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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198-2-2019 水运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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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JTS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T 19822019水运水运工程工程设计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信息模型应用标准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in Port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Design20191026发布2019123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水运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JTS/T 19822019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

2、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9北京1制 定 说 明本标准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交办水函2016731 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总结大量国内水运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 吸纳水运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先进技术, 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现状发展和需要制定而成。近年来,信息模型技术在土木工程行业呈现出广泛应用的趋势。目前水运工程尚缺乏相应的设计阶段信息模型标准,为保证水运工程的持续稳定发展,推进信息模型在工程中的应用,完善水

3、运工程标准体系,适应水运工程发展需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 8 章和 5 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协同设计、分类与编码、存储、交付等内容。本标准主编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等。本标准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 总则:王晋刘松王炜正2 术语:王晋刘松王炜正邹艳春陈青红文曦3 基本规定:刘松王晋王炜正4 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王炜正邹艳春陈青红袁立莎朱明李国杰田仲吉 明石

4、 露汤霖阳柯牛作鹏5 协同设计:陈青红邹艳春文曦何洋郭涛朱明姜韶华魏世桥6 分类与编码:邹艳春陈青红翟世鸿任耀魏世桥吉明7 存储:刘松文曦李国杰袁立莎翟世鸿郭涛姜韶华任耀8 交付:王晋刘松王炜正邹艳春陈青红袁立莎郭涛俞武华杨新才2附录 A:刘松陈青红李国杰田仲吉明石露汤霖牛作鹏附录 B:王炜正李国杰何洋程凯附录 C:邹艳春陈青红程凯杨新才焦磊李国杰田仲附录 D:陈青红杨新才程凯焦磊李国杰附录 E:王晋本标准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通过部审,2019 年 10 月 26 日发布,自 2019 年 12 月31 日起施行。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请

5、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1 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555 号,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30060) ,以便修订时参考。1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设计阶段信息模型.(5)4.1 一般规定.(5)4.2 模型层级.(5)4.3 模型内容.(6)4.4 模型应用.(13)5协同设计.(15)5.1 一般规定.(15)5.2 协同设计内容.(15)5.3 协同设计要求.(16)6分类与编码.(17)6.1 一般规定.(17

6、)6.2 编码应用方法.(17)7存储.(20)7.1 一般规定.(20)7.2 项目级信息模型.(20)7.3 单体级信息模型.(20)7.4 专业级信息模型.(20)7.5 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21)7.6 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21)8交付.(22)8.1 一般规定.(22)8.2 模型深度等级.(22)8.3 交付物.(22)附录 A港口工程模型粒度和信息细度表.(24)附录 B航道工程模型粒度和信息细度表.(185)附录 C通航建筑物工程模型粒度和信息细度表.(187)附录 D修造船水工工程模型粒度和信息细度表.(216)附录 E本标准用词说明.(236)2引用标准名录.(23

7、7)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238)条文说明.(240)11总则1.0.1为规范水运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 提高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和修造船水工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创建、运用和管理。1.0.3水运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创建、运用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2.0.1水运工程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水运工程在全生命期内物理、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为项目全生

8、命期内的各种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是创建和利用工程项目数据在其全生命期内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的业务过程;是使用模型内的信息支持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业务流程的组织和控制。简称信息模型。2.0.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BIM in Design在水运工程设计阶段创建并应用于设计的信息模型。2.0.3几何信息Geometric Information建构筑物与设备设施的空间位置和自身几何形状信息。2.0.4非几何信息Non-Geometric Information建构筑物与设备设施几何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2.0.5项目级信息模型Project-Level Information Model表达水运工程项目中

9、工程内容的信息模型。2.0.6单体级信息模型Unit-Level Information Model表达水运工程项目单体内工作内容的信息模型。2.0.7专业级信息模型Discipline-Level Information Model表达水运工程各专业工作内容的信息模型。2.0.8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Component & Equipment-Level Information Model表达水运工程项目单体内构件、设备几何形态及其属性的信息模型。2.0.9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Rebar & Part-Level Information Model表达构件与设备中零部件组成的信息模型。2.0.

10、10元素Element信息模型的最小应用单元。2.0.11碰撞检查Clash Detective检查设计阶段项目、单体、专业等信息模型中各类构件或设施是否满足空间相互关系的工作过程。2.0.12协同设计Collaborative Design各相关专业基于同一信息模型,依照设计流程,以模型协同作为主要协同方式的设计工作过程。32.0.13协同设计环境Common Data Environment for Design实现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协同工作的软硬件和网络环境, 满足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信息传递和共享要求。2.0.14模型深度等级Level of Development for BIM(L)衡

11、量与水运工程工作阶段相对应信息模型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详细程度的指标。2.0.15模型粒度Model Granularity以独立的模型功能、基本的操作和维修单元为划分原则,在不同模型深度等级下,信息模型包含几何体的完整程度。2.0.16信息细度Information Detail不同模型深度等级下信息的准确和详细程度。2.0.17体量模型Volume Modeling表达建构筑物与设备设施的概略几何形状和属性信息的模型。43基 本 规 定3.0.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用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3.0.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在各阶段、各专业间实现信息的传递、共享和应用。3.0

12、.3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满足阶段间、 专业间信息模型应用数据交换需求,数据格式应具备兼容性。3.0.4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创建、运用和管理应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54设计阶段信息模型4.1一 般 规 定4.1.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除应分层级组织创建外, 并宜满足设计计算分析和施工方案论证的模型单元划分要求。4.1.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在阶段间应具有可继承性, 后续阶段应保留前一阶段交付的模型信息。4.1.3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具有可扩展性,可按设计需求增加、变更信息模型的元素及属性数据。4.2模 型 层 级4.2.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分为项目级信息模型、 单体级信息模型、 专业级信息模型、构件与设备级信

13、息模型和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五个层级。 各层级关系应满足下列要求:(1)项目级信息模型是项目的总体模型,由单体级信息模型集成;(2)单体级信息模型按照不同功能单体进行划分,包括场地、水工建筑物、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等单体级信息模型,由专业级信息模型组成;(3)专业级信息模型体现单体级信息模型中各专业工作内容,包括总图、航道、装卸工艺、金属结构、水工结构、建筑、结构、供电照明、控制、信息、通信、给水排水、消防、暖通、动力、环境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等专业级信息模型;(4)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是单体内专业级信息模型的最小功能单元;(5)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是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的最小组成单元。4.2

14、.2模型层级表达应按项目设计阶段的发展逐步加深, 各阶段模型层级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4.2.2.1可行性研究阶段信息模型主体专业应包括项目级信息模型、单体级信息模型、专业级信息模型和构件和设备级信息模型四个层级;配套专业室内部分应包括项目级信息模型、单体级信息模型、专业级信息模型三个层级;配套专业室外部分应包括项目级信息模型、单体级信息模型、专业级信息模型和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四个层级。4.2.2.2初步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包括项目级信息模型、单体级信息模型、专业级6信息模型和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四个层级。4.2.2.3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包括项目级信息模型、单体级信息模型、专业级信息模型、

15、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和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五个层级。4.3模 型 内 容4.3.1港口工程各专业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4.3.1.1总图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水域空间模型,包括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制动水域、连接水域、其他水域等;(2)陆域空间模型,包括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道路区域、堆场区域、停车场区域等;(3)铺面结构模型,包括面层、基层、底基层、垫层、路缘石等;(4)标志标线模型;(5)土石方模型,包括挖方和填方;(6)地基处理模型;(7)船舶模型。4.3.1.2航道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航道水域和锚地水域;(2)土石方模型,包括挖方和填方;(3)航标模型,

16、包括海区导标、灯塔、灯桩、灯船、灯浮标、活节式灯桩、杆形岸标、标志牌等。4.3.1.3固体装卸工艺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装卸设备模型,包括岸边集装箱装卸桥、多用途装卸桥、散货卸船机、散货装船机、门座起重机、龙门起重机、浮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扒杆式起重机、固定桥式起重机、集装箱正面吊、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螺旋卸车机、链斗式卸车机、缆车、料仓给料设备、滚装设施、翻车机等;(2)水平运输设备模型,包括集装箱底盘车、集装箱拖挂车、集装箱跨运车、自动导向车、叉车、牵引平板车、载货汽车、自卸汽车、带式输送机、链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埋刮板

17、输送机、振动输送机、气力输送机等;(3)辅助设备模型,包括单梁起重机、双梁起重机、起重葫芦、皮带秤、卷扬机、漏斗秤、筛分设备、破碎设备、取制样装置、固定漏斗、移动漏斗、电磁除铁器、顶升装置、锚碇座、防风系缆座、电子汽车衡、挖掘机、推耙机、单斗装载机等;(4)机修设备模型,包括机加工平台、气体容器设备、其他机修设备等。74.3.1.4液体装卸工艺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装卸设备模型,包括装卸臂、软管吊、离心泵、往复泵、转子泵等;(2)管道及管道附件模型,包括管道、管道管件、管道附件、管道阀门、管道支护等;(3)阀门模型,包括球阀、闸阀、截止阀、蝶阀、止回阀、安全阀、疏水阀等;(4)辅助设

18、备模型,包括登船梯、软管、过滤器、干燥器、阻火器、取样器、排气帽、防雨帽、分离器、风机等。4.3.1.5水工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桩基式结构模型,包括桩基、桩帽、横梁、上横梁、下横梁、轨道梁、纵梁、前边梁、后边梁、系靠船梁、靠船构件、水平撑、立柱、墩台、联系梁、地梁、面板、面层、节点等;(2)板桩式结构模型,包括板桩、地下连续墙、拉杆、导梁、帽梁、锚碇墙、锚碇板、板桩胸墙、卸荷承台、遮帘桩等;(3)重力式结构模型,包括基床、沉箱、坐床式圆筒、结构内回填料、扶壁、实心方块、空心块体、挡土墙、减压棱体、倒滤井、胸墙、卸荷板、混凝土压顶等;(4)实体斜坡式结构模型,包括护底、压脚、垫层

19、、堤心石、护面结构、挡浪墙、轨枕、横撑、盲沟、明沟、枯水平台、截流沟等;(5)特殊型式结构模型,包括格形钢板桩、沉入式圆筒、半圆体、沉井、陆域轨道梁、趸船等;(6)附属设施模型,包括固定系船设施、护舷、钢轨、车挡、爬梯、踏步、护栏、系网环等;(7)其他构件设备模型,包括倒滤层、支座、垫石、护轮坎、结构缝、管沟、止水带、土工织物、盖板、钢桥、钢撑杆、钢箱梁、钢浮箱等。4.3.1.6建筑专业的模型宜包括港区内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物、辅助生活建筑物等。4.3.1.7建筑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港区内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物、辅助生活建筑物、港区廊道、栈桥、管架、坑道、室外设备基础、管沟井及其基础开挖回填等。4

20、.3.1.8供电照明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变配电设备模型,包括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箱式变电站、变压器、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检修箱、设备接线箱等;(2)电源设备模型,包括柴油发电机、直流电源屏、船舶岸电系统、充电桩、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双电源切换装置等;(3)照明设备及装置模型,包括室外照明灯具、室内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4)防雷接地装置模型,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8(5)线缆及线缆防护模型,包括母线槽、高压电缆、低压电缆、滑触线、导线、电缆线槽、电缆桥架、母线桥、电缆保护管、分线盒、电缆支架、电缆吊架等;(6)电气构筑物模型,包括电缆沟、电缆

21、井、电缆隧道、箱式变电站基础、照明杆塔基础等。4.3.1.9控制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终端设备模型,包括工作站、移动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拼接显示设备等;(2)网络设备模型,包括机柜、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3)数据处理设备模型,包括服务器、存储器、无线设备等;(4)电源设备模型,包括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双电源切换装置等;(5)输出设备模型,包括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等;(6)控制设备模型,包括主控器、通讯模块、电源模块、输入模块、输出模块、检测保护开关、编码器等;(7)仪表模型,包括温度仪表、压力仪表、流量仪表、物位仪表、过程分析仪表、显示控制仪表等;(8)火灾报警装置

22、模型,包括主控设备、火灾探测器、按钮、联动控制设备、联动电源、联动机柜、火灾区域显示器、线性测温设备、接线端子箱、模块、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9)线缆及线缆防护模型,包括控制电缆、导线、电缆线槽、电缆桥架、电缆保护管、分线盒、电缆支架、电缆吊架等;(10)控制构筑物模型,包括电缆沟、电缆井等。4.3.1.10通信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通信设备及装置模型,包括摄像机、电视机、电话机、投影仪、广播话站、扬声器、光端机、音频设备、放大器、矩阵、信息插座等;(2)网络设备模型,包括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3)数据处理设备模型,包括服务器、存储器、无线设备等;(4)输出设备模型

23、,包括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等;(5)电源设备模型,包括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双电源切换装置等;(6)线缆及线缆防护模型,包括通信电缆、光缆、导线、电缆线槽、电缆桥架、电缆保护管、分线盒、电缆支架、电缆吊架等;(7)通信构筑物模型,包括电缆沟、电缆井等。4.3.1.11信息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网络设备模型,包括机柜、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2)数据处理设备模型,包括服务器、存储器、无线设备等;(3)输出设备模型,包括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等;9(4)电源设备模型,包括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双电源切换装置等;(5)线缆及线缆防护模型,包括信息电缆、光缆、导线、电缆

24、线槽、电缆桥架、电缆保护管、分线盒、电缆支架、电缆吊架等;(6)信息构筑物模型,包括电缆沟、电缆井等。4.3.1.12给水排水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室内、室外的给水及排水设备模型,包括清水泵、污水泵、稳压泵、稳压罐、增压稳压给水设备、气压给水设备、水箱等;(2)给水排水配套设施模型,包括清水池、污水池、检查井、沟管连接井、跌水井、水封井、截流井、沉泥井、水表井、阀门井、闸门井、雨水口、排水沟、出水口等;(3)管道、阀门附件及仪表、管道支墩支吊架、设备基础和预埋件等模型。4.3.1.13消防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室内、室外的消防设备模型,包括消防泵、稳压泵、稳压罐、增压稳压给

25、水设备、气压给水设备、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消火栓、消火栓箱、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箱等;(2)消防配套设施模型,包括检查井、阀门井、消防水池、消防炮塔等;(3)管道、阀门附件及仪表、管道支墩支吊架、设备基础和预埋件等模型。4.3.1.14暖通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室内、室外的设备模型,包括锅炉、散热器、稳压设备、冷水(热泵)机组、空调机组、冷却塔、风机、水泵、分(集)水器、分汽缸、空调末端设备、风幕机、除尘器、空气处理设备、储气罐、空气压缩机、喷嘴、喷枪、喷枪阀门箱、末端控制箱、水气分配器等;(2)配套设施模型,包括检查井、管沟等;(3)管道、阀门附件及仪表、管道支墩支吊架、

26、设备基础和预埋件模型等。4.3.1.15动力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室内、室外的设备模型,包括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等;(2)配套设施模型,包括管沟等;(3)管道、阀门附件及仪表、管道支墩支吊架、设备基础和预埋件模型等。4.3.1.16环境工程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污水处理构筑物与设备模型,包括调节池、沉淀池、沉砂池、生物池、过滤池、消毒池、污泥池等,以及拦污设备、加药设备、浮液浮渣污泥排除设备、油水分离设备、气浮设备、沉淀装置、生物处理装置、过滤装置和消毒设备等;(2)粉尘控制设备模型,包括防风抑尘网和除尘器等;(3)废气处理设备模型,包括油气回收设备和废气净化设备等;10(4

27、)噪声控制设备模型,包括隔声屏障等;(5)溢油应急设备模型,包括围油栏等;(6)管道系统及配套设施模型,包括管道、管道管件、管道阀门、管道仪表和管道支护等,以及检查井、沟管连接井、跌水井、水封井、截流井、水表井、阀门井、闸门井、排水沟、出水口、化粪池和隔油池等配套设施。4.3.1.17测量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形模型,用于表示地面起伏形态的三维模型,包括陆域地形和水域地形;(2)地物模型,用于表示地面上固定性物体的三维模型,包括地上地物、地下地物、水上地物、水下地物。4.3.1.18岩土勘察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质地层模型,用于体现勘区地层几何分布的三维模型,包括勘探孔

28、、土层单元、岩层单元和其他薄层地质体、透镜体等;(2)特殊地质体模型,用于表示自然界中特殊地质现象的三维模型,包括滑坡、泥石流、溶洞、土洞、危岩、采空区和孤石等。4.3.2航道工程各专业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4.3.2.1航道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宜包括下列内容:(1)航道水域和锚地水域;(2)土石方模型,包括挖方和填方;(3)航标模型,包括海区导标、灯塔、灯桩、灯船、灯浮标、活节式灯桩、杆形岸标、标志牌等。4.3.2.2水工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航道工程特有的水工结构,包括护滩、护脚、坝体(坝身)等;(2) 护岸、 锚地建筑物模型中与港口工程相同的水工结构模型内容符合

29、第 4.3.1.5款的相关规定。4.3.2.3测量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7 款的规定。4.3.2.4岩土勘察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8 款的规定。4.3.3通航建筑物工程各专业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4.3.3.1总图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水域空间模型,包括连接段航道水域、口门区水域、引航道水域、闸首闸室水域、其他水域等;(2)陆域空间模型,包括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道路区域、堆场区域、停车场区域等;(3)铺面结构模型,包括面层、基层、底基层、垫层、路缘石等;(4)标志标线模型;11(5)土石方模型,包括挖方和填方;(6)地基处理模型。

30、4.3.3.2航道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航道和锚地水域;(2)土石方模型,包括挖方和填方;(3)航标模型,包括海区导标、灯塔、灯桩、灯船、灯浮标、活节式灯桩、杆形岸标、标志牌等。4.3.3.3金属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工作闸门模型,包括人字闸门、三角闸门、横拉闸门、上升式平板闸门、下降式平板闸门、升卧式平板闸门、一字闸门、弧形闸门等;(2)检修闸门模型,包括实腹式叠梁检修闸门、桁架式叠梁检修闸门、浮箱式叠梁检修闸门、浮式检修闸门等;(3)工作阀门模型,包括平板工作阀门、反向弧形阀门等;(4)检修阀门模型,包括平板检修阀门、变截面检修阀门等;(5)承船厢模型,包括湿运承船

31、厢、干运承船厢等;(6)附属设施模型,包括浮式系船柱、拦污栅、系靠柱、通用件等;(7)启闭设备模型,包括液压直推式启闭机、固定式卷扬启闭机、台车式卷扬启闭机、螺杆式启闭机、齿轮齿盘式启闭机、齿轮齿条式启闭机、齿杆启闭机和简易起吊设备等。4.3.3.4水工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船闸特有结构模型,包括闸首边墩、闸首底板、输水系统、闸室闸墙、闸室底板等;(2)船闸水工建筑物模型中的桩基式结构、重力式结构、板桩式结构、附属设施等其他构件设备的模型内容符合第 4.3.1.5 款的相关规定。4.3.3.5建筑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6 款的规定。4.3.3.6建筑结构专业的模

32、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7 款的规定。4.3.3.7供电照明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8 款的规定。4.3.3.8控制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9 款的规定。4.3.3.9通信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0 款的规定。4.3.3.10信息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1 款的规定。4.3.3.11给水排水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2 款的规定。4.3.3.12消防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3 款的规定。4.3.3.13暖通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4 款的规定。4.3.3.14环境工程

33、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6 款的规定。124.3.3.15测量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7 款的规定。4.3.3.16岩土勘察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8 款的规定。4.3.4修造船水工工程各专业设计阶段信息模型主要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4.3.4.1总图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船厂水域空间模型,包括停泊水域、制动水域、回旋水域等;(2)陆域空间模型,包括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道路区域、堆场区域、停车场等;(3)铺面结构模型,包括面层、基层、底基层、垫层等;(4)标志标线模型;(5)土石方模型,包括挖方、填方等;(6)地基处理模型。4.3.

34、4.2航道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2 款的规定。4.3.4.3工艺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起重设备模型,包括门座起重机、龙门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2)水平运输设备模型,包括液压模块车、船台小车、牵引平板车、叉车等;(3)牵引设备模型,包括引船系统等;(4)拉曳设备模型,包括摩擦式绞车、单滚筒绞车、绞盘等。4.3.4.4金属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浮式坞门模型,包括箱形浮式坞门、桶形浮式坞门、比重计形浮式坞门等;(2)卧倒式坞门模型,包括机械操控卧倒式坞门、气控卧倒式坞门等;(3)插板式坞门模型,包括叠梁插板式坞门、整体插板式坞门等;(4)纵向

35、机械式滑道下水装置模型,包括纵向整体架式船排、分节式船排、随船托架、随船架、分架式两支点下水架、纵向整体架式两支点下水架、纵向斜船架、U 形下水架、抬船横梁等;(5)横向机械式滑道下水装置模型,包括横向整体式斜船架、整体式高低轨下水架、分节式高低轨下水架、楔形下水架、随船架等。4.3.4.5水工结构专业的模型宜包括下列内容:(1)船坞特有结构模型,包括底板、门槛、镶面、坞墩、工艺廊道、现浇混凝土泵房等;(2)船台和滑道特有结构模型,包括船台大板、井字梁等;(3)修造船水工建筑物模型中的桩基式结构、重力式结构、板桩式结构、附属设施等其他构件设备的模型内容符合第 4.3.1.5 款的相关规定。4.

36、3.4.6建筑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6 款的规定。134.3.4.7建筑结构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7 款的规定。4.3.4.8供电照明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8 款的规定。4.3.4.9控制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9 款的规定。4.3.4.10通信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0 款的规定。4.3.4.11信息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1 款的规定。4.3.4.12给水排水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2 款的规定。4.3.4.13消防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3 款的规

37、定。4.3.4.14动力专业的模型宜包括空压站、气化站、锅炉房等建筑单体和工艺廊道中的动力设备、动力接头箱、管道、管道阀门附件、管道支墩支吊架、预埋件及配套设施等。4.3.4.15环境工程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6 款的规定。4.3.4.16测量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7 款的规定。4.3.4.17岩土勘察专业的模型相关内容应符合第 4.3.1.18 款的规定。4.4模 型 应 用4.4.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应用宜包括场地设计、方案比选、碰撞检查和管线综合、虚拟仿真、施工方案模拟、图纸生成和工程量统计等。4.4.2场地设计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场地建模,

38、包括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模型创建等;(2)场地分析,包括场地平整、边坡处理、土方计算等,设计时根据使用需求,利用场地模型对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场地分析,确定场地利用原则;(3)场地布置,根据使用功能需求,在场地模型中进行功能区域组织,确定场地设计方案。4.4.3方案比选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在场地模型基础上创建场地布置、工艺设备、结构及建构筑物等单体模型,形成多个备选设计方案模型;(2)在可视化的三维场景下进行项目方案的沟通、讨论和决策;(3)对各备选方案的可行性、功能性和经济性等指标进行比选,形成设计方案及模型。4.4.4碰撞检查及管线综合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基于各专业模型,预先设定检查的

39、基本原则,检查专业之间和专业内部的构件、设备、管线的空间关系;(2)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模型中构件、设备和管线的碰撞,对模型中的各种管线进行空间布局优化。144.4.5虚拟仿真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以项目模型为基础,通过基于可视化模型的漫游、动画和效果表现等形式,对设计成果进行检查;(2)发现可能的设计缺陷或问题,进行设计方案优化。4.4.6施工方案模拟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在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基础上附加施工过程、施工顺序等信息,对设计整体方案进行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2)对重要、复杂设计节点进行精细化施工模拟,检查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3)利用可视化论证成果进行设计交底。4.4.7图纸生成

40、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以模型为基础,通过其对应的视图内容,形成平面、立面、剖面、节点、局部大样等二维图纸;(2)按照设计深度要求添加相应的标识和标注;(3)对于复杂的重点部位,增加三维透视图补充表达。4.4.8工程量统计应用宜包括下列内容:(1)从信息模型中提取项目工程内容的数量信息及其特征信息,分专业对各阶段模型进行分类统计;(2)提取满足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要求的信息。155协 同 设 计5.1一 般 规 定5.1.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创建应采用协同工作方式, 并应按模型层级开展协同设计工作。5.1.2协同设计工作包括模型协同、数据协同和文件协同三种方式,并宜采用模型协同方式。5.1

41、.3协同设计宜通过协同设计环境实现,并应满足设计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需求。5.2协同设计内容5.2.1项目级信息模型协同设计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1)将单体级信息模型关联到项目级信息模型中,协调其平面、高程位置及相互关系等;(2)检查跨单体系统连接关系的正确性;(3)完成项目级信息模型设计质量管控流程工作。5.2.2单体级信息模型协同设计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1) 在单体级信息模型中创建各专业级信息模型,协调专业间设施性空间占用需求,避免空间使用冲突的发生;(2)对专业间非设施性空间使用需求进行检查,完成单体级信息模型设计质量管控流程工作。5.2.3专业级信息模型协同设计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1

42、)协调专业内设计意图表达的准确性、构件与设备的空间使用需求,避免空间使用冲突的发生;(2)对专业内非构件与设备的空间使用需求进行检查,完成专业级信息模型的设计质量管控流程工作。5.2.4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协同设计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1)协调构件与设备内钢筋、埋件、零部件等的空间使用需求及位置关系;(2)协调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和单体级信息模型的连接关系;(3)协调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和埋件的连接关系。5.2.5数据协同和文件协同应在模型协同的基础上开展, 实现信息模型与其他应用之16间的信息传递和数据共享,完成设计质量管控和交付工作。5.3协同设计要求5.3.1协同设计宜创建协同设计环境,

43、使项目各相关方能够共享项目模型数据。5.3.2协同设计各相关方应建立统一的工作规则,宜包括下列内容:(1)文件及数据的存储、更新及备份要求;(2)各相关方的工作分工、数据交互及交付的方式和内容;(3)各相关方基于信息模型的沟通协调规则。5.3.3协同设计环境应保障信息模型数据安全,支持用户权限管理。176分类与编码6.1一 般 规 定6.1.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与编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JTS/T 19812019)的有关规定。6.1.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与编码在设计各阶段应具有继承性和延续性。设计各阶段赋予模型的编码信息应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添

44、加和完善, 后续设计工作不应改变前续模型成果的编码,但可以继承和拆分。6.1.3民用建筑和通用工业厂房模型中信息的分类与编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 51269)的规定。6.2编码应用方法6.2.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编码应按固定顺序排列,编码顺序应符合表 6.2.1 的规定。表 6.2.1编码顺序表顺序号分类表名称分类表代码备注1水运工程子领域91编制2水运工程项目阶段70编制3水运工程单体61编制4水运工程专业71编制5水运工程构件与设备62编制元素14引用6水运工程钢筋与零件63编制7水运工程交付成果类型83编制8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73编制9水运工程特征90

45、编制10水运工程组织角色81编制11水运工程人员角色82编制12水运工程产品80编制13水运工程建设分部分项72编制注: “元素”引用自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 512692017) 。186.2.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编码应满足下列要求:(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编码由项目级编码和模型内容编码两部分组成;(2)项目级编码由“项目代码”+“水运工程子领域”+“水运工程项目阶段”组成, “项目代码”一般采用工程立项时所批复的编号表示;(3)模型内容编码由“水运工程单体”+“水运工程专业”+“水运工程构件与设备或元素”+“水运工程钢筋与零件”+“水运工程交付成果类型”+“水运工程工程

46、量清单”+“水运工程特征”+“水运工程组织角色”+“水运工程人员角色”+“水运工程产品”+“水运工程建设分部分项”等组成,在单体级信息模型、专业级信息模型、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和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层级中体现;(4)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各阶段编码应用要求按表 6.2.2 确定;表6.2.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各阶段编码应用要求表顺序号分类表名称分类表代码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水运工程子领域912水运工程项目阶段703水运工程单体614水运工程专业715水运工程构件与设备62元素146水运工程钢筋与零件637水运工程交付成果类型838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739水运工程特征9010水运工程组

47、织角色8111水运工程人员角色8212水运工程产品8013水运工程建设分部分项72注:表中“”表示应具备的编码, “”表示宜具备的编码, “”表示可具备的编码;“元素”引用自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 512692017) 。(5)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编码应用中,各阶段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需要的分类表,不需要的分类表以“分类表代码-00.00.00.00”表示。6.2.3分类表“水运工程单体” 、 “水运工程构件与设备” 、 “水运工程钢筋与零件”层级编码后可增加顺序码以区分同一类对象;层级编码与顺序码之间以英文符号“&”间隔,顺序码应满足下列要求:19(1)高桩码头的桩基顺序码由

48、 5 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前 2 位为与码头前沿线平行的桩基纵轴线序号,后 3 位为桩基所在的排架号;(2)其余对象的顺序码由 5 位数字和字母组成,或仅由 5 位数字组成。207存储7.1一 般 规 定7.1.1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存储方式除应保存模型本身的完整信息外, 尚应保证与其他信息模型、相关数据和文档的关联信息完整性。7.1.2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宜结合信息模型体系的组织情况进行存储,可分为项目级、单体级、专业级、构件与设备级和钢筋与零件级五个层级。7.1.3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存储宜选用符合水运工程数据交换结构的数据格式, 也可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选择开放型数据格式。7.1.4设计阶段信息模型

49、应按设计阶段分别存储,并应保留模型的版本信息。7.2项目级信息模型7.2.1项目级信息模型存储宜包括相关单体级信息模型的关联信息、 质量管理信息以及相关数据和文档。7.2.2项目级信息模型存储宜按用途分类,可分为协同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模型、分析模型、后期集成模型、施工方案模型等。7.3单体级信息模型7.3.1单体级信息模型的存储宜包括单体本身的信息模型、数据和文档,以及与其他层级信息模型的关联关系。7.3.2单体级信息模型的存储应满足专业应用相关需求, 宜包括基于信息模型的专业协同设计、各专业的计算分析、工程量的提取、设计工作的专业质量控制等。存储时可采用信息模型直接存储,也可采用数据关联方式

50、存储。7.4专业级信息模型7.4.1专业级信息模型的存储宜包括专业本身的信息模型、数据和文档,以及与其他层级信息模型的关联关系。7.4.2专业级信息模型的存储应满足专业应用相关需求, 宜包括基于信息模型设计工作的专业质量控制、施工方案模拟等。存储时可采用信息模型直接存储,也可采用数据关21联方式存储。7.5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7.5.1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的存储宜包括构件与设备本身的信息模型、数据和文档,以及与其他层级信息模型的关联关系。7.5.2构件与设备级信息模型的存储应满足设计工作相关需求, 宜包括专业内和专业间的埋件信息、孔洞信息和设计质量控制等要求。7.6钢筋与零件级信息模型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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