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
SY/WI-7.3.3
标题
进料检验规范
项目
注塑件
版本 A/0
共 2 页 第 页
生效日期
2014-6-3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输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定义
3.1 注塑缺陷
3.1.1缺料:由于供料不足、融料填充流动不良,充气过多及排气不良等原因导致填充型腔不满,塑件外形残缺不完整或多型腔时个别型腔填充不满之不良。
3.1.2缩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之不良。
3.1.3毛边:由于合模不良,间隙过大,塑料流动性太好,加料过多使塑件沿边缘出现多余薄翅之不良。
3.1.4气泡:由于融料内充气过多或排气不良而导致塑件内残留气体,并呈体积较小或成串的空穴之不良。
3.1.5烧焦:由于塑件分解或料中可燃性挥发物、空气等在高温高压下分解燃烧,燃烧物随融料注入型腔,在塑件表面呈现黑点、黑条纹、或沿塑件表面呈炭状烧伤现象。
3.1.6冒胶:由于胶料过多、压力过大等原因造成产品孔内胶料凸起,堵塞胶孔之不良。
3.1.7流纹:由于融料沿模具表面不是平滑流动填充型腔,而是成半固化波动状态沿型腔表面流动或融料有滞流而造成产品表面出现纹路不良。
3.1.8开裂:由于塑件内应力过大、脱模不良、冷却不匀、塑料性能不良或塑件设计不良及其他弊病(如变形)等原因,造成塑件表面及进料口附近产生细裂纹、或开裂、或在负荷和溶剂作用下发生开裂等现象。
3.1.9异色:由于颜料或填料分布不均,塑料或颜料变色造成塑件表面的色泽不匀。或原料用错/色粉色母粒配错造成产品与样本/要求不符。
3.1.10变形: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产品外形与要求不符之不良。
3.1.11斑纹: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塑件表面沿料流方向出现银白色光泽的线状条纹或云母片妆斑纹(水迹痕)之不良。
3.2 喷漆缺陷定义:
3.2.1色斑:指局部颜色与整体颜色不一致现象。
3.2.2脱油:指制件表面油层损坏脱落现象。
3.2.3喷油灰尘:指空气中尘埃或油墨中含有颗粒状物、残渣等,被吸附在制品表面上。
3.2.4 划痕:指制件表面油膜被锐物所划伤的痕迹。
3.2.5颜色偏差:指制件颜色与样板相比较出现过淡或过艳的颜色差异。
3.2.6流纹:指喷油表面出现的油墨流动而产生的痕迹。
3.2.7油墨附着力:检验油墨是否能够良好的依附在塑料基材上;
检验方法:用3M胶纸紧贴文字图案上,并用手反复按压,确认贴紧后,手持胶纸端部使其与试件被测面呈45°角,然后瞬间拉胶纸端部,使其瞬间完全脱离物件被测面,检查油墨与试件基材有无剥离现象,没有则判合格,如有则判附着力不通过;
3.2.8电镀件附着力:检验电镀层与基材是否附着完好;
检验方法:用刀片在试制件电镀面划10*10方格,每格距离为1mm,然后将3M胶纸贴牢方格表面,用手指压紧。使其方格内无气泡,再手持胶纸端部使其与被测面呈45°角,然后瞬间拉胶纸端部,使其瞬间完全脱离物件被测面,看电镀层与基材有无脱落现象,没有则判合格,如有则判附着力不通过;
3.2.9 油墨耐腐蚀性:是指油漆在塑件需能够抵抗一定的化学溶解。
试验方法:用白棉纱布包着500克砝码浸湿98%酒精压在试件被测面来回擦拭20次后,看试件被测面有无缺损、脱色,没有则判合格,如有则判不通过;
3.3 丝印缺陷定义
3.3.1 丝印位置偏移:指丝印图案尺寸位置与图纸所标注尺寸位置不符。
3.3.2丝印沙孔:指在丝印图案上出现小孔现象。
3.3.3漏油:指丝印内容上出现不应有的积油现象。
3.3.4 重影:指图案边缘有差距现象。
3.3.5不规则边:指丝印图案的笔画边缘出现锯齿的现象。
3.3.6油污:指制作件表面上粘有油渍的现象。
3.3.7耐腐蚀性:同喷油缺陷。
3.3.8丝印附着力:同喷油缺陷。
3.4 外观缺点定义
3.4.1黑点:是指诸如黑点、白点、污渍、尘、混色、丝印沙孔、脱油、凹痕及蓝黑之总称。
3.4.2丝状缺点:是指划痕、花痕、油丝、夹水纹、印痕、模花痕等线状之缺点总称。
3.4.3密集点、线状点:是指点状直径大于0.2mm和线长于2.5mm,线宽大于0.1缺陷。
4、职责
4.1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规范内容
5.1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抽样标准GB2828抽样方法,检验水准为一般检验Ⅱ级,允收水准为:CR缺陷,AQL=0;MA缺陷,AQL=1.5;MI缺陷,AQL=2.5;
5.2未纳入本规范之检验项目,另行协商处理;
5.3检验方法:
5.3.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3.2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颜色等是否符合要求。
5.3.3按照图纸检验尺寸是否合格,未注尺寸公差按下表GB/T 1804-92-M级精度进行检验:
公差等级
尺 寸 分 段 (mm)
0.5~3
>3~6
>6~30
>30~120
>120~400
>400~1000
>1000~2000
>2000~4000
f
±0.03
±0.05
±0.1
±0.15
±0.2
±0.3
±0.3
m
±0.1
±0.1
±0.2
±0.3
±0.5
±0.8
±1.2
±2.0
c
±0.2
±0.3
±0.5
±0.8
±1.2
±1.2
±3.0
±4.0
v
±0.5
±1
±1.5
±2.5
±2.5
±4.0
±8.0
5.3.4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5.3.5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5.4注塑件外观检验不同的面检验标准略有不同,现在将注塑件产品分为A、B、C、D四个面。具体为:
A面:在正常的产品使用中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上盖、前端及接口处;
B面:在正常的产品使用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C面:在正常的产品使用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
D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结构件
5.5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见下表:
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一览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缺陷等级
1
外观
颜色
产品颜色与要求/样件颜色无明显色差。
目测
MA
2
脏污
产品表面无脏污不良。
目测
MI
3
缺料(不满胶)
在非外露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料现象。
目测
MA
4
缩水
1.A面允许有深度小于1mm,∮≤3mm的缩水点1个;
2. B、C面不允许有明显缩水点超过2个;
3.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目测
MA
5
毛边
通风孔及透孔不允许有毛边,凡分型面处毛边厚度需小于
0.3mm,不影响使用。
目测
MI
6
气泡
1.A面允许有∮≤3mm气泡1个;
2.B、C面允许有∮≤3mm气泡3个(气泡不能连成片);
3.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目测
MI
7
烧焦
1.A面不允许有烧焦不良;
2.B、C面允许有不明显烧焦;
3.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目测
MI
8
冒胶
产品不允许有冒胶不良发生。
目测
MI
9
外观
流纹
1.A面不允许有流纹不良;
2.B、C面允许有不明显流纹不良;
3.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目测
MI
10
开裂
不允许有裂缝不良发生。
目测
CR
11
异色点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4mm点2个或∮≤0.2mm点4个,两点间距大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点3个或∮≤0.4mm点4个,两点间距大45mm;同一表面上数不得大于4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目测
MI
12
变形
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2mm(pp料另做要求)。
目测
MA
13
斑纹
A面:不允许有可视的斑纹;
B面:直经100mm内允许有0.5*5mm2个或0.5*3mm3个,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允许有不明显斑纹;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目测
MI
14
脱油
表面不允许出现油层损坏脱落;
目测
MI
15
喷油灰尘
表面不允许出现明显颗粒、丝状杂质;
目测
MI
16
划痕
表面不允许出现明显划伤的痕迹;
目测
MI
17
尺寸
依产品图纸/BOM要求。
卷尺/卡尺
MA
18
净重
与确认签样样品对比,净重公差±2%g。
电子称
MA
说明:
1)顾客指定特性要求时,在等级的备注栏填写顾客指定特性的标识要求;
2)质量缺陷(特性)等级:
CR级,严重特性,危害使用者生命安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使产品功能整体失效的不合格项;
MA级,重要特性,造成产品功能部分下降或丧失,影响产品使用寿命的不合格项;
MI级,次要特性,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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