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安大学学生武术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社团名称为延安大学学生武术协会。简称武术协会。第二条 会徽: 会徽为延安大学武术协会的象征,巍巍宝塔山,涛涛延河水象征着延安精神延大精神屹立不倒、源远流长,两条巨龙象征着武术是中华民族的灿烂瑰宝,下方的“2006”字样代表武术协会成立于2006年,两侧矫健有力、意气风发的武协会员代表武术协会继承并弘扬中华武术的责任与使命。第三条 会歌:武林风。第四条 宗旨:强身健体,以武会友。第五条 本社团是由在校大学生自愿组织而成的体育性兼公益性团体。第六条 本社团接受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和延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监督。第七条 本社团奉行“弘扬中华武术,铸
2、造文武全才”。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遗产中华武术,倡导和普及武术运动的开展,努力促进武术运动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发展武术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大学生,为把延安大学建成重点一流学校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 会员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第九条 申请成为本社团会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 (二)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组织能力和克己忍耐的精神。 (四)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及特别能吃苦的精神。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武术协会按照社联会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纳新。(二)有入会意愿的同学由本人填
3、写入会申请书。 (三)经社团常务委员会审核考察,临时面试委员会审核。 审核通过的,协会在社联会规定时间,由本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录入会员登记表,完成入会登记注册。注册成功的,由协会向学生颁发会员证。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并获得本社团各种比赛、展演的优先权。 (三)对本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二)维护本社团权益、荣誉和声誉。 (三)向社团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4、经常委会讨论予以除名。第十四条 会员的考核 (一)协会对每位会员进行学期和学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平时训练、全会和相关活动的出勤情况,会员的表现情况以及主管教练对会员的综合评价。 (三)协会对于考核成绩优异者予以褒奖,推荐参评优秀会员;对考核不合格者,视严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会内记过、会内通报记过和开除会籍等惩罚。第三章 活动第十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内容:武术训练、年度武术展演暨武术交流赛、中国武术段位制考核培训、武术下乡“武魂”社会公益演出、太极拳广场教学等。 (一)武术训练 1、会长指导、各教练组织会员进行武术训练。 2、武术训练内容:长拳类、太极拳、太极扇、散打、刀、枪、
5、剑、棍等器械。 3、训练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末上午,地点位于延安大学球类运动场。 (二)“以武会友”年度武术展演 4、武术协会每年11-12月间在延安大学体育馆举行“年度武术展演暨武术交流赛” 5、展演部分为武术协会武术训练内容,协会成员都可参与。 6、武术展演活动展示武术协会会员形象,拓宽与其他相关组织交流渠道。 (三)段位制的考核培训 7、延安大学是中国武术段位制推广试点学校,武术协会承担着段位制考核的培训工作。 8、段位制考核每年举行两次,为六月份和十二月份,地点为延安大学体育馆。 9、段位制考核内容:初级长拳三路、初级剑术、初级棍术、初级刀术、初级枪术、双截棍,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杨氏太
6、极拳三段。 10、武术协会成员都可报名参加考核。 (四)武术下乡“武魂”社会公益演出 11、社会公益演出是武协每年度参加的活动之一,是武协成员走出校园、接触社会的重要机会。12、凡是综合考评优秀,平时训练认真刻苦的会员都可以参加演出。13、公益演出不仅展示出武协精神抖擞、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同时也向社会展示出我延安大学大学生的风采。 (五)太极拳广场教学 14、为了继承并发扬“闻鸡起舞”的古训,武术协会每天早晨在体育馆门口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太极拳爱好者进行太极拳的教习。 15、武术协会爱好太极拳的会员可以参加训练,训练刻苦认真,成绩优异的可以参与教学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组织
7、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和简洁高效制,管理原则是常委会统一领导各部门分权自治。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修改或废除本协会章程,并报经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实施。 (二)审查财务预算和决算的实施情况。 (三)审查会长、副会长和实体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四)审查对会员开除会籍的处理。 (五)选举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的主席团。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常务委员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教练处处长和教练处副处长。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一条 常务委员会
8、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提名主席团候选人;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聘请指导老师、名誉会长;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二二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开会,其决议需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第二三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热衷于公益事业; (三)须是在校注册大学生;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五)未
9、受过任何刑事处分和校内记大过处分; (六)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七) 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武术专业技能。第二四条 组织机构(一)常务委员会:会长一名;名誉会长一名;副会长二-三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一-二名,部长六名,副部长六-十二名;教练处处长一名,副处长一-两名。(二) 办公室:主任一名,成员若干。(三) 组织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四) 宣传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五) 外联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六) 策划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七) 财务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八) 后勤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九) 教练处:处长一名,成员若干。第二五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 (一)
10、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会员大会和常委会; 2、检查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4、提名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教练处处长及下任会长的候选人。 (二)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2、监督社团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3、主动做好自己分管的各项活动。 4、处理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本社日常秘书事物、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2、管理会员及文职工作。 3、处理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4、对本协会各项活动、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四)组织部职能 主要负责组织、统筹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开展及工作安排,整理协会干部档案并交
11、至办公室存档,定期向协会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理 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宣传部职能 1、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主要有横幅制作、喷绘的设计、展板的排版及制作、海报的设计或者绘制,会议及活动的通知的张贴。 2、着力做好会议及活动的宣传力度; 3、负责武术知识的普及,及各种理论学习,做好知识和精神的传承。 4、每次活动过程中做好摄影及采集照片工作; 5、做好与校内外媒体的联络,及时将通讯稿发至各媒体。 (六)外联部职能 主要负责与校内兄弟社团的联系,处理来访事物,并做好外出活动记录及整理工作;与已毕业会员保持联络和接待工作,以及校内外支持延大武术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士的交流与联系,争取
12、协会各项大型活动的赞助及经费,并协助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七)策划部职能 主要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策划和总结,负责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和决议;会员调查,建立和健全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使其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制作通信录,定期更新通信录。 (八)财务部职能 按社团联合会管理规定对协会财务情况进行管理,购买本协会所需物品;管理协会账目;管理协会的各种设备、资料;负责协会的财务制度的制定与监督实施。 (九)后勤部 主要负责武术协会的训练、展演等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保管武术协会的共有财产,做好共有财产的清查、登记情况。 (十)教练处职能 负责制定协会训练计划,做好训练专项工作,征 求训练意见
13、,组织会员加强训练不断提高武协武术水平,丰富协会武术项目,定期举行水平考核,对会员进行奖励。第五章 器械管理第二六条 武术协会所有器械为学长的遗留和会员的购置。第二七条 凡是协会器械需要爱护,刻意破坏、损坏需要赔偿。第二八条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锻炼,对器械造成的正常损伤,应报到后勤部进行维修,如不能继续使用,则按报废处理。第二九条 凡是属于协会的器械,由后勤部统一保管、登记并维修,若个人需要用,应向会长请示,同意后由后勤部领兵器并做记录,使用途中,器械如有损伤,需要上报后勤部。第三十条 个人使用途中应注意安全。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若在寝室中,不应放在明显处,应避免非武协人员使用兵器并造成不良
14、结果,尤其是刀、枪、剑、棍等利器。第六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第三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 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拨款;(二) 社会资助;(三)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二条 本协会经费、物资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方向及需要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三四条 本协会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审核,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五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七章 档案制度第三六条 档案分类(一) 本会正式文件、全体会议的决议、记录;(二) 本会重大活动事项记录;(三) 经全体会
15、员大会审核后的财务报表;(四) 本会会员的个人资料及在本会的履历表;(五) 本会重要学习资料备份件;(六) 本会的内部刊物、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的简报。(以上包括电子档案)第三七条 档案管理(一) 存档材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及副会长联合审定及管理;(二) 存档材料应接受常委会的监督和审核。第八章 附则第三九条 对于会长、副会长及各职能部门干部的选举办法参照延安大学学生武术协会干部选举办法(另附)。第四十条 对于武协会员和干部的奖惩制度参照武术协会综合考评条例(另附)。第四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四二条 本协会任何机构的任何公开文件和内部文件均不得与本章程相偏离、相抵触。第四三条 本章程从本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延安大学学生武术协会所有。第四四条 延安大学学生武术协会按照延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相关精神,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延安大学学生武术协会章程。14强身健体 以武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