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东莞市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遵循规章制度是公司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实施,执行到位。一、员工权利和义务(一)、基本权利1.知情权公司有关员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须予以公示;员工有权了解个人明确的工作内容、性质;员工有权了解个人的薪酬水平;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其它法律规定情形除外。2.工作权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得剥夺员工正常的工作权;3.休息权员工依法享受相应的法定假期;按公司相关规定,员工享有行使事假、病假的权利。4.申诉权员工在晋升、考核、工作安排时,认为自己受
2、到不公正待遇时,有向上一级领导或综合管理部直至总经理申诉的权利,有关部门或领导在受理后必须给予明确答复。5其他权利员工转正后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员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基本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2接受公司分配给的工作内容,并按质按期完成的义务;3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4积极参与有关本公司抢险、处理紧急事故、报告险情隐患的义务;5不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6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
3、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义务;7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的义务;8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的其它义务。二、基本工作原则与礼仪修养(一)、基本工作原则1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托。2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3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4员工对公司的办
4、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5部门经理要指导下属正确地做事,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保障下属完成工作。6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作品(含平面、空间)、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7部门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的安排,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8每件工作必须在执行过程中主动的向部门经理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后必须主动向部门经理及时汇报工作结果。9每周对自己所处理的工作进
5、行个人总结,每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汇报给部门经理,作为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材料。10工作中出现错误,应敢于承认错误,不得相互推诿,逃避责任。11积极向上级领导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为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加强部门工作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出表率。12由于主观原因对公司利益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应勇于承担责任,并乐于接受公司给予的相应处罚。13不制造不良言论来攻击、诽谤和中伤领导、同事和客户。14严谨违规操作,不得收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之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二)、礼仪及修养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2同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爱,语言文明。3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真诚热情,以争
6、取同事及客户之合作。4使用电话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5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6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保护办公环境。7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打架、骂人、拍桌子、摔门、砸东西等粗暴行为。三、员工行为“十不准”1、不准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或随意在公司内“窜岗”。2、不准在上班期间用电脑看VCD、玩游戏、放音乐、聊天,及上非法网站。3、不准在上班期间扎堆聊天,大声喧哗,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不准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及查询与工作无关的收费电话。5、不准长时间的接、打私人电话。6、不准用
7、公司的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干私活,或打印、复印私人文件及各种效果图。7、不准将公司的业务私下转交给他人。8、不准以公司的名义谈私人业务。9、不准私自复印公司商务资料泄露给他人。10、不准在上班期间吃早餐或零食,及在办公室吸烟。四、考勤制度(一)、凡本公司员工一律参加考勤。(二)、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8:00。(三)、员工签到:早8:30之前在员工考勤表上签到,特殊情况可推迟到8:40,但是一个月内累计3次在8:30之后8:40之前签到的视为迟到1次,8:40之后签到为迟到。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本人及代签者均按旷工处理。(四)、迟到或早退(含中午)超过1小
8、时不到2个小时者,视为缺勤半天;超过2个小时又不打电话说明情况者,视为旷工。(五)、签离:凡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要在签离本上签字,写明理由及离开公司的具体时间。(六)、下班后不加班者必须在19:00之前离开公司,因工作需要当日晚上或双休日加班者,员工必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在加班表上进行登记;加班没有加班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轮休或倒休,并由部门经理通知办公室主任。(七)、员工外出登记:1、上班后外出办事,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写清外出事由及详细地址、电话。2、员工早晨或中午直接外出办事,应事先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提前在外出登记簿上
9、进行详细登记。特殊情况如事先未登记外出应给本部门经理打电话,部门经理不在办公室时应给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所有未事先登记者回公司后必须补填外出登记。3、部门经理外出登记并告知办公室主任。4、员工外出办事不登记或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不知道去向者视为旷工。5、早晨直接外出办事者,下班前必须回办公室报到,否则视为旷工。(八)、员工请假:1、事假:、所有请事假者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应在8:40之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本人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经理请事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本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天以上应由本部门经理,报总经理
10、批准。2、病假:请病假者,应在8:40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病假者的情况应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在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3、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离岗几日即算旷工几日。五、关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一、违反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1、一个月内,迟到3次以上者,每多迟到一次扣罚20元。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与补助。一个月内旷工3天或迟到累计9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或迟到累计30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缺勤无工资与补助。 2、员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超过7天(含7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丧假等除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
11、特批,擅自超过者视为自动辞职;员工请病假,应持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如果没有休病假诊断证明休息者,请假按事假处理。3、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和调动,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予以辞退。4、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拍桌子、摔门、砸东西以及骂人、打架等粗暴行为;严禁造谣、中伤、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不道德行为。如有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次除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
12、者,予以辞退。5、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看VCD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做如下处罚: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50元,罚本部门经理2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进行警告记过并处罚150元,罚本部门经理50元;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处罚当事人300元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累计三次(含)以上者,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 6、员工在工作期间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接电话除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加罚20元;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所在的部门经理5元。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7、员工在办公室,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
13、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除交清所打的话费外,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6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当事人每被处罚一次,同时处罚其所在的部门经理20元。一人连续三次拨打信息费,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予以辞退。8、下班后不加班者19:30前仍不离开公司,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9、最后离开公司办公室不签离的员工,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10、未经允许将公司业务转交他人,或透露公司商业秘密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
14、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在进行以上处罚后,还要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11、上班时间做与公司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12、对于损害公司财物、设备、设施或偷盗公司财物、资料文件者以及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赔偿;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二、过失与故意行为1、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2、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外,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3、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扣分;4、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外,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5、个人工作中,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考核扣分、赔偿和经济处罚。6、上述行为一人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东莞市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