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式样01:
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决字[ ]第 号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现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违法地点) 因 的行为,违反了 (法律禁止条款)
的规定。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们)告知了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们)的陈述和申辩;□你(你们)未作陈述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现依据 (法律处罚依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当场缴纳;□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账号: )缴纳罚款款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林业执法证件号码:
被处罚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名及时间)
共四联 第一联附 卷
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决字[ ]第 号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现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违法地点) , 因 的行为,
违反了 (法律禁止条款) 的规定。
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们)告知了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们)的陈述和申辩;□你(你们)未作陈述和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现依据 (法律处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当场缴纳;□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账号: )缴纳罚款款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共四联 第二联 交收款银行
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决字[ ]第 号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现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违法地点) , 因 的行为,
违反了 (法律禁止条款) 的规定。
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们)告知了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们)的陈述和申辩;□你(你们)未作陈述和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现依据 (法律处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当场缴纳;□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账号: )缴纳罚款款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共四联 第三联 交行政机关备案
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决字[ ]第 号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现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违法地点) , 因 的行为,
违反了 (法律禁止条款) 的规定。
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们)告知了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们)的陈述和申辩;□你(你们)未作陈述和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现依据 (法律处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当场缴纳;□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账号: )缴纳罚款款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共四联 第四联 交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制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林业行政罚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履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人进行,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笔录》,填写《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格式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或者警告、时间、地点以及本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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