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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修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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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装修守则 一、用户装修须知 用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单元交收 用户需预先与管理处预约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用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查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装修申请表 用户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装修申请表”予管理处。 3.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大厦公共设施,用户必须呈交4份其单元的装修图则及技术资料等交管理处审批,未得到管理处、质检部门及消防部门书面批准装修图则前,任何装修工程不得展开。 (1)图则的需求详情如下: ①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 a.室内平面的布置。 b.室内间隔或墙高度至吊顶开花或结构开花。 c.任何附加的厕所或茶水间。 d.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有关装置的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 e.任何提升地面的工程以便安排计算机及电力布线之用。 ②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a.任何间隔穿越开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不得采用任何易燃物品于吊顶内。) b.照明灯盘的位置。 c.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置及更改或增加。 d.现有喷淋头及烟雾感应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③电力分布图及简图清楚显示: a.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和功率。 b.总配线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c.总耗电量的计算。 ④给排水图清楚显示: a.建议给排水管的接驳位置及水管的尺寸。 b.水管的分布图。 c.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物料的详情。 ⑤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a.风机盘管位置。 b.送风及回风喉的路线。 c.送风及回风百页位置。 d.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 4.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用户须在装修工程展开前缴交装修押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装修完工后3个月,经管理处审核,检查并满意后,押金在扣除一切应付费用后(如有)将不计利息发还用户。装修管理费及押金以装修期61天计算,超过61天装修管理费及押金额外费用另由用户缴付,方可继续进行装修工程。 5.用户聘用装修商施工须知 装修工作开展5天前,用户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管理处。需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的名单并交回管理处,表格另外分发。用户需保证及指示所聘用的工人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处员工充分合作,以免影响日常操作。 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处申请工人出入证。在进入大厦范围时,工人必须佩带工人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工人出入证于每天工作完离开大厦时须交回管理处,遗失则申请补发。押金于工程完毕后发还施工单位。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有关电力分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楼栋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须由管理处批准。有关各用户需注意并向管理处申请的有关设施及系统,详列如下: (1)空调系统 ①新加/移位空调风机盘管包括冷冻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热),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的改动及安装。 ②空调温度控制器的安装。 ③其它有关空调的安装。 (2)电力分布系统 ①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②永久电源的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公共天线系统 有关接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而所需由弱电间接驳到用户单元内的线管及线路的接驳。 (4)给排水系统 ①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②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用户自行接驳。 (5)电话 ①由弱电间至单元内电话系统的线管或线槽。 ②电话线路的接驳(由电话公司执行)。 ③室内电话系统线管的布置及安装由用户自行安排,唯需符合电话公司穿线要求。 (6)其它 其它的特别工程,管理处认为应聘用指定承包商执行。 以上各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批准及聘用合资格承包商执行。 6.总结 最后,管理处再次提醒各用户只在下列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管理处发出的装修许可证。 (2)所有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所有工程并没有和国家法律有任何抵触。 (4)装修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管理处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 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用户必须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时至下午六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发出强烈气味或对其他用户滋扰的工程。 凡这类工程都应在非办公时间或管理处指定时间内进行。 2.安装设备 在未得到管理处事前批准之前,用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篷等在楼栋外墙及屋顶上。 3.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用户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 4.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用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楼栋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会发出书面通知,用户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等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用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有关用户承担。 5.垃圾/废料清运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存放在用户单元内。大厦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垃圾。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用户须自行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到临时收集站。 6.材料运输 用户所聘用的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的特定路线及程序。所有车辆在装卸货后不能停泊在装卸货区内。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及扶手梯不能用作载货。运送大量垃圾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载货梯使用。用户在搬运货物时对大厦设施与装修造成破坏者,须负责修补或赔偿费用。 7.排水系统 用户不得对所住楼栋的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用户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设备等,否则须对此行为造成的破坏而赔偿。 8.室内环境 用户须对其装修所造成的影响而负责。用户应为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环境的变迁而负责。 9.预防火灾 在装修工作开展前及在装修期间,灭火器数量按单元大小而有所增减。基本上要求单元内每一百平方米需放置两个2Kg灭火器。所购买灭火器的成本由用户承担。 10.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因为这样会破坏原先铺设的防水材料。否则用户须为此等行为负责。 11.政府法例 用户须对其装修所设计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的指引及规定。 12.围板 为分辨装修工作的范围及减少噪音的散播,用户须在其装修单元内搭建围板。 13.保险 用户及其聘用的承包商购买管理处认为足够的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才能展开装修工作。 14.施工人员的操守 用户须对其聘请的工人在施工现场作出的行为而负责。用户须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的电力供应。管理处不会对此行动所引致其它后果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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