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实验小学听课制度制度
听课是老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也是指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的有效途径,
听课数量:
学校校长、教诲主任每周听课4节以上。教研组长每周听课2节。任课老师每周听课1节。青年老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任何老师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业务组)组织的校级(业务组)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等。
3、新老师、青年老师与指导老师跟班听课。
听课要求:
1、听课可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任课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别人听课。
2、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老师,任何人听课均不得影响老师正常授课。
3、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重点听青年老师的课,
4、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并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填写在听课记录上。
5、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商讨技艺,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缺乏,提出改良意见,到达在借鉴中创新。
6、擅长发现和培养典型。对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经历,在学校宣传推广。
7、不得抄袭别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纳入考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