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政工程检验资料
(道路工程示范用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编号:01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企业法人
龙进海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技术负责人
道路类型
四级公路
工程造价(万元)
2389000
项目经理
周颖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龙皎
开工日期
2011年4月
竣工日期
2011年9月
序号
项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
共 分部,经查 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
共 分部,经审查符合要求分部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分部
3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返工处理符合要求共 项
4
观感质量检验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邀请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汇总表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贵州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道路公路)
项目经理
周颖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龙皎
序
号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情况
1
路基分部工程(山场碎石垫层)
2
基层分部工程(二灰碎石基层)
3
面层分部工程(沥青砼面层)
4
人行道分部工程(砼预制铺装)
5
附属构筑物
,
6
7
8
9
检验结果: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编号: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贵州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
周颖
项目技术负责人
填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检员
龙皎
日期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验收意见
1
平局合格率 %
2
3
4
5
6
7
8
9
10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结
果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
理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编号:12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贵州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周颖
项目技术负责人
填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龙皎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允许偏差
(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透油层所采用沥青品种和标号,粒料符合规范要求
2
下封层用沥青品种和标号,粒料质量规格符合规范
一般项
目
检查内容
容许偏差
各测点偏差值(mm)
1
透层及封层完度
不小于设计
2
封层与粒料洒布均匀,不应有松散,油丁、泛油,波浪花白漏洒堆积污染等其他构筑物现象
3
4
5
6
7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质量检验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土方填方路基(路床)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CJJ 1-2-1-2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土方填方路基
分项工程名称
路床
验收部位
K0+049.188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周颖
技术负责人
制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龙皎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主控项目(第6.8.1条中的第1、2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填挖
类型
路床顶面
以下深度(cm)
道路类别
压实度
(%)
(重型击实)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率
(%)
1
土
方
路
基
︵
路
床
︶
压
实
填方
0~3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次干路
≥93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80~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3
次干路
≥90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0
次干路
≥90
支路及其他小路
≥87
2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设计弯沉值: )
一般项目(第6.8.1条第3、4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项 目
允许偏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率
(%)
3
土
路
基
的
允
许
偏
差
路床纵断高程(mm)
-20
+10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路床平整度(mm)
≤15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
计值+B
路床横坡
±0.3%
且不反坡
边坡
不陡于
设计值
4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
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平均合格率(%)
检验结论
监理(建设)
单位意见
注:1.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2.旧路加宽时,填土宜选用与原路基土相同的土或透水性较好的土。
挖石方路基(路堑)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CJJ 1-2-1-3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制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主控项目[第6.8.2条第1中的1)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1)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一般项目[第6.8.2条第1中的2)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项 目
允许偏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率
(%)
2)
挖
石
方
路
基
允
许
偏
差
路床纵断高程(mm)
+50
-100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路床宽(mm)
不小于设
计规定+B
边坡(%)
不陡于设计
规定
平均合格率(%)
检验结论
监理(建设)
单位意见
注: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填石路堤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CJJ1-2-1-4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制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主控项目[第6.8.2条第2中的1)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1)压实密度应符合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工艺,沉降差不应大于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
一般项目[第6.8.2条第2中的2)、3)、4)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2)路床顶面应嵌缝牢固,表面均匀、平整、稳定,无推移、浮石
3)边坡应稳定、平顺,无松石
项 目
允许偏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率
(%)
4)
填
石
方
路
基
允
许
偏
差
路床纵断高程(mm)
-20
+10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路床平整度(mm)
≤20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
计值+B
路床横坡
±0.3%
且不反坡
边坡
不陡于
设计值
平均合格率(%)
检验结论
监理(建设)
单位意见
注: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路肩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CJJ 1-2-1-5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制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一般项目(第6.8.3条中的第1、2、3款)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1 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
2 路肩,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项 目(第6.8.3条中的3)
允许偏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率
(%)
3
路
肩
允
许
偏
差
宽度(mm)
不小于设
计规定
横坡
±1%
且不反坡
平均合格率(%)
检验结论
监理(建设)
单位意见
注:硬质路肩应结合所用材料,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第7~11章的有关规定,补充相应的检查项目。
构筑物处理质量检验记录
表CJJ 1-2-1-6
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制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检验项目(第6.6.1条~第6.6.3条)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第6.6.1条 路基范围内存在既有地下管线等构筑物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根据管线等构筑物顶部与路床的高差,结合构筑物结构状况,分析、评估其受施工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构筑物拆改或加固保护处理措施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参加进行隐蔽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 施工中,应保持构筑物的临时加固设施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4 对构筑物的永久性加固,应在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承受施工荷载
第6.6.2条 新建管线等构筑物间或新建管线与既有管线、构筑物间有矛盾时,应报请建设单位,由管线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确定处理措施,并形成文件,据以施工
第6.6.3条 沟槽回填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填土应保证涵洞(管)、地下构筑物结构安全和外部防水层及保护层不受破坏
2 预制涵洞的现浇混凝土基础强度及预制件装配接缝的水泥砂浆强度达5MPa后,方可进行回填。砌体涵洞应在砌体砂浆强度达到5MPa,且预制盖板安装后进行回填;现浇钢筋混凝土涵洞,其胸腔回填土宜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后进行,顶板以上填土应在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3 涵洞两侧应同时回填,两侧填土高差不得大于30cm
4 对有防水层的涵洞靠防水层部位应回填细粒土,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石、碎砖及大于10cm的硬块
5 涵洞位于路基范围内时,其顶部及两侧回填土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规范第6.3.12条的有关规定
6 土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7 回填过程不得劈槽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平均合格率(%)
检验结论
监理(建设)
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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