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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折旧与企业所得税
P76-77
1,试回答下列有关固定资产折旧与投资项目税后评价的关系问题:
(1) 折旧年限与速度对投资者税后财政盈利能力的影响。
1)折旧方法
就折旧方法而言,应分为折旧年限的选择和计算方法的选择。
折旧年限的选择上,可以高于、等于、少于理论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上可以采用直线折旧法(工作量法、年限平均法)或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2)折旧方法的影响
如企业选定的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则在企业选定的折旧年限内每期的折旧额高于税法计算的折旧额,企业少缴所得税(实际上是缓缴纳)。
在折旧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在一开始的年度加速折旧法计算的年折旧额大,在最后的年度加速折旧法计算的年折旧额小。
(2) 规定残值率的高低对投资财务盈利能力的影响。
现在的各种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都是建立在"估计净残值"基础之上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在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估计净残值",势必减少当期折旧计提,压低当期费用,抬高当期收益。
因此,规定残值率越高,当期折旧计提越少,企业所交所得税越多,税后利润越少。
2, 瑞华公司有一项固定资产原价50000元,估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清理费用2000元,预计残值收入2800元。请分别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计算年折旧额。
1)平均年限法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50000-(2800-2000))/5=984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方法中的一种,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帐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2/5)*100%=40%
年折旧额=年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第一年折旧额=50000*40%=20000元,折余=50000*(1-年折旧率)=3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30000*40%=12000元,折余=(30000-12000)*(1-年折旧率)=10800元
第三年折旧额=10800*40%=4320元,折余=(10800-4320)*(1-年折旧率)=6480元
第四年折旧=第五年折旧=1/2*年初折余价值=3240元
3)年限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100%
年份
原值-净残值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
1
49200
33.33%
16398
2
49200
26.67%
13122
3
49200
20.00%
9840
4
49200
13.33%
6560
5
49200
6.67%
3280
8, 华丰公司于19×8年以5 500 000元购买一处铁矿。据估计铁矿蕴藏量约为2 500 000吨,但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大约只有80%可开采出来。华丰公司在矿场安装机器、设备等发生支出2 800 000元,此等资产于铁矿开采完毕后,对公司无任何价值,但它们实际可使用的年限为15年。机器设备19×8年底安装完毕,于19×9年1月1日正式生产,当年度共开采了200 000吨,该公司估计此铁矿可于10年内开采完毕。要求:
(1)计算19×9年的折耗费用;
折耗的计算是递耗资产核算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最为常用的计算办法是产量法,即先求出折耗率后,根据各时期资源的实际开采量计算折耗数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品折耗率=(递耗资产总成本-资源残值)/预计的总开采数量
=(5 500 000+2 800 000)/(2 500 000*80%)
=4.15
19×9年应提折耗额=单位产品折耗率×19×9年开采数量
=4.15*200 000=830 000元
(2)计算下列各方法下19×9年度的折旧费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及工作量法。在此情况下,你认为采用何种折旧法最合适?
1)平均年限法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2 800 000/10=280 00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2/10)*100%=20%
年折旧额=年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19×9年折旧额=2 800 000*20%=560 000元
3)年限总和法
19×9年折旧率=10/(10*11/2)*100%=18.18%
19×9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19×9年折旧率=2 800 000*18.18%=509 040元
4)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平均计提折旧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随着完成工作量的增加而逐渐递减,其效能与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无关。因此,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总额可以均匀的摊配于预计的每一单位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单位工作量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
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单位工作量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该年实际完成的工作总量
19×9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19×9年实际完成的工作总量
=2 800 000/(2 500 000*80%)*200 000=280 000元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记提的折旧费最高,应该采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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