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学习校园伤害处理办法学习体会.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7609168 上传时间:2025-01-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0.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习校园伤害处理办法学习体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学习校园伤害处理办法学习体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习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杜冬山 学习了“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我收获颇丰,受益匪浅!现将所获得的成果总结如下: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以下称为监护)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通过学习我认为如果发生了“校园伤害事故”我们的处理流程应该如下: A.课堂内(指按课表正常上课范围内,含兴趣特长课程) 1、当事老师 (1)迅速安顿其他学生(要求邻近班级老师兼管,或通知年级组内其他老师到班),护送学生到校医室; (2)通知班主任、德育处; (3)必要时陪送医院; (4)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 2、班主任 (1)联系家长;(2)了解学生治疗情况,保持家校沟通。 3、德育处 (1)负责事故的全程处理,通知教务处安排课务,协调其他事宜; (2)依据事故程度与处理结果,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校医室(校办) (1)医疗救护;(2)跟踪治疗进程。 5、总务处:协同处理医保事宜 B.课堂外(指班级课外活动、课间活动) 1、当事老师或当班值勤老师 (1)护送学生到校医室,安排好当班事务; (2)通知班主任、德育处; (3)(当事老师)陪送医院; (4)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 2、班主任 (1)联系家长; (2)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跟踪学生治疗情况; (3)保持家校沟通 3、德育处 (1)负责事故的全程处理、通知教务处安排课务、协调其他事宜; (2)依据事故程度与处理结果,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校医室(校办) (1)医疗救护;(2)跟踪治疗进程。 5、总务处:协同处理医保事宜 在未来的教师教学生涯里,我一定要做一名“学法”“懂法”“用法”的教师,用博爱去关怀学生,用真诚打动学生,用毅力感染学生,用自信鼓舞学生,换得一颗颗幼小心灵的健康成长,成为我不断努力的信念和追求。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心得体会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