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铁九局四公司管内项目部计算机设备的可靠运行及网络安全,依据《中铁九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铁九局科〔2013〕34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计算机设备是中铁九局四公司项目部信息化应用的基础设施,必须加强管理。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网络设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服务器及通信线缆等)。
第三条 网络安全是保证各个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设备可靠运行的基础,要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原则,确保网络安全。主要包括计算机安全、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软件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九局四公司管内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党支部书记是本办法分管领导。
第六条 综合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网络设备日常维护、计算机安全、数据传输安全、计算机病毒防护、密码管理、数据备份等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及安全防范。
第七条 公司管内各项目经理部及专业公司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终端软硬件的维护、网络设备日常维护、计算机终端安全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
第八条 综合部负责计算机购置、安装及日常维护,个人不得开箱更换部件。
第十条 计算机出现硬件故障时,由使用人填写计算机维护登记表(见附表1),由计算机维护人员根据故障情况,确定维修方式,并进行维修。
第四章 计算机软件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 计算机的操作系统由综合部维护人员统一安装调试,禁止使用人自行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本职工作以外的软件。
第十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不得自行删除、修改终端设备的配置文件和程序,严禁使用反汇编软件、后门软件和端口扫描软件等黑客程序。禁止访问非法网站,避免感染病毒程序。
第十三条 计算机出现软件故障时,由使用人填写计算机维护登记表(见附表2),由计算机维护人员根据故障情况,进行维护。
第十四条 信息化应用系统软件安装与升级,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由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章 网络设备维护
第十七条 网络设备检修、移动、拆卸(支持热插拔除外)时,严禁带电操作。涉及网络停运检修时,尽量安排在公休日(时)或休息时间进行。
第十八条 路由器的设置修改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管理员按照路由器配置书面资料并对照当前实际配置一致后方能对路由器的设置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涉及影响网络运行的重要配置的修改和变更一般应安排在公休日(时)进行,以免影响信息化的正常应用。
第二十条 新增设备上线前要进行检查,安装后要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符合有关要求,方能上线运行。
第二十一条 涉及影响网络运行的新增网络设备的上线一般应安排在公休日(时)进行,以尽量减少对网络的正常使用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新增网络设备后,要及时对网络拓扑图进行修改并对有关技术资料尽快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章 网络设备软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专用应用软件的初次上线或升级,在上线或升级前应对软件进行全面测试。测试合格提出测试报告后方能上线运行。
第二十四条 软件要作好标识,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八章 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做好防火、防盗的日常安全工作。计算机开、关机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应及时切断电源,以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按要求定期进行开机及应用系统密码更改,并不得将密码转告他人。
第二十七条 对于管理员手动分配IP地址的计算机终端,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修改本机IP地址等网络配置,也不得转让IP给其他用户。
第二十八条 计算机使用外来存储设备,要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在确保没有病毒后方可进入计算机进行读取信息。
第二十九条 对于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及附件要慎重打开或立即删除,以免将计算机病毒带入局域网内。
第三十条 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进行加密处理,同时应进行备份。
第三十一条 计算机维护人员要收集计算机的错误日志,定期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记录。该记录反映在计算机维护月报中(见附表3)。
第十章 密码管理
第三十二条 管理员登录核心网络设备(路由器、防火墙、核心交换机、代理服务器等)通过密码确认身份,密码复杂度应在8位及以上,同时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符号,通常应每三个月更新一次。
第十一章 非法入侵防范及病毒防治
第三十三条 局域网内在未设硬件防火墙、病毒服务器的情况下,在每个计算机应安装并启用防止非法入侵软件及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以保障网络安全。
第三十四条 管理员要经常关注公安部门关于计算机病毒的预告,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予以防范。局域网内发现计算机病毒,要立即进行隔离并进行查杀,防止病毒扩散。若本单位局域网发生重大非法入侵或大规模计算机病毒流行,由计算机维护人员进行及时处理后,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应及时上报。
第十三章 数据备份
第三十五条 项目各应用系统均应建立数据备份机制。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采用多种备份方式,如移动硬盘、光盘等,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备份移动硬盘、光盘要放置在计算机机房外的房间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六条 每次备份后,应对备份数据进行检查,确保备份数据完整正确。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铁九局四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故障处理单
2. 计算机软件维护登记表
3. 计算机终端故障情况月报
附表1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故障处理单
编号:
故障申报
时间: 报修设备:
部门: 房间号: 报修人:
故障现象描述:
故障处理
维修时间: 处理时长: 小时
费用估算: 元维修人员签字:
是否解决故障:
5否,原因描述:
5是,填写如下内容:
机型: 使用年限: 操作系统:
故障判断:
处理建议:
用户反馈
5非常满意 5满意 5一般 5不满意
建议和意见:
用户签字: 日期:
附表2
计算机软件维护登记表
填表人:
编 号:
日期
部门
用户姓名
故障现象
处理情况
备注
附表3
计算机终端故障情况月报
年 月
日期
计算机故障情况
是否修复
中断时间(h)
故障率
备注
本月计算机终端最大故障率
制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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