形式,相关税种,超额累进税率,部分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业承租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税率,定额税率,部分消费税征税对象,如成品油、啤酒、黄酒,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资源税中的部分,除煤炭、原油和天然气,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中的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名义税率与实际负担率的比较说明,。,名义税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负担率:,实际缴纳税款与收入的比例,影响名义税率与实际负担率差异的因素分析,:税率特征(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由于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与实际计税依据的差别(减免税、偷逃税),四、纳税环节,商品或收入流转过程中确定应该征税的环节。,不同的税种可以选择在不同的环节征税,于是就有多环节征税、单环节征税等多种形式。,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纳税环节选择的意义:,集中税源便于征收管理;影响财政收入在地区间的分配。以卷烟为例,原则上,,纳税地点,如下:,税类,纳税地点,流转税,商品与劳务的销售地(提供地),所得税,纳税人所在地,财产税,财产坐落地,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应该履行纳税义务的期限。,纳税期限的规定是税收强制性的重要表现。,计税期限,申报期限,缴库期限,纳税期限,六、减免税,减免税是在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基础上,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特殊的优惠照顾,减轻或免除其全部纳税义务。,减免税有重有社会经济意义,所以各国的税法中都有,但程度、规模有较大差别。,减免税的形式,直接减免应纳税额,降低税率,缩小税基,出口退税,七、税收法律责任,违章处理是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相关人员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是税收强制性的集中体现。,既包括纳税主题,又包括征税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行为,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违反税收,管理制度的行为,欠税、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处罚方式的分类,民事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按,法,律,性,质,罚款,限制财产处分,处罚形式,如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查封,扣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剥夺税收权利,如收缴发票、,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限制人身自由,剥夺生命,第二节 税种的分类,税种的分类是按某种标准将税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特定行为税,一、按征税对象的性质(税种的性质),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商品,税,1,3,2,4,5,二、依据税负可能转嫁的程度不同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提高价格等各种途径将所缴纳的税款转嫁给他人负税人税负再分配过程,间接税,直接税,税负是否转嫁,是,否,三、按收入划分与管理权限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四、,五、,从量税,从价税,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实物税,货币税,计税依据形态,力役税,六、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与价外税,价内税 价外税,税款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税款是价格的附加,P,内,=成本C+利润I+税款T P,外,=成本C+利润I,税率按含税价格设计 税率按不含税价格设计,R,内,=(T P,内,)100%R,外,=(T P,外,)100%,税款按含税价格计算,税款按不含税价格计算,T=P,内,R,内,T=P,外,R,外,第三节 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发展,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二、,1953,年修订税制,三、,1958,年至,1978,年的税制改革,四、,1980,年和,1981,年颁布实施涉外所得税,五、,1984,年实行以国营企业利改税为核心的税制改革,六、,1991-1993,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内对外的个人所得税合并,七、,1994,年税制改革,八、,21,世纪以来的税制改革,第三章增值税,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第五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六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学术意义,经营单位,一件商品生产,法定增值额,v+m,(新创造的价值),商品销售收入额扣除外购商品后的余额,最后售价等于该商品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增值额之和(见表),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计税依据,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某,商品销售额与增值额的关系,企业,购进价,销售额,增值额,增值税,甲(原材料),0,100,100,17,乙(半成品),100,200,100,17,丁(成品),200,300,100,17,总计,300,600,300,51,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法定增值额的概念,法定增值额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规定的增值额,即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额减去按本国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正是由于各国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不同,使得法定增值额同理论增值额的内容表现出差异性,计税价值也可能有所不同。,二、增值税的特点和优越性,(一)特点,1,、按增值额征税,2,、道道征税,不重复征税,3,、税收负担平衡,4,、税收负担具有向前推移性,(二)优越性,1,、对经济活动有较强的适应性,2,、能够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3,、有内在的自我控制机制,4,、有利于国际竞争的公平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与增值税的,类型,直接计税法,间接计税法,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额,增值额,=,工资十利息十租金十,利润十其他增值项目金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间接计税法,即扣税法,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法定扣除项目已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我国现行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税法,即通过购进发票所列税款进行抵扣。,(二)增值税类型,1,、消费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3,、生产型增值税,在目前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了消费型增值税,包括我国。,增值税,属于流转税、,间接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价外税、从价税、货币税,。,2014,年国内增值税,30850,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9,。,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一、增值税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货物,货物是指有形的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技术,商标,商誉,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规定,1,、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三)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视同销售行为,(,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工商户;,(,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行为,(,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练一练,1,、判断:企业将购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这是视同销售。,答案:,2,、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AC,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3,、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A.,商场将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B.,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D.,食品厂将购买的食品原料赠送他人,答案:,BCD,练一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四)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税务处理:,视主营业务。,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五)兼营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的规定,定义:,指纳税人既销售应税货物也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且这些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劳务提供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区别。,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1,、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2,、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4,、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注:,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独立建账,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注意,(,1,)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之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使用的发票不同,、适用的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17%,、,13%,、,11%,和,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适用,3%,的征收率。,、计税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四、税率(一)基本规定,(,1,)基本税率:,17%,(,2,)税率,13%,:粮食等,(,3,)税率,11%,: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础电信、建筑业、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4,)税率,6%,:增值电信业、金融服务、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5,)税率,0,:,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13%,税率的适用范围,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不含自来水厂)、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不包含农机零部件)、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三)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的特殊规定,1,、销售特定货物的处理,(,1,)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依照,3,征收率:,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2,)按,3%,征收率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2,)按,3%,征收率特殊规定,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3%,征收率简易办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一般纳税人,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税率规定不得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如摩托车、汽车、游艇),销售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17%,或,13%,征收,销售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减按,2%,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小规模纳税人,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处理,(,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1+3%,)*,2%,),按,3%,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销售额,/,(,1,+,3%,)*,3%,),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举例,某企业于,2010,年,1,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3,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A.,按,2%,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C.,按,3%,简易办法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D.,应纳增值税为,1 941,元,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10,(,1,3%,),2%,0.1941,(万元),1 941,(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2,),纳税人销售旧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关键,:,、确定销售额,、确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小规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当期销售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一、销售额的确定,(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价外费用,手续费,基金,集资费,补贴,返还利润,奖励费,包装物租金,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价外费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举例,某企业销售一批奶粉,(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同时收取检验检疫费用,1,万元。,则:,价款为,100,万元,价外费用为,1,万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下列,5,种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1,)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2,)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见案例);,(,3,)同时符合以下两条件的代垫运费:,运输部门将运费发票开给货物的购买方,销售方将运费发票转交给货物的购买方,价外费用的范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代收代缴消费税案例,委托方,:浙江省烟草公司,受托方,:杭州卷烟厂,业务,:省烟草公司委托杭州卷烟厂加工一批卷烟,.,若加工完毕后,委托方向杭州卷烟厂支付以下款项:,1,、加工费,2,万元;,2,、增值税款,0.34,万元,;,3,、消费税款,18,万元,则此笔业务受托方的增值税销售额为:,2,万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举例,某企业销售一批奶粉,(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同时收取检验检疫费用,1,万元。,则:,价款为,100,万元,价外费用为,1,万元,销售额为,100,1,(,1,17,),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价外费用的范围,(,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价外费用的范围,(,6,)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7,)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所收取的各项价外费用在并计应税收入征税时,应按,(1+,税率或征收率)”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这些金额一般都不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而是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核算。,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确定销售额的几种特殊情况,销售方式的特殊决定了销售额确定有特殊规定:,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折扣销售,折扣额和销售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里注明。,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税,,未注明或另开发票:按原销售额计税。,此折扣仅限价格折扣,实物折扣不按视同销售处理,销售折扣,属于融资行为,按原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不得扣除折扣额。,销售折让,因产品质量或品种等原因而给购货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折让后的余额计税。,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练一练,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的金额栏。,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注意,(,1,)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原销售额中减除。,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练一练,、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 040,元。,销项税额计税依据,791040+618260,951720,(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3.,以物易物销售,税务处理:,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销项税额计税依据,600+60030040,680,(万元),练一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5,、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1,年以内且未逾期的,不计入销售额,;,逾期没收的或未逾期但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在没收或超过一年时计入当期销售额,;,1995,年,6,月,1,日起,黄酒、啤酒以外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一律在收取时计入销售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注意两点,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注意:包装物,酒类例外,包,装,物,随同货,物销售,出租,出借,计入货物价款,单独计算收入,按货物征税,销售货物时,单独租借,租金,押金,价外费用,征税,归还,不归还逾期,不征税,征税,租金,押金,现代服务业,归还,不归还逾期,不征税,征税,(销售包装物),押金,价外费用,征税,6,、直销企业的税务处理,直销企业销售货物的两种形式,(,1,)通过直销员销售:直销员为中间商,销售额(向直销员)全部价款价外费用,(,2,)通过直销员代销:直销员为代销商,销售额(向消费者)全部价款价外费用,7,、对视同销售货物和应税行为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间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练一练,某纺织厂机修车间,3,月份自制车床,1,台用于本厂生产。该车床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生产成本,7500,元。求该厂该视同销售行为的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7500,(,1+10%,),=8250,(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应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的金额一般为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税法规定价外收费和包装物押金和租金一律按含税收入处理,(四)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确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五)外币结算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六)全面,“,营改增,”,有关销售额事项的确定,(,1,)贷款服务:全部利息和利息性收入,(,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手续费等,(,3,)金融商品转让:卖出价减去买入价,(,4,)经纪代理服务:余额,(,5,)客运场站服务:余额,(,6,)旅游服务:余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三、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确定,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以票抵扣,即有法定扣税凭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计算抵扣:即无法定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注意,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非正常损失”的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包括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上,应当将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况,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三)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免征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处理,如果无法划分清楚,则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四)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处理,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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