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产保险理赔工作参考标准》
财产保险理赔工作参考标准
第四册 纺织工业
前 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纺织品需求日益增加。纺织工业是纺织品生产与加工的工业,其门类较多。因此,本册分上篇与下篇。上篇列入纺织、印染等十六行业的生产及设备。下篇为化学纤维列入人造纤维、合成纤维六个门类的生产及设备。
纺织工业的原料是棉、毛、麻、丝等天然纤维与人造、合成化学纤维,天然纤维均有较大的吸湿性,遇水浸易膨胀、收缩、变形及水渍污染。严重时发热霉烂变质。遇火易燃,高温烘烤。纤维易分解、脆、硬失去使用价值。化纤中的人造纤维性能基本同天然纤维。合成纤维吸湿性小,水浸后其强力损失较小,但也产生收缩、粘结、沾污等,退绕困难。遇火也易燃烧,并形成熔孔。高温烘烤纤维易软化、收缩。所以全部纺织品遇水火灾害,均易造成损失。
纺织专用设备,因其加工特点,大都工艺流程长,工序多,同机种多。零部件均较精确、细小。遇水、火灾害易锈蚀或烧毁失灵。其生产企业在太保内字(一)(1997)第1号文属工业险级四级,其中棉清花、梳棉工序属工业险级五级。原材料中的散包棉花、植物纤维(麻)、毛线、毛、丝等属危险品及二级自燃物品。全部企业都是重点防火单位。
纺织企业在遭受水(火)灾后,应积极组织施救与评估损失。在核实受损产品的数量后,应尽快晾干、烘干、分散处理。尽快加工为成品。并清理受损设备,进行检修,以减少损失。
纺织品及化纤品的产品质量评定,是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协议标准而定等级。质量的检测机构为当地法定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或中心)。产品的受损率是按产品的原值为基础,参考纺织品质量等级差价而制定的。
设备的受损是按设备原值为基础。其受损率的制定是根据《国营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日常维修、小修、大修范围及费用评估。日常维修是设备基本不拆卸、或少量拆卸揩车、重点检修,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其费用为1-3%。小修是部份拆卸,更换磨损零部件,达到恢复设备主要安装规格、恢复工艺性能,其费用为4-6%。大修是整机全部拆卸,更换磨损另部件。或采用新技术进行改造,使其完全达到安装技术允许公差、恢复工艺性能。其费用为8-12%,因此,纺织设备的受损率是参照上述规定而估算的。在实际计损中,还应参照另部件更换数量、工时、机物油料消耗等酌情处理。
纺织工业企业及化纤工业企业其规模划分,是以生产能力和配置的专用设备中主机数量而定。技术先进程度是以设备的功能,自动化及所生产的产品品种、质量、生产效率等综合指标衡量。而淘汰设备是不允许再生产的设备和限期销毁的设备,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本册内所列设备价格,供参考。
上篇中第十七项,为通用设备中的工业锅炉。
通用设备:供配电、电控柜、电子控制见第三册电气工业。
空调通风、污水处理见第二册化工工业。
机床、气动、液压见第一册机械工业。
目 录
上篇 纺织工业品
一、棉纺织
二、棉印染
三、毛纺织
四、麻纺织
五、针织
六、服装
七、鞋帽
八、非织造布
九、色织布
十、复制
十一、缫丝及丝绸
十二、装饰布
十三、特种纺织品
十四、绗缝制品
十五、废纺织
十六、其它:(线、带)
十七、通用设备:工业锅炉
下篇 化学纤维
一、概述
二、锦纶
三、维纶
四、涤纶
五、丙纶
六、腈纶
七、粘胶
一、棉纺织
1.1概述
1.1.1棉纺织,是以原棉和38毫米以下化纤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行业。用纺织专用设备,经过合理的工艺设计,纺出各种纯棉纱、纯化纤纱、混纺纱和织出各种纯棉布、纯化纤布、混纺纱布等,供印染、色织、复织、针织、商业和军工企业,进行深加工的原料。
1.1.2棉纺织用原料生产的各种半成品和成品,都属易燃品,吸水性强;使用的专用设备,系多机台、长流程、易损件多;受水灾、火灾后,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等,都会带来极大的损失;工业险级为四级,清花、仓储为五级。
1.1.3棉纺织企业大小,是以棉纺纱锭的多少来决定的。一般在三万锭纱为小型企业,五万纱锭为中型企业,十万纱锭为大型企业。
1.1.4棉纺织当前的设备是以环锭纺纱和新型纺纱;织布是有梭和无梭。其工艺流程:
环锭纺从清棉à梳棉à并条à粗纱à细纱à条卷
条卷à精梳
à精梳à络筒à摇纱à打包
新型从清棉à梳棉à并条à新型纺(气流纺或喷气纺等)à打包
有梭经纱:络筒à整经à浆纱à穿扣à织布
纬纱:直接由细纱
间接由络筒à卷纬
à整理à打包
无梭经纱: 络筒à整经à浆纱à穿扣à织布
纬纱:络筒
à整理à打包
1.2原料
1.2.1原棉
1.2.1.1原棉国家标准分1-7级,不足7级为等外棉;1-5级为机纺棉,6-7级为衣絮棉。原棉有粗绒、细绒和长绒之分;品级、长度是衡量原棉的优劣,一般是粗绒纺低支,细绒纺中支,长绒纺高支。原棉属于天然纤维,主要成份是纤维素,易燃;燃点温度为400℃,燃烧速度快;原棉耐碱不耐酸,吸湿性好;纤维不传热,保温性好。遇水收缩,发霉变色,强力下降,遇火变焦,未到燃点前发脆变黄,强度减弱,纺纱困难。
1.2.1.2施救处理
A、先清理未受水淹、火烧原棉,搬移到安全地堆好护好,可直接使用。
B、未开松的紧包棉,浸水时间短,水不易浸透。遇火灾未现明火,棉包边出现黄色,检查后,受湿的进行烘晒,黄色进行选择,按质搭用或降用。
C、水淹时间长的棉包,派人先搬到有石条或木条上,开松自然流干或晒干水份,有条件可烘干,去水后可降级使用。
D、对松散棉花和清花棉卷,梳并棉条,粗纱等,容易浸透和烧尽这类原料,进行分选,按上C办法处理,部份严重的作其他絮棉用。
1.2.1.3定损依据与标准
依据国家棉花品级实物标样及省市地方仿制标样,由当地法定检验部门抽样对照评定或协商双方认可:
A、基本无损:按抽样办法样与标样对照在半级不足一级。
B、轻度损失:抽样与标样对照在1.5级不足二级。
C、中度损失:抽样与标样对照在二级不足三级。
D、严重损失:抽样与标样对照在三级及以上。
1.2.1.4。受损率(%)如下表
受水(火)程度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受损率(%)
4以下
5-15
16-30
30以上
注:棉被火烧完损失应100%,表内(4)是指未烧完及在救火中被水浸的棉。
1.2.2化纤
1.2.2.1化纤是人造纤维与合成纤维的总称。
适合棉纺织设备加工的化纤长度在38毫米以下,也有使用58毫米以上的中长纺纱设备。常用的有粘胶、涤纶、腈纶、维纶等。化纤中人造纤维特性基本同棉纤维、但湿强比棉低。涤、晴、维等化纤特性有差异,共性的是水浸易收缩退烧困难,易粘色、泛黄,易燃烧,高温易软化或脆硬,完全丧失使用价值。
1.2.2.2施救处理
A、参照原棉;
B、按其性能比原棉损失偏小;
1.2.2.3定损依据与标准
A、基本无损:无水渍、污渍,纤维白度受损不显著,纤维强力无损害。
B、轻度损失:水渍、污渍少,纤维带黄与棉接近,纤维强力稍有损伤,但比例不大。
C、中度损失:水渍、污渍、白度、强力等比B约大一倍。
D、严重损失:水渍、污渍、白度、强力又比C大一倍以上。
1.2.2.4受损率(%)如下表
受水(火)程度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受损率(%)
3以下
4-14
15-25
25以上
注:化纤被火烧完其损失应100%;
1.3棉纺
1.3.1前纺是为后纺纺纱服务的,当原棉或化纤送进清花车间后,经过开清棉松解、混合抓打、除杂、落短绒,制成符合规格的棉卷,再经梳棉梳理,进行再除杂除短绒,所以纺纱除杂除短绒的任务就落在清花、梳棉两道工序完成。因此,清、梳工序灰尘大,空气含尘量多,车肚、尘室不经常清除、严格检查,积存多了,容易发生火或引起尘室爆炸的危险,防火安全应特别重视。精梳、并条、粗纱等主要是将棉条反复混合,经牵伸作用逐一拉细,为后纺纺纱创造好条件。受水(火)灾之后,其施救处理、定损依据与标准和受损率(%)可参照原料部份。
1.3.2后纺
1.3.2.1后纺即纺纱,纱是指多根纤维经细纱机千伸加拈具有一定强度和细度性能的单根纱;线是两根及以上的单纱,并合加拈而成的产品。按纤维分纯纺纱和混纺纱;按用途分机织纱、针织纱和特种纱;按纱制分普通纱和精梳纱;按形状分单纱和股线;按纺纱方法分环锭纺纱和新型纺纱(气流纱及喷气纺纱)等。
1.3.2.2纱(线)的性能与用的原料有关,纯棉纱、纯化纤纱和混纺纱,都是各不相同,混纺纱又与参用的原料比例有关,其性能参考原料部份。
1.3.2.3成品纱分绞纱和筒子纱;绞纱为售纱;而筒子纱又分自用纱和售纱,筒子纱有圆锥形和圆柱形,使用的管子有木管和低管;因此在水浸与火烧程度也不一样。
1.3.2.4施救处理
A、当绞纱受水、火灾之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转移,进行烘晒,同时与用纱单位联系,分散处理,可作染色纱用,尽量减少损失。
B、筒子纱受灾后,派人先将污泥洗净,立放,少重叠,对去水有利;并与单织、针织联系分散使用,处理快,损失少。
1.3.2.5定损依据与标准
按国标GB/T398-93棉本色纱(线);GB/T5324-97精梳涤棉混纺本色纱(线);行业标准FZ12001-92气流纺棉本色纱(线)及地方企业标准 或协商合同标准等。
A、基本无损:无水渍、污渍、黄斑,强力未受损,综合评定在一等一级。
B、轻度损失:少量轻微的渍痕,强力未受到影响。
C、中度损失:水渍、污渍、黄斑较多,强力损失三分之一,可降等级用。
D、严重损失:水渍、污渍、黄斑多,强力损伤大。
1.3.2.6受损率(%)如下表
受
水
火
程
受
损
率
%
品
种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纯棉纱
6以下
7-16
17-26
26以上
混纺纱
5以下
6-15
16-25
25以上
纯化纤纱
4以下
5-14
15-24
24以上
受损率(%)受水火程度品种
1.4棉织
1.4.1织前准备
织布需要的经轴,又称织轴,是用各种经纱(线)筒子,经过整经、浆纱、穿扣供织布使用。然后配上相适应的纬纱(线),经纬互相按工艺交错,就织出各种不同的坯布来;而织布使用的半成品,经纬纱(线)就是纺纱的成品,其性能和受水灾火灾之后的施救处理,定损标准及受损率,均可参照后纺成品部份。
1.4.2织布
1.4.2.1织布是以经纱和纬纱作原料,采用有梭织机和无梭织机即喷气织机、箭杆织机、片梭织机等经纬交织而成的各种坯布。
1.4.2.2织坯布需用的经纱是上过浆的,浆料是淀粉或化学浆;水浸不及时烘干,布容易变黄,发生霉斑,尤其高温高温季节,更易发霉变色,质量大量受损,如受火烧,不焦就变黄,损失更大。
1.4.2.3施救处理
A、受水浸湿的坯布,用蒸气烘干或晒干;无条件的可在高处吊起来,开车间排风抽湿,加速快干。
B、当水火灾发生后,应及时与印染厂联系,进行退浆、清洗、烘干,加工成各种色布。
1.4.2.4定损依据与标准
按国家标准GB/T406-93本色布和GB/T5325-97精梳涤棉混纺本色布。
A、基本无损:无明显的水渍、污渍、斑渍,有的痕渍在印染前去掉,布的经纬向强力未受损,评定为一等品。
B、轻度损失:有少量的渍痕、斑点,不能作漂白布批,可作染批布。
C、中度损失:水渍、污渍多,经纬向强力有损伤,可降等使用。
D、严重损失:布面存在斑渍多,而下一工序用时不能克服和纠正。
1.4.2.5受损率(%)如下表
受水火程度
受损率(%)
品种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纯棉纱
5以下
6-15
16-25
25以上
混纺纱
4以下
5-14
15-24
24以上
纯化纤纱
3以下
4-13
14-23
23以上
1.5仓储
仓储是堆放原棉、化纤原料和织、布成品的地方,要求防火设施齐全,地面有条石或木条,货物放上利于透气,周围道路畅通,水源充足,仓内堆放整齐,有界距,通风良好,不漏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人员、货物进出有登记,利于查找。受水或火灾之后,施救处理,定损标准,受损率清参照原棉、化纤和织、布等。
1.6纺织专用设备
1.6.1棉纺专用设备
1.6.1.1棉纺专用设备是指开清棉联合机、梳棉机、条卷、精梳机、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络筒机、并拈机、摇纱机、打包机等。这些设备主要机件,是钢材和铸铁制造而成。在关键部份机另件如开清棉的机钉帘、漏底、打手,尘格、针板;梳棉机的针辊、针布,大小漏底;并条机、粗细纱机的千伸部份、锭子、罗拉等;在受水浸易锈蚀,受火烧易变形弯曲。修理困难,造成报废;特别在电气控制。断头自停装置等,水、火灾更容易损坏。
1.6.1.2施救处理
A、在刚受水火灾时,尽快组织人员把易折易动部件,转移到安全地带,减少损失。
B、对已受水淹机台,在水退中用水龙带冲洗泥砂、污垢,有条件的开空调送风排湿,无此条件的可打开车间四周门窗,加速空气对流,帮助除湿;检查水浸机台,锈蚀程度,针对性维护或修理。
C、机台表面瞬间受火,灭火后,经揩擦后基本可用,凡火烧到机台,应尽快灭火,因生产机台有润滑油(脂)和棉花、棉纱等易燃物品,燃烧后,机车的针布、锯条、罗拉、锭子等部件,容易弯曲损坏报废等。
1.6.1.3定损依据与标准
定损依据,按水、火灾后机台受损,应恢复原有的技术条件和工艺性能的一切维修费用,包括更换另部件、油料及工时费。其维修技术条件与范围按原中纺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纺纱部份。
A、基本无损:一般雨点淋湿,水淹机脚部位;火烧机台表面飞花。
B、轻度损失:水未淹到机台重要部件,时间短无锈斑,施救火灾时机台受水浸湿或粘附泡沫、滑石粉,只需小部份修理。
C、中度损失:水浸机台部位较多,另部件有较多锈迹,需应折卸擦锈、换另部件,按小修或扩大小修。
D、严重损失:水淹后,主要机台部件与电气部件,有较大的锈蚀,火烧后变形大,需全机折卸揩擦,检查测定和大修,全机严重损坏又无修理价值,应按残值回收。
1.6.1.4受损率(%)如下表
受水(火)程度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受损率(%)
4以下
5-10
11-15
15以上
注:严重损失应根据实际主要部件增加受损率,在维修费高达设备原值80%以上,作报废处理。
1.6.1.5纺纱辅机
纺纱辅机较多,主要的有杂仔分离机、磨包盖板机、磨皮辊机、磨钢领机等,被水浸、火烧后,按制造原值的10%计损。
附表:(1)主要国产与引进专用设备参考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生产厂名 参考价
人民币
国产设备:自动抓棉机 FA002 台 郑州纺机厂 2.5万元
六滚筒开棉机 FA104 台 郑州纺机厂 2.7万元
多仓混棉机 FA022-6 台 郑州纺机厂 6.01万元
豪猪开棉机 FA106 台 郑州纺机厂 1.5万元
梳针打手开棉机 FA106A 台 郑州纺机厂 1.5万元
电器配棉器 A062 台 郑州纺机厂 0.36万元
双棉箱给棉机 A092A5 台 郑州纺机厂 2.5万元
单打手成卷机 FA141 台 郑州纺机厂 6.5万元
梳棉机 A186D 台 青岛纺机厂 3.17万元
条卷机 FA331 台 上海一纺机 2.5万元
精梳机 FA251A 台 "二" 3.5万元
并条机 FA302 台 沈阳纺机厂 2.8万元
粗纱机 A456G 台 天津纺机厂 7.4万元
细纱机 FA502 台 经纬纺机厂 5.3万元
络筒机 1332MD 台 天津纺机厂 4.8万元
并纱机 FA702 台 天津纺机厂 4.8万元
拈线机 A632 台 宜昌纺机厂 3.5万元
摇纱机 A964A 台 郑州纺机厂 6.5万元
小包机 FA901 台 0.43万元
中包机 A752 台 1.55万元
美元
引进设备: 清钢联 AEROTEDD 套 瑞士RIETER(立达) 1.21万元
混开棉机 B3/3R 套 瑞士RIETER(立达) 4.15万元
多仓混棉机 B7/3R 套 瑞士RIETER(立达) 6.27万元
单锡林清棉机 B4/1 套 瑞士RIETER(立达) 1.24万元
FRM清棉机 B5/5 套 瑞士RIETER(立达) 1.98万元
喂棉机 HRGETH 套 西德(里格尔) HK$60万元
梳棉机 C4 套 瑞士RIETER(立达) 10.19万元
并卷机 E2/4 套 瑞士RIETER(立达) 5.0万元
精梳机 E7/5 套 瑞士RIETER(立达) 10.6万元
并条机 720 套 西德ZINSER 4.88万元
粗纱机 F1/12 套 瑞士RIETER(立达) 8.9万元
细纱机 G5/1 套 瑞士RIETER(立达) 9.82万元
气流纺纱机 RV-04 套 西德 14.30万元
喷气纺纱机 NO801H15 套 日本村田 115.15万元
并线机 AES 套 意大利 5.92万元
1.5.2织布专用设备
1.6.2.1织布专用设备,主要有络筒机、卷纬机、整经机、浆纱机,穿扣机(接经机),有梭织机和无梭织机,验布机,折布机,打包机等,机器的主要部件是钢材和铸失件制造。受水浸或火烧后,为少受损失,应及时处理,特别是关键部件,断头自停装置。
1.6.2.2施救处理
参考纺纱、专用设备部份。
1.6.2.3定损依据与标准
可依据原纺织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织布部份。
标准可参考纺纱专用设备。
1.6.2.4受损率(%)如下表
受水(火)程度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受损率(%)
3以下
4-8
9-14
14以上
注:严重损失应根据实际在主要部件增加受损率,维修费高达设备原值的80%以上,可作报废处理。
1.6.2.5织布辅机主要有修梭机、修皮结机、修综扣机等,一般被水淹或火烧后,可按制造原值的10%计损。
附表:(2)主要国产与引进专用设备参考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生产厂名 参考价
人民币
国产设备:络筒机 1332MD 台 天津纺机厂 2.0万元
卷纬机 EG193 台
整经机 1452A-180 台 沈阳纺机厂 1.7万元
浆纱机 G142B-200 台 郑州纺机厂 6.3万元
穿扣机 G177-180 台 邯郸纺机厂 0.19万元
织布机 GA615-75 台 潍坊维机厂 0.41万元
验布机 GA801-180 台 石家庄纺机厂 0.25万元
折布机 GA841-180 台 邯郸纺机厂 0.72万元
刷布机 G321 台 高邑纺机厂 0.5万元
烘布机 G331 台 高邑纺机厂 0.6万元
大打包机 A761-360 台 邯郸纺机厂 4.8万元
美元
引进设备: 整经机 ZCL-180 台 瑞士 25.8万元
浆纱机 522 台 西德SUCKER 35.27万元
箭杆织机 SM93-190 台 意大利 4.2万元
喷气织机 24000-190 台 日本津田驹 2.22万元
附表:(3)棉纺织主要淘汰设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1 细纱机 1291、1292、1293、1294、A512系列
2 气流纺纱机 A591
3 精梳机 A201C、FA251
4 并条机 A272A、A272B、A272C、A272D、A272H
5 抓棉机 A002A、A002C
6 凝棉器 A04C、A045A
7 滤尘器 A172
8 梳棉机 A186C、A189
9 粗纱机 A453B、A453C、A453D、A453E、A456E
10 捻线机 A631
11 络筒机 133ZS
12 并纱机 138I
13 验布机 G312
参考资料:《棉纺学》上下册 纺织工业出版社
《纺织材料学 纺织工业出版社
《纺织基本建设手册》 纺织统计学会
《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纺织工业部制订
二、棉印染
2.1概述
2.1.1棉印染是指棉及其混纺织造的坯布进行染整加工的过程。经染整加工后,原为本色的坯布才具有一定的色泽、花纹、或具有某些特殊性能。主要产品有纯棉、涤棉、棉维、麻棉、涤粘中长、粘纤等漂白、染色、印花布,以及棉起绒布、棉灯芯绒、棉经平绒色、花布,功能整理布(包括轧光、电光、涂层、柔软处理及阻燃、防水、防霉、防辐谢、防静电等)。在衣着、装饰、工业上都有广泛应用。
2.1.2印染工艺流程,根据产品不同,有所差异,其基本工艺为:原布准备à 烧毛à
整理à定等à成色(漂白布)
退浆à煮练à漂白à丝光à染色à整理à定等à成色(染色布)
(染色或打底à印花à蒸化à
后处理à整理à定等à成色(印花布)。丝光之前的工序统称为练漂工序。
2.1.3印染布在遇水淹没、淋湿、浸渍后其性状变化同棉纺织部份;同时,因染料的作用,印染布遇水会褪色、沾色、搭色、泛黄,从而在印染布上形成大面积色斑。因此,印染布水浸后较纱线、坯布损失大。
印染布容易燃烧,在火灾中属四级工业险,其中梁化料过氯酸纳、过氧氢为特别危险品的一级氧化剂。棉印染布燃烧后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由火灾引发的烘烤、浓烟、易导致织物收缩、手感发硬、强力损失,外观有烟薰迹;由救火而间接造成水灾,使织物造成水浸损失。
2.2练漂阶段印染布半成品
2.2.1在染色、印花、整理之前,须有一个练漂前处理的过程,其目的是利用化学和物理的方法,烧去坯布表面绒毛,退除织造时经纱所上的浆料,除去坯布上含有的天然杂质和沾上的油污等,使织物具有洁白、柔软和良好的渗透性能,为染色、印花和整理后加工提供适合的半成品,对生产漂白、浅色织物来说,练漂更是一个主要的过程,织物练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后加工质量。按后加工用途一般分漂白坯、浅色坯、深色坯、印花坯。
2.2.2 施救处理
将尚未浸水的布及时转移,防止水份向上渗透,减少损失。已浸水的布根据污染程度浅色坯与深色坯分别堆放、摊开,并放在通风干燥晾干或烘干,先处理浅色坯或及时进行漂洗、烘干,能作浅色坯的(包括漂白坯)继续使用,不能作浅色坯的,改作深色坯。若污染太严重,已霉变,织物断裂强力损失很大,已失去使用价值的,作报废处理。
印染布遇火后要及时施救,防止火灾面积扩大,同时要注意彻底扑灭火种,防止阴燃或引起二次火灾。将未燃烧的印染布及时转移至通风干燥处,以避免烘烤、烟薰和减少因救火而造成的水灾损失,已造成水灾的,按水灾施救办法。
2.2.3定损标准
A、基本无损失:水浸水渍不明显,火未烧及部份,仅水淋湿。
B、轻度损失:有轻微斑渍(水渍、色渍、污渍、油污等统称斑渍),火烟薰轻微色,经漂洗、烘干可继续作浅色坯、深色坯。
C、中度损失:布面有明显斑渍或火烟薰迹,漂洗不净,漂白坯、浅色坯须改作深色坯,尺寸略有收缩,强力下降。
D、严重损失:布面有大面积严重斑渍或火烟薰迹、霉变、强力明显下降,尺寸收缩,手感粗糙发硬,只能作次零布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
2.2.4损失率
受损失程度
损失率(%)
品种
基本无损失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漂白、浅色坯
/
6-15
16-30
30以上
深色坯
3-5
6-10
11-25
25以上
2.3练漂后工序印染半成品、印染成品
练漂后工序的染色可分为卷染、轧染两大类。卷染是织物在染缸中往复浸染的一种方式,是间歇式生产,适合小批量、多品种。轧染机通常是由几组不同单元机台组合一起,成为各种类型的连续轧染染色机,可获得高产、优质、染化料消耗低、劳动强度小等优点;印花主要采用辊筒印花和筛网印花方式,其中筛网印花有手工、半自动、全自动方式。手工方式在棉印染中应用较少;整理则根据织物用途不同而有相应的整理项目与整理工序,一般来说,通过轧光、电光、轧纹、增白等工序以增进织物的外观;通过上浆及各种柔软、挺爽整理改善织物的手感;通过拉幅、防缩、定型等使织物形状稳定;通过防水、防火、防霉、防油污等树脂整理以获得不同防护整理效果。
练漂后工序的印染半成品,受水浸和火灾后其损失程程和处理方法与印染成品相近,并入印染成品。
2.3.1施救处理
尚未浸水的布及时转移,防止水份向上渗透,已浸水的布根据污染程度及时分色摆放、摊开晾干,放置在通风干燥处,避免沾色,并进行漂洗、整理、烘干,如有褪色、色斑、色差,还须进行复染处理,若污染太严重,复染没有效果,已霉变,或其它性能发生明显改变,不能作印染布的,作残次零布或报废处理。火灾施救自理同2.2.2。
2.3.2定损依据与标准
定损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供需双方的合同、协议。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代号如下:
GB/T5326—1997精梳涤棉混经印染布
GB/T14311—93棉印染灯芯绒
GB/T411—93棉印染布
FZ/T14001—92服装用棉印染帆布
FZ/T14002—92鞋用棉印染帆布
FZ/T14003—94棉印染起绒布
FZ/T14004—1995粘纤印染布
FZ/T14005—1995涤粘帐印染布
FZ/T14008—1999印染维混纺布
FZ/T14006—96印染棉经平绒
FZ/T14009—1999蓬盖用维纶染色防水帆布
A、基本无损失:水浸水渍不明显,火未烧及部分,仅水淋湿。
B、轻度损失:有轻微斑渍,火烟薰轻微色,经漂洗、烘干、整理可继续作印染布。
C、中度损失:有明显斑渍,火烟薰迹明显,尺寸略有收缩,漂洗后尚需复染成涤色布,强力降为等外品。
D、严重损失:布面有大面积严重斑渍、霉变,尺寸收缩严重、手感粗糙,有大面积严重火烟薰迹,完全燃烧、脆损,只能作次零布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
2.3.3损失率
受损失程度
损失率(%)
品种
基本无损
轻度损失
中度损失
严重损失
漂白、浅色
/
6-20
21-35
35以上
深色
1-5
6-15
16-30
30以上
起绒
3-10
11-25
26-40
40以上
注:起绒布水浸后易倒绒,绒毛粘连,膨绒、压缩等,故受损率较高。
2.4印染设备
2.4.1印染加工基本上是属于化学加工过程,它经常与酸、碱、盐、氧化剂和还原剂接触,印染机械一般都在有水的环境中工作。所用材料大部分为铸铁、钢件、不锈钢及铜、橡胶、塑料、陶瓷、耐酸混凝土等,也采用各种防腐油漆和金属保护层。因此一般较短期水浸或水质较差,只要及时排水,除污、清洁、检修,能较快恢复使用。因印染设备的特点,一般不易造成火灾。
但印染机械较大、较重、较长,大多数印染机械都是组成联合机的,并且逐步排成生产流水线进行连续化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生产环节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往往会影响到一个车间甚至全厂的生产进度,且电气控制设备受水浸易损坏失效。因此受水火灾害虽较小,但维修工时较多。
印花设备的刮浆刀、印花辊筒、筛网、机械定位装置和电气控制部份等水浸、火灾及施救过程中易导致变形、破裂、腐蚀、失灵、燃烧而损坏,所以印花设备受损较其它印染设置大。
2.4.2施救处理
未浸水和火灾未烧及部分,能拆卸搬动的部件,特别是电控部份、印花、电脑制版、刮浆刀、印花辊筒、筛网等及时抢救到安全地方,以减少损失;已浸水的车间,及时排水,冲洗泥沙污垢,将水浸部份拆卸、清洁、揩擦、更换超公差零部件,按受损程度进行维修;火灾要尽快灭火,根据烧及程度进行揩擦、维修,更换机零件或报废。
2.4.3定损依据与标准
定损依据按水火灾后,设备受损应恢复原有技术条件和工艺性能的维修费用定,包括更换零部件油料和工时费。其维修技术条件与范围按原纺织工业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印染部份。
A、基本无损失;仅水浸
B、轻度损失:泥沙淤积、部分传动件、轴承有堵塞、轻度锈迹、电气经烘干基本可用。
C、中度损失:部分铁、钢、零部件锈斑较多,传动件、轴承不灵活,但清洗、揩擦大都可用。气动、液压零部件检修基本可用。电气、电机经烘干基本可用。
D、严重损失:水质差、污物多、机件大部分锈蚀严重,传动件锈蚀严重,不能达到安装技术规格,换新件较多,电气与电控损失失灵较多。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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