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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规定(试行).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7608637 上传时间:2025-01-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9.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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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酷维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试行) 一、 目的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差审批权限: 1.当日出差当日返回的,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核准。部门负责人出差的,由总经理核准。(市内办事视为外出) 2.两天及以上的出差申请,由总经理核准。 四、出差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反对浪费行为。 2.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出差,对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及出差补贴。 3.提倡力行节约并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五、出差细则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或者钉钉申请,并将批准后的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备案(钉钉请抄送一份至行政部),无申请单的视为旷工。 2.出差申请通过后需填写《出差行程表》,以便公司行政部购买车票及跟进出差事宜。 3.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或者钉钉请示相关审核领导,出差归来后1天内补办手续。 4.员工出差期间必须留有可以联系到本人的联系方式,其在公司的工作内容应指定专人接替或者协调,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如因没有事先交接好而影响了工作,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5.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每天至少使用钉钉签到1次,一天之内每换一个目的地必须签到一次(跨市的),以便行政部跟进出差人员行程。 6.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每天以电话、钉钉、QQ或者邮件形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情况,上级主管对本部门出差员工负有监督的责任。 7.出差途中如遇意外或因实际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打电话向公司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及出差补贴不予报销,且超出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8.员工出差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出差归来后3天内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超过报销期,财务部有权不予以报销。 9.出差费用的报销,须按单据上的分类正确填写,并按顺序粘贴好原始单据,对于粘贴不合规的票据,财务部将拒绝审核,并返回本部门。 10.出差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虚报差旅费;不允许以非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票据或非正式票据虚列支出。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1.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核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六、出差各项标准及补贴标准: 项目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主管 一般员工 交通费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住宿费 及餐费 出差人员自行负责,出差补贴200元/天,超出部分自行负责。 七、交通费: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按以下标准执行,跨省市的车票由公司统一购买,短距离行程凭出差地点、路线、时间一致的有效票据报销。 (1)短途(当日返回)出差一般选择汽车或火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汽车、火车作为交通工具。 项目 职级 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主管 一般员工 汽车(6小时以下) 卧铺 坐票 坐票 汽车(6小时以上) 卧铺 卧铺 卧铺 火车(6小时以下) 硬卧 硬座 硬座 火车(6小时以上) 软卧 硬卧 硬卧 动车高铁 商务座 一等座 二等座 飞机 经济舱 经济舱 经济舱 其他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注:以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审批过后方可实施。 (3)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选择高铁或飞机等交通工具。 (4) 一般情况下,到火车站乘坐公交车,到机场乘坐机场巴士,出租车票不予报销。 (5)市内交通或出差地市内交通一般选择公交车、地铁、中巴,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时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原因以及随同人员。多人一起出差,同乘一辆出租车,其交通费只能由一个持票人代为报销,同行其他人员不得再报销。 (6)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个人或多人一起同行出差自带(驾)私车,凭票报销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过路费。燃油费按1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贴,随同人员不再报销相关交通费。 2.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1)未经同意,擅自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而发生的超支部分。 (2)借出差之际探亲、访友和旅游而发生的交通费增支部分。 (3)未经批准,自带私车发生费用超过乘坐标准交通工具费用的部分。 (4)公司派车接送或搭乘免费公司车辆的。 (5)第1条第(5)条涉及的随同人员情况。 八、其他 住宿费、餐费补贴及其他费用不予以报销;跨省市的车票由公司统一购买,短距离行程凭出差地点、路线、时间一致的有效票据报销。 九、附则 1.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如有争议或不完善之处,公司行政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公司发展变化进行补充调整,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行。 2. 以往制度规章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3.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2日起执行。 十、附件 1.附件一:《员工出差申请表》 2.附件二:《出差行程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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