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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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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320000装饰装修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N321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N322000装饰装修工程法规 2N322010掌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一2001)中关于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控制种类、浓度限量;无机非金属装饰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室内装修材料选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及环境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2N322011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控制种类及浓度限量 (1)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控制种类 本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a-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2)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浓度限量 2N322012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N322013室内装修施工中选用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无机非金属、本地板、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的强制性条文 (1)选用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的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选用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强制性条文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3)选用木地板的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选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的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2N322014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及环境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1)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的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2)室内装饰装修环境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及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人使用。 2N322020掌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中关于设计、材料、施工等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2N321021装饰装修设计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N322021装饰装修材料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2N32202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2N322024抹灰、门窗、吊顶、饰面板(砖)、幕墙及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1)抹灰工程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门窗工程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吊顶工程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4)饰面板(砖)工程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5)幕墙工程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6)细部工程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2N322030掌握《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2002)中关于施工基本规定、基层铺设、整体面层铺设等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2N321031地面工程施工中基本规定的强制性条文 (1)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2)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N322032地面工程基层铺设的强制性条文 (1)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3)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2N322033地面工程整体面层铺设的强制性条文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人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2N322040掌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局部修订)中关于装饰装修材料的分类、分级和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防火的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规定 2N322041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部位、功能分类的规定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2N322042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 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 2N322043防火设计的一般性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文 (1)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按本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2)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和数量。 (6)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N322044单层、多层、地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防火的强制性条文 (1)除第3.1.18的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按规定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可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2N322050掌握《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材料、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的强制性条文 2N322051玻璃幕墙所用材料的强制性条文 (1)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2)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玻璃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2N322052玻璃幕墙建筑设计中安全规定的强制性条文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N322053玻璃幕墙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中连接设计和结构密封胶设计的强制性条文 (1)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2)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应取 0.2N/㎜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应取0.01N/㎜2 2N322054玻璃幕墙加工制作中的强制性条文 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2N322055玻璃幕墙安装施工中安全规定的强制性条文 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2N322060掌握《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材料、构件检验及安装施工、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2N322061石材和密封材料的强制性条文 (1)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 (2)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4)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 150C以上300C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波计要求。 2N322062幕墙构件检验的强制性条文 (1)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当有一个构件抽检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样复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2)构件出厂时,应附有构件合格证书。 2N322063幕墙安装施工的准备、安装过程及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1)幕墙安装施工的准备 .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 (2)幕墙施工安装过程 .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 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3)幕墙施工验收 .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 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 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 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 幕墙的封口安装。 2N323000装饰装修工程法规的相关知识 2N322010熟悉《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6号)中关于装饰装修的定义、目标、质量、安全、承发包的要求及承发包违规责任的规定 2N323011装饰装修的定义和目标要求 (1)装饰装修的定义 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质量环境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适用于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2)装饰装修的目标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2N323012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 (1)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3)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4)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5)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6)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该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N323013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许可、发包、承包的要求 (1)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和许可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村,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取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的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范围。 政府投资的工程; 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在此规定的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用议标或直接发包。在此规定的范围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人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N323013装饰工程承包、发包方违法违规的责任规定 (1)装饰工程承包方违法违规的责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2)装饰工程承包方违法违规的责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招标的; .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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