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讲就业法规与权益保护1学习目标l能够识别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陷阱及自我保护l能够正确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维护自身权益l能够识别试用期可能遇到的陷进,进行自我保护l能够正确识别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侵权事件,维护劳动权益。2一、求职陷阱与自我保护l网络招聘的风险虚假信息个人信息滥用传销骗局l中介陷阱非法中介“黑”中介l面试中的陷阱骗财骗色3虚假信息骗局l案例1:小王是南方某大学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在即。小王一直都梦想着今后能在北京工作,由于地域的限制,小王选择了参加网络招聘会,在经过无数次失败之后,小王终于被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相中,并约定去北京参加公司主管岗位的面试。带着几许兴奋和憧憬,小王
2、到了北京,小王对面试做了充分准备,自己感觉效果还不错。但是结果却让他觉得有上当的感觉,因为他应聘的主管岗位,变成了保险代理人,成了卖保险的。4虚假信息骗局案例2:武同学是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一天她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登录了QQ,刚上线便发现一位好友的头像急促地闪动起来,打开一看,原来是好友发来的一个求职网站信息。因为和同学关系好,而且正是大家忙着找工作的时间,因此武同学立刻打开网址,果然是一个求职网站。要想应聘,必须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注册。武同学按照网站提示填写了相关个人资料,最后网站提示需要发送信息到某一号码进行确认,但是武同学点击了几次,显示都是“你没有发送信息”的窗口。正在这时,好友上线了,
3、武同学马上向他的同学询问,结果同学说并没有发给他网址。武同学感觉上当了,经过自己查看发现网站下方写有“注册该网站所发短信每条2元”。5个人信息泄漏引来的麻烦案例3:西南某大学的小李,把自己的简历挂到了网站上。第二天,一个自称广告公司负责人的男子打来电话,说在网上看见她的求职简历,在详细询问了她的有关情况后,要求她留下家庭电话,以便通过父母对她作进一步的了解。不料,李同学很快收到了家里的电话。电话里,母亲语气焦急地问道:“孩子,你在哪儿?怎么你老师说你出车祸了,要我寄钱过去啊?”,家里已经按照对方要求寄去了6万元。案例4:长相不错的晓雅看到某航空公司网上招聘空姐,于是按要求寄去自己的资料和艺术照
4、。半个月后,复试通知没有等到,却在网络上看到自己的照片被命名为某少妇玉照,点击率高达2万次。6传销骗局案例5:小吉是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境贫寒,因此他很想毕业后能尽快工作,减轻家庭负担。一次,他在网上看到“中铁三局高速公路项目招测量员”,他想这个工作正适合自己,于是他根据网上电话,跟一位“卢经理”取得了联系,对方要他到山东菏泽面试。按照对方的要求,小吉几经周折终于被两个“卢经理派来的人”接走了,一路上小吉向他们打听工程情况,两人只说自己是开挖掘机的。随后两人把小吉带到了一栋楼的三楼,到屋子后小吉感觉情况不对,屋子里的人都不想搞工程的,也没有任何仪器,而且这些人强迫他交出手机。小吉知道自己
5、进了传销组织,为了逃出,从窗户跳下,结果导致半身不遂。7传销骗局案例6:苏白是河北某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日突然接到一个来自东莞的电话,自称是“汤姆逊公司”,打算在石家庄开分公司,要招聘人员。由于苏白在河北银河网上发过个人简历,因此接到招聘电话也没有觉得奇怪。放下电话后苏白上网查询,果然是一家外企。于是下午苏白打电话与对方联系,公司说要进行2轮语音面试。苏白当场接受了2轮语音面试后,第二天下午电话问询面试结果,对方询问了苏白的为人处世、性格特征、专业知识以及对加班、出差等看法,是苏白对这家公司深信不疑。周末后,苏白接到了正式录取通知,但公司通知她要到公司接受半年的培训,当苏白到了东莞后,该公司的一
6、名主管告诉他,她的工作是“网络营销”,并告诉她公司也不是什么外企,也没有她应聘的职位。并将其手机骗走。一直过了十几天,苏白终于偷到手机给家里发了信息,才知道“网络营销”,其实就是传销,而且是大学生传销。8如何正确利用网络求职?l尽量参加校园招聘或人才市场招聘,以保证招聘的合法性。l利用网络求职应注意:选择正规的招聘网站。优先选择学校招聘网页、政府人事人才网、各地区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认的大型招聘网站,如51Job、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等。确认招聘单位信息。在网上看到满意的招聘信息后,一定要通过多方途径,对此信息进行确认,如查询公司网页,到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网页确认公司的合法性,向相关方面的熟人
7、咨询。个人信息保护。简历信息中不要主动透露与求职无关的信息,如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婚姻状况、个人照片等。联系方式应以电子邮件为主。9非法中介案例7:某报记者接到反映某“友诚”房地产公司做起了职业介绍,于是假扮求职者暗访。记者来到这家房地产公司后,发现门外贴满了各种招聘信息,但是办公室里空摆这两套椅子,不见人影,墙上贴着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写名为房产服务,没有发证日期,也没有发证机关盖章。不一会,一个自称姓陈的负责任接待记者。并在得知记者为高中毕业,没有特长之后,给记者推荐了10多个工作,但当记者具体问公司名称的时候,该负责人说“你还没交钱不能告诉你,你知道我们是靠信息吃饭的”。随后要求
8、记者登记身份证,记者说没带,就说没带也没关系,交50元钱。记者交钱之后,陈某说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而且说公司章在总公司,因此也没有盖章。记者问什么时候可以上班,该负责任说,明天开介绍信亲自送你去,然而第二天记者拿到的介绍信换成了另一家公司,地点也变更了,陈某谎称有急事,让记者自己去。几经辗转,记者才找到了介绍信上所说的公司,而走到楼道里就听到里面辱骂打架的声音,于是下楼。随后两天记者再到中介,却都吃了闭门羹。10如何识别非法中介?l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开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领取许可证;人才中介必须有5名大专以上学历、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
9、制度。l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必定具有“四证一执照”: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劳动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证”。l大学生求职时一定要看清对方营业执照,了解经营范围是否与其所称相符,并要看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正本,不要被复印件糊弄。11黑中介的骗术l案例8:兴才公司的法人代表张某在2008年底接手原“华南人才市场”,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也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将公司变更为“*市兴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却并没有真正打算为人才服务,而是在求职者众多的环境下,利用求职者心理,欺骗求职者以达到敛财的目的,在
10、2个月的时间里使1146名求职者上当,涉案金额达近20万。该公司的骗术三部曲为:“利诱”。每天兴才公司的业务员到各地人流集中的区域派发照片传单,以“高待遇、低门槛”为幌子,声称富士康、联想等知名企业招工,引诱求职者上钩。“哄骗”。业务员带回求职登记表,要求求职者到前台交20元报名费,随后冒充企业经理对求职者进行面试,以面试成功为由让求职者缴纳200元的中介费。“折腾”。求职者交了中介费之后,兴才公司以推荐安置工作为名,带求职者到工业区或偏僻地带的工厂,让求职者自己去企业见工。因为这些企业并没有招聘,求职者自然无功而返。12黑中介常见骗局l具有合法的形式,但经营内容,给求职者提供的信息是子虚乌有
11、的。l中介机构与空壳公司串通,或同时注册中介机构和空壳公司,对求职者收取介绍费,介绍到空壳公司,又骗取保障金、服装费等。l以“游击战”方式套取中介费。即几个人临时租间房子,用虚假用工信息,收取大量中介费之后,卷款而逃,再到其他地方行骗。l以“试工”为名骗取免费劳动力。职业机构与用人单位串通,职介机构不断发布信息,收取登记费、中介费,用人单位得到大量劳动力,然后不停的“炒”试工者“鱿鱼”,达到免费或廉价使用劳动力的目的。l中介与用人单位和培训学校串通行骗。即中介收取中介费把求职者介绍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将求职者介绍到指定学校参加培训,求职者交纳培训费,求职者培训上岗发现所做的工作根
12、本无法完成,或在求职者培训完成上班之前找各种理由将求职者辞退。13识别黑中介骗局,维护自身权益l按规定职介机构可以向求职者收费的项目包括报名费和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两项。l交费后一定要让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费票据。l求职不成功,可凭票据要求介绍机构退回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l遇到乱收费行为一定要坚决抵制,并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14面试陷阱l案例9:应届毕业生小付抱着试试的心态,去深圳人才市场五楼G06展位*精密制造厂投了份求职简历。中午11时,一名自称为该公司经理的谢先生打电话通知她面试,并要求她尽快到东门九龙大厦一楼与马先生见面。一见面马先生告诉她,谢经理恰好与客户洽谈,因为要他过来先
13、免谈一下。得知小付还没有吃饭后,热情的越小付一起吃饭。在这一过程中谢经理还打来电话说他们的采购员刚走,因此急需找人,看了上午的简历对小付很满意。有了谢经理的电话,小付对面试一事完全没有了顾虑。与马先生一起来到一个牛排店,在此期间马先生给小付讲了公司的待遇,月薪3000,五天工作制等等。随后在小付去了一趟洗手间之后,马先生很着急的说“付小姐,不好意思,我手机没电了,可以帮忙给我打一个电话给谢经理吗?问他怎么还不来?”按照马先生的指示,小付拨通了谢经理的电话,谢经理说快到了,并问是哪一家牛排店以及具体的位置。小付对这一带并不熟悉,并把电话给了马先生。马先生边聊边起身向门口走去,似乎是看谢经理到了没
14、有。小付当时有些犹豫,还跟了几步,但想着在这门繁华的地段,马先生应该不会“做什么”,而且马先生的公文包还在座位上呢。可是等了一分钟之后,马先生还没有回来,小付觉得情况不对,一拍马先生的公文包,里面是空的,打开后是两张旧报纸。拨打她的手机,提示已经关机了。15面试中常见陷阱l借面试之名骗取钱财l借体检之名要求交纳相关费用,达到敛财目的l以面试之名骗“色”l面试内容与招聘职位无关16提高警惕、识别陷阱l正规单位都有固定场所,招聘面试一般都会安排在公司办公室进行,如遇到诸如在居民住宅、公园、茶楼或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和场所进行的面试,以及将面试安排在晚上进行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l面试
15、时要尽可能避免到不熟悉的地方或者私人场所进行,尤其时女生要避免单独参加面试,可以找同学或朋友陪同,也可以将面试的准确地点告知家人、朋友使他们能够随时了解你的情况,一旦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可以立即报警。l树立良好的求职心态,敢于对面试中的一些不当行为进行抵制,不要因为求职心切而委曲求全。l不要糊涂交费。交费前一定要自己思考是否合理、合法。或与家人、同学、老师交流情况,以免上当。17二、试用期中常见陷阱l案例10:某高效经贸专业毕业生小冯被北京一家公司录用,和他一起进入试用期的还有另外6名新职工。他们被分到不同的部门实习,小冯被分配到中关村大街一大型电子商城内的摊位卖电子产品。经理告诉他,让他站柜台
16、,意识让他熟悉公司的业务,为以后工作打下基础,而是了解市场动态,听取顾客一件,以便于改进产品。3个月试用期过后,小冯的销售业绩相当不错,除了第一个月不太熟悉,销售额5000多元外,后两个月都超过了20000万。小冯想,这个业绩证明了自己的才能,公司没有不录用的理由。经理让他回去等消息,可是快2个月来仍没有动静,他给公司打电话,人事部门经理告诉他落聘了,小冯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后来一打听,他们这批新来的6个人,一个也没有被录用。18二、试用期中常见陷阱l案例11:张玲到杭州某广告策划公司应聘做行政助理,面试很顺利。面试结束时经理对他说,由于公司处于扩建中,正缺人手,让他推荐及格同学来面试。于
17、是张玲又推荐了5各同学到公司面试,问了几个问题后,经理让他们第二天就上班,先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一月,试用期结束后就签协议。上班后张玲发现除了他们新来的6个人外,连经理带员工就4个人。在公司里6个人什么都感,跑腿、打杂、做策划、甚至去拉广告。大家想,现在公司正缺人手,分工也不明确。两个月后经理主动的把两个月的工资单给打了出来,张玲一看,他们的工资变成了300。张玲和同学一起去问经理怎么回事,经理说他们6个都是以实习名义来单位的,也没有协议,实习生本来是没有工资的,公司考虑他们干的很辛苦,所以才给每人300元的工资。张玲他们这才明白,公司本来就没有聘用他们的诚意,只是公司刚组建,要找
18、几个廉价劳动力罢了。19二、试用期中常见陷阱l试用期常见陷阱以实习或试用的名义将大学生以廉价劳动力招进来,试用期满后,就找借口扫地出门。无故延长试用期l试用期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区分实习和试用的区别,防止企业钻空子。试用是企业和聘用人员之间已经有了初步意向,而实习只意味着企业给那些即将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提供一个锻炼学习的机会,并不存在聘用关系。签订相关协议。不管是实习、试用都应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19、不得超过六个月。20三、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l就业协议书不能等同劳动合同l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期内l认真读懂合同条款21就业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案例12:小周是天津某大学05届毕业生。2005年1月,小周与某企业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聘用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3个月。小周按照约定于2005年2月1日到该企业报到,而其获得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是7月1日。自2005年2月上班起,小周经常加班加点,后因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小周于2005年8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与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但是,由于毕业生小周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就业协议不属于劳动维权范畴,因此劳动仲裁部门无法受理。22就业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 l 在校期间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因为大学在校生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只有获得毕业证书后,才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要求。因此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是一种民事行,而不是法律行为。违反就业协议的行为只适合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申请劳动仲裁。l 大学生毕业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一定要尽快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等写入正式的劳动合同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l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也应弄清楚单位是否
21、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用人自主权,签约时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特别是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了解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23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期内l案例13:小冯应聘到一家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合格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再试用期间,双方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对方不得提出异议。两个月后,公司以小冯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24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期内l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与合同期应当受同一个合同的约束,试用期的期限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l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劳动合同当
22、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l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受社会保险权利。25认真读懂合同条款l案例14:小李在毕业前的一次招聘会上,将简历投 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并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去月薪在3000以上。对方打出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条文也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进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谓的月薪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数字。因为销售员的工资实行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
23、销售额直接挂钩。销售部有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业绩突出的销售员曾拿到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对方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30平米,挤住着8个人。他找出当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才大呼上当,因为合同里工资条款只写着“工资待遇高”,在住房条款里用词为“由公司提供住处”,而在违约金条款中则规定合同期为3年,应聘方毁约则按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每年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向公司交纳1.5万元违约金。26认真读懂合同条款l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事先准备好的合同范本也要对每一个条款进行斟琢,条款规定用词要准确,过于模糊的一些条款,应当场提出,添加
24、附加条款,否则就有损于自己权益。l合同签订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一些企业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出具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合同中只规定应聘方的义务,而对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只字不提,甚至会有一些完全不合理的条款,如“女工工作期间不得怀孕”“节假日加班不得要求双倍工资”等。l遇到不平等条款,劳动者可以主张这些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7劳动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l试用期解除合同,你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l合同期解除合同,你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单位解除你也需要提前30天或多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