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49—
目 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定报表式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4
2.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5
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6
4.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7
5.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8
6.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9
7.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10
四、填报目录
(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目录(205-1表、205-2表)……………11
(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205-3表) …………………………………14
(三)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205-6表) ………………………………………………………16
五、主要指标解释
(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 ………………………………………………………… 17
(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 ……………………………………………………… 20
(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21
(四)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26
(五)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28
(六)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28
(七)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31
(八)能源产品指标解释 ………………………………………………………………………………32
六、附录
(一)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41
(二)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 ………………………………………………………………43
七、能源统计综合台账 …………………………………………………………………………………………47
一、总 说 明
(一) 为了解全市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 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区统计局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区统计局拟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 本报表制度主要由基层定期报表报表构成,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库存、购进、消费和能源强度等情况。
(四) 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和“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由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
(五) 汇总上报要求
1.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和“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属于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报表,由法人单位网上报送数据。
2. 企业直报网址:
(六) 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 表 目 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及方式
县级统计机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一)基层定报表式
205-1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4、12月月后8日,9月月后10日,其他月月后7日12:00前网上填报
企业上报截止日
4
205-2表
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月报
辖区内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同上
同上
同上
5
205-3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同上
一、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1日,四季度季后8日12:00前网上填报
同上
6
205-4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半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同上
上半年7月7日、下半年次年1月9日12:00
同上
7
205-5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同上
一、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1日,四季度季后8日12:00前网上填报
同上
8
205-6表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同上
4、12月月后8日,9月月后10日,其他月月后7日12:00前网上填报
同上
9
205-7表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月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同上
同上
同上
10
三、调 查 表 式
(一)基层定期报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表 号:
205—1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能源 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年初库存量
1-本月购进量
1-本月消费量
期 末 库存量
采用折标
系 数
参考折标系 数
其中:
购自
省外
合计
1.工业
生产
消费
2.非工业生产消费
合计中: 运输工具消费
用 于 原材料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丁
补充资料:
上年同期:综合能源消费量(41) 吨标准煤 原煤消费量合计(42) 吨
非工业生产消费(43) 吨标准煤 电力消费合计(44) 万千瓦时
工业生产电力消费(45) 万千瓦时 电力产出(46) 万千瓦时
火力发电投入(47) 吨标准煤
本 期:综合能源消费量(48) 吨标准煤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4、12月月后8日,9月月后10日,其他月月后7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方法:
(1)没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调查单位:
综合能源消费量(48)=工业生产消费(本表第5列能源合计)
(2)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调查单位:
综合能源消费量(48)=工业生产消费(本表第5列能源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第11列能源合计)-回收利用(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第12列能源合计)
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表 号:
205—2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工 业 生 产 消费量
能源加工转换产 出
回收
利用
加工转 换投入 合 计
火力 发电
供热
原煤 入洗
炼焦
炼油及
煤制油
制气
天然气液 化
煤制品加 工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4、12月月后8日,9月月后10日,其他月月后7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目录》填报。
4.审核关系:
(1)工业生产消费量与205-1表的工业生产消费量数值一致
(2)加工转换投入合计=火力发电投入+供热投入+原煤入洗投入+炼焦投入+炼油及煤制油投入+制气投入+天然气液化投入+煤制品加工投入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表 号:
205—3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1- 季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单位产品 能耗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单位换算 系 数
本 期
上年同期
指标 单位
子项 单位
母项 单位
指标值
子项值
母项值
指标值
子项值
母项值
甲
乙
丙
丁
戊
1
2
3
4
5
6
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1日,四季度季后8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本表甲栏下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填报。
5.审核关系:
指标值=子项值/母项值×单位换算系数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表 号:
205—4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1- 月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取水量
外供水量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3
4
合计
立方米
00
1.地表淡水
立方米
01
2.地下淡水
立方米
02
3.自来水
立方米
03
4.海水
立方米
04
5.陆地苦咸水
立方米
05
6.矿井水
立方米
06
7.雨水
立方米
07
8.再生水(中水)
立方米
08
9.海水淡化水
立方米
09
10.其他水
立方米
10
补充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期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外排水量
立方米
11
重复用水量
立方米
12
直流冷却水量(河湖水)
立方米
13
直流冷却水量(海水)
立方米
14
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量
立方米
1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7月7日,下半年次年1月9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1-6月份累计数据,下半年报送1-12月份累计数据。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审核关系:合计=地表淡水+地下淡水+自来水+海水+陆地苦咸水+矿井水+雨水+再生水(中水)+海水淡化水+其他水
取水量合计+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量>外供水量合计+外排水量
6.企业用新水量说明:
⑴没有外供水的企业:用新水量=取水量合计。
⑵有外供水的企业,比如自来水厂、矿泉水生产企业,用新水量=取水量合计-外供水量合计。
⑶污水处理企业用新水量等于表中的取水量合计,不包括污水和自用的再生水(中水)。
7.用新水量计算说明:汇总国家或地区的用新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用新水量汇总数=取水量汇总数-外供水量汇总数
8.重复用水率=重复用水量/(用新水量+重复用水量)×100%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表 号:
205—5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季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季
上年同期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费量
消费金额(千元)
消费量
消费金额(千元)
甲
乙
丙
1
2
3
4
丁
电力
煤炭
焦炭
煤气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外购热力
千瓦时(度)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吨
吨
吨
吨
吨
百万千焦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0.7143吨标准煤/吨
0.9714吨标准煤/吨
0.57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1.3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1.7143吨标准煤/吨
1.4714吨标准煤/吨
1.4714吨标准煤/吨
1.4571吨标准煤/吨
1.4286吨标准煤/吨
0.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1日,四季度季后8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升=0.73千克=0.00073吨
(2)轻柴油:1升=0.86千克=0.00086吨
(3)重柴油:1升=0.92千克=0.00092吨
(4)煤 油:1升=0.82千克=0.00082吨
(5)燃料油:1升=0.91千克=0.00091吨
5.液化天然气与气态天然气换算关系:
1千克液化天然气=1.38立方米气态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气态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表 号:
205—6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产品代码
年初产成品库存量
生产量
销售量
企业自用
及 其 他
期末产成品库 存 量
本年
上年同期
其中:
销往省外
1-
本月
上年同期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月
1-
本月
本月
1-
本月
1-
本月
上年同期
1-
本月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4、12月月后8日,9月月后10日,其他月月后7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需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表 号:
205—7表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计量单位:
吨
商品名称
代码
年初商品库存量
商品购进量
商品销售量
损耗量
及其他
期末商品库 存 量
本年
上年同期
本年
上年同期
1-
本月
上年同期
本期
上年同期
1-
本月
其中:购自省外
1-
本月
其中:购自省外
1-
本月
其中:销往省外
1-
本月
其中:销往省外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原煤
01
洗精煤(用于炼焦)
02
其他洗煤
03
煤制品
04
焦炭
05
液化天然气
06
原油
07
汽油
08
煤油
09
柴油
10
燃料油
11
液化石油气
12
石脑油
13
润滑油
14
溶剂油
15
石油焦
16
石油沥青
1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4、12月月后8日,9月月后10日,其他月月后7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县级统计机构于企业上报截止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需要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升=0.73千克=0.00073吨
(2)轻柴油:1升=0.86千克=0.00086吨
(3)重柴油:1升=0.92千克=0.00092吨
(4)煤 油:1升=0.82千克=0.00082吨
(5)燃料油:1升=0.91千克=0.00091吨
四、填报目录
(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205-1表、205-2表)(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目录(205-1表)
代码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参考发热量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原煤
无烟煤
炼焦烟煤
一般烟煤
褐煤
洗精煤(用于炼焦)
其他洗煤
煤制品
焦炭
其他焦化产品
焦炉煤气
高炉煤气
转炉煤气
发生炉煤气
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煤层气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石脑油
润滑油
石蜡
溶剂油
石油焦
石油沥青
其他石油制品
热力
电力
煤矸石(用于燃料)
城市生活垃圾(用于燃料)
生物燃料
余热余压
工业废料(用于燃料)
其他燃料
能源合计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吨
万立方米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百万千焦
万千瓦时
吨
吨
吨标准煤
百万千焦
吨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
—
0.9428吨标准煤/吨
0.9吨标准煤/吨
0.7143吨标准煤/吨
0.4286吨标准煤/吨
0.9吨标准煤/吨
0.4643-0.9吨标准煤/吨
0.5286吨标准煤/吨
0.9714吨标准煤/吨
1.1-1.5吨标准煤/吨
5.714-6.143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286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2.714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786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1.0-13.3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7572吨标准煤/吨
11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4286吨标准煤/吨
1.4714吨标准煤/吨
1.4714吨标准煤/吨
1.4571吨标准煤/吨
1.4286吨标准煤/吨
1.7143吨标准煤/吨
1.5714吨标准煤/吨
1.5吨标准煤/吨
1.4143吨标准煤/吨
1.3648吨标准煤/吨
1.4672吨标准煤/吨
1.0918吨标准煤/吨
1.3307吨标准煤/吨
1.4吨标准煤/吨
0.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0.2857吨标准煤/吨
0.2714吨标准煤/吨
1
0.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0.4285吨标准煤/吨
1
—
—
约6000千卡/千克以上
约6000千卡/千克以上
约4500-5500千卡/千克
约2500-3500千卡/千克
约6000千卡/千克以上
约 2500-6000千卡/千克
约3000-5000千卡/千克
约6800千卡/千克
约7700-10500千卡/千克
约4000-4300千卡/立方米
约900千卡/立方米
约1900千卡/立方米
约1250千卡/立方米
约7700-9300千卡/立方米
约12300千卡/千克
约7700千卡/立方米
约10000千卡/千克
约10300千卡/千克
约10300千卡/千克
约10200千卡/千克
约10000千卡/千克
约12000千卡/千克
约11000千卡/千克
约10500千卡/千克
约9900千卡/千克
约9550千卡/千克
约10270千卡/千克
约7640千卡/千克
约9310千卡/千克
约9800千卡/千克
—
860千卡/千瓦时
约2000千卡/千克
约1900千卡/千克
7000千卡/千克标准煤
—
约3000千卡/千克
7000千卡/千克标准煤
—
说明:1.原煤=无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烟煤+褐煤。
2.能源合计=∑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求和时不要重复计算其中项)。
3.其他燃料是指代码01-38以外未列出的作为燃料使用的物质,按其发热量折算成标准煤统计。
4.几种产品的单位换算系数:
(1)1千克液化天然气=1.38立方米天然气;1立方米天然气=0.7256千克液化天然气
(2)汽油,1升=0.73千克,1千克=1.3699升
(3)重柴油,1升=0.92千克,1千克=1.0870升
(4)轻柴油,1升=0.86千克,1千克=1.1628升
(5)煤油,1升=0.82千克,1千克=1.2195升
(6)燃料油,1升=0.91千克,1千克=1.0990升
5.几种产品加工转换计算的规定:
(1)天然气:企业购入天然气,添加一些其他成分后,又以天然气为产品进行销售,这种情况下不作加工转换计算,天然气消费量只计算加工过程中的损失部分(如果没有损失,则消费量为“0”)。
(2)成品油:企业购入某种成品油,添加一些其他成分后,又以这种成品油为产品进行销售(购入和销售的产品在统计上为同名称的产品),这种情况下不作加工转换计算,其消费量只计算加工过程中的损失部分(如果没有损失,则消费量为“0”)。但是企业购入某种成品油,经过某种生产工艺加工成另外一种产品,比如将重油加工成汽油、煤油等轻质油或其他石油制品,这种情况应视作加工转换,并按照能源加工转换的统计规定,填报相应产品的投入量和产出量。
(3)蓄能发电:企业用电力进行抽水蓄能,再用蓄水发电,这种情况不应视作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电力消费只填报抽水用电和蓄水发电的差额部分以及与抽水蓄能发电没有直接关系的企业其他用电。
6.主要指标解释:
其他焦化产品 指在炼焦过程中,除焦炭、焦炉煤气以外产生的其他副产品,如煤焦油、粗苯等。炼焦的产品很多,目录中只列出了焦炭、焦炉煤气这两个品种,统计时为了简化,把除这两个品种以外的其他炼焦副产品归并在“其他焦化产品”一个目录下一起填报。
转炉煤气 指转炉炼钢过程中,铁水中的碳在高温下和吹入的氧生成一氧化碳和少量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
热力 指可提供热源的热水、蒸汽。在统计上要求外供热力作为产量统计,外购热力作为消费统计,自产自用热力不统计。
热力的计算:蒸汽和热水的热力计算,与锅炉出口蒸汽、热水的温度和压力有关,计算方法:
第一步:确定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温度和压力值,在焓熵图(表)查出对应的每千克蒸汽、热水的热焓;
第二步:确定锅炉给水(或回水)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温度和压力值,在焓熵图(表)查出对应的每千克给水(或回水)的热焓;
第三步:求第一步和第二步查出的热焓之差,再乘以蒸汽或热水的数量(按流量表读数计算),所得值即为热力的量。
如果企业不具备上述计算热力的条件,可参考下列方法估算:
第一步:确定锅炉蒸汽或热水的产量。产量=锅炉的给水量-排污等损失量;
第二步:确定蒸汽或热水的热焓。热焓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1)热水:假定出口温度为90℃,回水温度为20℃的情况下,闭路循环系统每千克热水的热焓按20千卡计算,开路供热系统每千克热水的热焓按70千卡计算。
(2)饱和蒸汽:
压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27℃以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620千卡计算;
压力3-7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35-165℃,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630千卡计算;
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640千卡计算。
(3)过热蒸汽:压力150千克/平方厘米
200℃以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650千卡计算;
220-260℃,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680千卡计算;
280-320℃,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700千卡计算;
350-500℃,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750千卡计算。
第三步:根据确定的热焓,乘以产量,所得值即为热力的量。
对于中小企业,若以上条件均不具备,如果锅炉的功率在0.7兆瓦左右,1吨/小时的热水或蒸汽按相当于60万千卡的热力计算。
余热余压 指企业生产过程中释放出来多余的副产热能、压差能,这些副产热能、压差能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主要来自高温气体、液体、固体的热能和化学反应产生的热能。
对回收利用的余热余压,企业有计量装置并可计量其数量的,205-2表填报回收利用量,205-1表填报消费量(本企业自用的部分),如果用于加工转换,还要在205-2表填报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和其他产品的产出量。假如A企业回收的余热余压外供给B企业,A企业填报回收利用量,B企业填报购入量和消费量,不得填报回收利用量。
煤矸石(用于燃料) 煤矸石是采煤过程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是一种在成煤过程中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较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是可用做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城市生活垃圾(用于燃料)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是可用做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工业废料(用于燃料) 工业废料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废品(如工业废渣、工业废气等),是可用做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生物燃料 泛指由生物质组成或萃取的固体、液体或气体燃料,如沼气、薪柴、秸秆、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
其他燃料 指除上述能源消费品种以外的用于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205-3表)
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计算根据
单位换算系数
指标
子项
母项
子项
母项
化学纤维(28)
2820
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短纤)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粘胶短纤维产量
1000
2801
吨粘胶纤维用电量(短纤)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粘胶短纤维产量
10000
2830
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长丝)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粘胶纤维长丝产量
1000
2803
吨粘胶纤维用电量(长丝)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粘胶纤维长丝产量
10000
2840
吨锦纶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锦纶纤维产量
1000
2805
吨锦纶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锦纶纤维产量
10000
2850
吨涤纶综合能耗(短纤)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涤纶纤维产量(短纤)
1000
2807
吨涤纶用电量(短纤)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涤纶纤维产量(短纤)
10000
2860
吨涤纶综合能耗(长丝)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涤纶纤维产量(长丝)
1000
2809
吨涤纶用电量(长丝)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涤纶纤维产量(长丝)
10000
2870
吨腈纶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腈纶纤维产量
1000
2811
吨腈纶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腈纶纤维产量
10000
2880
吨维纶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维纶纤维产量
1000
2813
吨维纶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维纶纤维产量
10000
纺织品(17)
1710
吨纱(线)混合数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纱(线)混合数产量
1000
1715
吨纱(线)混合数生产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纱(线)混合数产量
10000
1730
万米布混合数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万米
吨标准煤
万米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布混合数产量
1000
1740
万米布混合数生产用电量
千瓦时/万米
万千瓦时
万米
企业生产用电量
布混合数产量
10000
1750
万米印染布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万米
吨标准煤
万米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印染布产量.
1000
1760
吨桑蚕丝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桑蚕丝产量
1000
1770
万米丝织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万米
吨标准煤
万米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丝织品产量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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