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六章 土地适宜性评价 1-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对不同用途的适宜程度。土地特性或土地质量与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的生理、生态要求匹配过程,称为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按评价的方法可以分为定性的、定量的,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按评价的目的可以分为当前的、潜在的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按评价的对象可以分为单宜性(如橡胶)、双宜性(如苹果、板栗)、多宜性(如农林牧多种用途)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土地适宜性可分为现有条件下的适宜性和经过改良后的潜在适宜性两种。2-一、FAO的土地评价纲要(一)评价系统3-(二)评价步骤与方法1、规划土地评价(目标、资料、计划)2、确定土地利用种类
2、,明确土地利用要求3、调查土地性质和土地质量(土地制图单元和土地质量调查)4、土地利用与土地的比较 (1)要求的匹配:是一种简单的过程,将适宜性等级界限与每一土地制图区域的条件相比较。(2)对环境影响的评价 (3)社会经济分析。5、提交评价成果(土地适宜性分类)(三)土地评价纲要的特点4-二、中国的土地适宜性评价(一)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的土地评价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于1983年参照FAO拟定,采用五级分类:第一级,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土地潜力区;第二级,在土地潜力区范围内给出8个土地适宜类;第三级,在土地适宜类范围内划分出不同的土地质量等级;第四级,在土地质量等范围内划分土
3、地限制类型;第五级,确定土地资源单位,即具体的土地资源类型。(二)单项土地适宜性评价5-三、土地适宜性评价的讨论(一)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特点评价结果的针对性强,成果的实用性也较大多宜性评价考虑了土地利用的经济背景为土地利用决策者提东重要参考(二)土地适宜性评价与土地潜力评价的联系区别(适宜性评价强调机会均等)联系(可以进行比较或协调、单项潜力评价可视为适宜性评价)6-华南区、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区、云贵高原区、华北-辽南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区、内蒙古半干旱区、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原区。土地适宜类是依据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适宜情况,划分为8个土地适宜类,即:宜农耕地类、宜农宜林宜牧土地类、宜农宜
4、林土地类、宜农宜牧土地类、宜林宜牧土地类、宜林土地类、宜牧土地类及不宜农林牧土地类。按农、林、牧诸方面的适宜程度各划分为三等,并分别进行评价,全国划分为26个土地等级。一等地为对农、林、牧业无限制或少限制,质量好的土地。二等地为对农、林、牧业利用有一定限制,质量中许的土地。三等地为对农、林、牧业利用受到较大限制,质量差的土地。土壤侵蚀、地形坡度、裸岩、土壤质地、土壤盐碱化、水文与排水、水分、温度、无限制等九个土地限制型 7-根据“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估算,我国宜农耕地类的毛面积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734,居各类土地面积的第三位,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
5、及四川盆地等几大平原、盆地;宜农宜林宜牧类土地面积占全国上地总面积的749,以内蒙古、黑龙江及新疆等地为主;宜农宜林类土地面积占1,多分布在湖南,四川、黑龙江等省的岗台地;宜农宜牧类土地面积仅占093,分布在北方地区;宜林宜牧类土地山积占1066,多为低山丘陵灌丛草地类型,广西、湖北、四川等地分布普遍;宜林类土地面积居第二位,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763,集中分布在东北及南方山丘地区;宜牧类土地面积占27.06,居各土地类之首,新疆、甘肃、内蒙古、青海、两藏等省区就占85以上;不宜农林牧类土地面积约占1688,多为戈壁、沙漠、裸岩与倒石堆等类型,以西北及青藏高原面积最大。按宜农、宜林、宜牧归类(
6、资源面积统计有重复),宜农土地面积约占全国土地总山积的19,宜林土地面积占29,宜牧土地面积占43 左右。按适宜程度及质量等统计,则耕地中的一等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416;二等耕地占344;三等耕地占204;不宜农的耕地占36。宜农荒地(即现有草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及未被利用的土地)占宜农土地的23,以二、三等土地为主,其中一等宜农荒地占5,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二等宜农荒地占49,以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地区为主;三等宜农荒地占46,分布普遍。林地中的一等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65,主要分布在云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二等林地占27,以西藏、云南、四川为主;三等林地占8,分布零星。后备林地为宜林的草
7、地及尚待退耕还林的土地,占宜林土地的54,其中一等地占后备林地总面积的10,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内蒙古等地;二等地占54,以内蒙古、广西、山西等地为主;三等地占36,主要在内蒙古、陕西、黑龙江等地。宜牧土地中的一等草地占草地总面积的12,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二等草地占36,以西藏、新疆、内蒙古为主;三等草地占52,以西藏、四川、内蒙古等地为主。按限制因素类型及其强度统计。在现有耕地中,无限制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403;受各种类型限制的耕地面积约占597:其中,以侵蚀为主要危险的耕地约占总耕地面积的8;而有潜在侵蚀危险的坡度限制的耕地约占112,前者集中分布在黄土高原等地,后青以南方各省区为主;受洪涝限制的耕地约占91,以黄淮海平原及松嫩平原为主;土质过砂或过粘的耕地约占101;受盐碱限制的耕地约占87,以黄淮海平原及西北干旱区为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