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沙市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考评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提升工程的总体规划、方案政策制订和重大事项决策。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局主管科室科长和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办公室,成员由沙市社区继续教育学院、电化教育馆和教科院三家单位联合组成,具体负责全区提升工程的规划起草、具体问题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等。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代新堂
副组长:陈水莲 朱 红 郭 瑞 袁红军
成 员:陈 红 宋光辉 焦 超 刘 钧 高培刚
提升工程实施办公室:
主 任:陈 红
成 员:焦 超 刘 钧 高培刚
二、培训分工
1、区级培训:
沙市教科院负责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项目的研究和指导,由焦超具体负责;
沙市电教馆负责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承担硬件的使用培训,由刘钧具体负责;
沙市社区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教师的培训、考核、测试、发证等工作,由高培刚具体负责。
2、校本研修:由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工程办负责跟踪指导。主要任务是设计系列校本研修活动,组织教师将所学习掌握的信息技术理论与技术手段应用于教学实践,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打造师生负担轻、教学效果好的“素养课堂。
三、测评方式
1、诊断测评:即训前测试。由工程办组织全体教师利用网上测评系统进行自测为主,测试内容涵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各项指标,帮助教师了解自身不足,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培训目标,为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依据。
2、培训测评:即训中测试。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主要评价指标为:培训课程完成数量;作业完成数量和质量;学习考勤和学习态度;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资源利用、课件开发和课堂教学实践操作的成效等。网络研修主要评价指标为:网络课程学习完成数量;网络在线学习、讨论时长;参与交流讨论发言发帖的数量与质量等。校本研修主要评价指标为:参与研修学时数量;主题研修、讨论交流及课堂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成效等。培训机构应会同中小学校将教师线上课程学习成效、线下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证明等作为重点进行考核。培训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评结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3、发展测评:即训后测试,采取上机测试形式完成。教师在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后,参加由省工程办统一组织的上机测试。测试内容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要求确定。上机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证书颁发与应用
1、证书颁发:教师经培训测评合格及以上者,颁发湖北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
2、证书应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培训学分登记依据,完成所有课程共记100学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合格证书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师聘用、特级教师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与教师考核奖励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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