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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证据学》开卷考试小抄(已排版)
篇一:2011年证据学小抄
一、选择题
1.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是指( A )的例外。
A. 直截了当言词原那么 B.证据裁判原那么
C. 自由心证原那么 D.非法证据排除原那么
2.以下人员中,对本人提出的事实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是( ABC )。
A. 自诉人 B.被告人
C. 原告人 D.鉴定人
3.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是指( C )。
A. 证据方法 B.证据力
C.证明力D.证据缘故
4.以下证据中属传来证据,又属言词证据的有( CD )。
A. 当事人陈述
B.文件的副本
C. 听当事人讲述案件通过的证人作的证词
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5.以下证据中既属于直截了当证据的,又屑原始证据的,又屑有罪证据的有(
A. 听犯罪嫌疑人讲述杀人全过程的证人作的证言
B.认定案发地的勘验笔录
C. 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白
D.被告人的有罪供述
6.以下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中,可作为物证的有(BCD )。
A.贪污案中的账簿 B.走私的物资
C. 贪污的赃款 D.贩运、私藏的枪支
7.物证可能是( ABD )。
A. 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C. 直截了当证据 D.间接证据
8.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BCD )。
D )。
A. 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实体的按照
B.证据法受诉讼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标准详细化
C. 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存在着亲切的关系
9.以下关于证据品种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 ABD)。
A.现场照片是对物证的固定和保全
B.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品种
C. 勘验笔录是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品种
D.书证记载内容的表现方式可以是文字、符号,图形
10.询征询证人和询征询被害人在程序上的共同点有( ABC )。
A. 不得少于2名办案人员 B. 须出示证明文件
C. 个别询征询D.告知有回避权
11.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都是(C )。
A.言词证据 B.实物证据
C.直截了当证据 D.间接证据
12.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包括( ABC )。
A.行政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 B.公证机关采取的诉讼保全
C. 人民法院应申请采取的证据保全 D.公安机关采取的诉讼保全
13.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辩白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 D)。
A.直截了当证据 B.原始证据
C. 本证 D.言词证据
14.运用测谎仪所得到的结果( BC)。
A.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B.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C. 可以作为侦查的导游使用 D.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5.作为鉴定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BC)。
A.具有鉴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
B.拥有鉴定所相应的技术手段
C. 与案件之间没有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D.对案件事实有充分的理解
16.以下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 C)。
A.程序法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
B.证据事实属于证明对象
C. 刑事诉讼中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属于证明对象
D.证明对象与实体法标准无关
17.在一起水上浮尸案的现场,侦查人员觉察—·封遗书,按照遗书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查出死者的家庭,身份。同时,又按照笔迹鉴定查明遗书确实是死者所写。本案中的遗书属于 ( ABC )
A.书证 B.物证 C.实物证据 D.言词证据
18.以下关于当事人自认的陈述,正确的选项( ABC)。
A.只能发生于诉讼过程中 B.是对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C. 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D.对所有的事实都适用
19.甲借给乙5万元钱,但没有借条。后甲用录音机录下了乙在打给甲的中承认欠甲5万元钱的对话,该录音带属于( BC)。
A. 当事人陈述 B.视听材料
C. 直截了当证据 D.间接证据
20.债权人甲以借条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此借条属于(ABD )
A. 直截了当证据 B.本证
C. 反证 D.书证
二、征询答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
1.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搜集到…封信和—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按照通讯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嫌疑人。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按照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觉察了另—犯罪嫌疑人。
请答复: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各属于何种法定证据品种?理由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信件是书证。书证是指可以按照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按照信件记载的内容“通讯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嫌疑人。因而信件是书证。 本案中的字条是物证。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字条的笔迹属于痕迹,按照笔迹的特征觉察了犯罪嫌疑人,因而字条是物证。
2.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将公证遗言直截了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按照?理由是什么?
答: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遗言直截了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
人无需举证证明。当事人用公证遗言作为证据证明本人所主张的案件事实,法院经对公证遗言审查确认后,可以将其直截了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按照,从而免除该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对方当事人对该公正遗言有异议的,须承担证明责任,举证加以证明,否那么其异议不能成立。
三、案例分析
l,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莱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立即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爽机关的陈述情节—致,并从其家中起获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遭到应有的制裁。
请征询答; (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拘留时的陈述、张某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瞩一种?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截了当证据仍然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仍然传来证据?为什么?
答:(1)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张某在拘留时的陈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张某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截了当证据,同时仍然传来证据。
直截了当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截了当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截了当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按以上述标准划分,但凡能单独直截了当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犯罪行为的证据,是直截了当证据。反之,均为间接证据。本案中,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直截了当证明了张某到甲家施行抢劫行为,属于直截了当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直截了当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截了当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乙是听甲说张某到其家施行抢劫行为,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转述甲的陈述,因而属于传来证据。
2.2000年6月22日午夜时分,在河北省涿州市第四中学的女生宿舍内发生一起凶杀案。17岁的初三学生张小娟在睡梦中被人连砍3刀,当场死亡。十几天之后.案子破获,凶手是张小娟的班主任——26岁的青年教师李东身。警方查明,李东身曾屡次以询征询学习生活情况为由,将害怕怕事的女学生张小娟叫到办公室进展狠亵和奸污。后见张小娟立即毕业,怕事情败露,遂在学生立即离校的前一个晚上,带着匕首窜到女生宿舍撬开门将睡梦中的张小娟杀死。
公诉机关认定李东身确实是杀人凶手的证据有:
(1)在女生宿舍里的电灯灯泡上觉察了李东身的指纹.据李东身在公安机关交待.由于怕杀人时,被害人张小娟打开电灯,因而撬开门后先将灯泡拧下来,在杀人后又将灯泡拧上。
(2)案发几天后譬犬关于现场足迹气味的识别,三条警犬中有两条警犬认定犯罪现场足迹上闻到的气味确实是李东身。
(3)李东身承认强奸杀人的口供。但李东身后来又对全部供述予以否认,并说是公安机关对他进展了刑讯逼供后说的。经检察院调查.认定侦查人员对李东升进展讯征询时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
(4)李东身同事,两个与其同办公室的教师对侦查人员谈到,曾经看到被害人张小娟被李东身叫到办公室。
(5)撬门用的改锥。
李东身的辩护律师经调查理解到:
(1)涿州市第四中学从没装备过专业电工,教室宿舍里的电灯电器坏了,大部分要靠班主任去修理。
(2)撬门用的改锥上没有李东身的指纹。
请答复;
(1)公安局搜集的口供、灯泡上的指纹和警犬的认定等证据是否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理由是什么?
(2)本案中公安局搜集了哪些直截了当证据?哪些间接证据?按照这些证据能否认定李东身有罪?理由是什么?
答:(1)公安局搜集的口供不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搜集证据。
灯泡上的指纹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络,是伴随着刑事案件的发生过程构成的。但本案中灯泡上留下指纹不能排除是李东身在其他场合留下的。
警犬的认定不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方式,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品种不包括警犬的认定。因而警犬的认定不能作为证据。
(2)本案中公安局搜集的直截了当证据是李东身承认强奸杀人的口供(但李东身后来又予以否认,并说是公安机关对他进展了刑讯逼供后说的。经检察院调查,认定侦查人员对李东升进展讯征询时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
间接证据是李东身留在灯泡上的指纹,两个教师的证言,撬门用的改锥。仅凭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李东身有罪。由于除了李东身的口供外(已经被本人否认),只有三个间接证据,即李东身留在灯泡上的指纹、两个教师的证言、撬门用的改锥。而灯泡上留下的指纹不能排除是李东身在其他场合留下的,两个教师的证言不能证明被害人张小娟被李东身猥亵和奸污,撬门用的改锥上没有李东身的指纹,不能证明李东身曾经施行撬门行为。本案所有证据没有构成一个完好的证据链,没有到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明晰,证据确实、充分,不能认定李东身有罪。
篇二:2016年电大《证据学》机考题库(已排版可直截了当打印)
《证据学》机考题库 推断题: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才能人,这是一种法律推定。×
B本案的鉴定人假设在诉讼开始之前就明白案件情况的,优先作为证人参加诉讼。√
被害人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截了当损害的人,不管是什么样的权益。× 本证是用以确信本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识别和对质都属于证据审查推断的方法。√
C传闻证据排除规那么是对抗式审讯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 传闻证据规那么最早产生于法国。×
D当事人主义原那么主要盛行于大陆法系国家。×
当事人自认的效力包括对当事人和对法院两方面的拘束力。√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鉴定程序严峻违法的,可以对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神宣誓是神示证据制度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F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法定证据制度是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否认,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法律推定降低了举证的难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露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犯罪行为,也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白。×
但凡明白案件情况并有作证才能的成年人才能做证人。 非法证据规那么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
犯罪嫌疑人施行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成心仍然过失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情形确实是贪污贿赂案件。× G公证文书属于鉴定意见。×
国家机关制造的文书作为证据使用一定是公文书证。× H婚姻关系案件不适用自认。√
J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12小时内进展讯征询。× 鉴定人必须接受委托的鉴定工作,不能回绝。× 鉴定人不存在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 精神病人不能做证人。×
间接证据与直截了当证据相比,证明过程是比较简单的。× 鉴定是一种证据,而不是搜集证据的方法。× 鉴定意见在证据分类中属于实物证据。×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但不能由人民法院指定。×
K控诉式诉讼制度对应的是法定证据制度。× L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R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有效的自认直截了当对案件事实进展认定作出裁判,这是属于证据裁判原那么例外。√
人民法院不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自认直截了当对案件事实进展认定,还需要其他证据。×
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律采取司法认知。×
S神示证据制度缺乏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标准作用。× 神示证据制度根本不可能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神示证据制度是适应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建立的。× 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封建社会时期。× 司法认知有利于诉讼证明的标准化。√ 司法认知包括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 司法认知会阻碍证明责任的分配。√
司法认知是不需要证明的,因而不具有可反驳性。× 司法认知不同意当事人进展反驳。×
事实推定的必要条件是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有必定的联络。× 事实推定和推论的区别在因而否需要提出反证。√ 适用推定必须以无相反的证据推翻为条件。√
生效的裁判可以司法认知,但是公证文书不可以。×
书证与物证的区别就在于书证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情的,而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性质及其存在的方式和状态来证明案情的。√ 搜集调查物证的方法有勘验、检查、搜寻、讯征询和鉴定。× 所有的物证都是间接证据。√
诉讼代理人可以成为搜集证据的主体。√
T通过法律明文确立下来的推定,即法律要求事实认定者在特定的根底事实被证明时必须作出的推断是事实上的推定。×
W不管是职权主义仍然当事人主义,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纳法定证据制度。× 我国封建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继承和开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讯方法,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审讯方法。× 我国目前仍然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
物证是以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外国法律和地点性适应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无罪推定是一种典型的推论推定。×
无罪推定理论的内核是抓捕前任何人不能被称为罪犯。× X讯征询犯罪嫌疑人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进展。× 询征询被害人的地点只能在公安司法机关。×
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属于鉴定人。× 行政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的原那么。√
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因而原告可以不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
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仅包括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包括合理性有关的事实。×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Y以当事人陈述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分为确认性陈述、否认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书面遗言属于书证。√ 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按照。√
以书证构成的方法为标准,可以将书证分为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 以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间接证据。×
以证明的对象所属领域不同可以把证明分为行为意义上的证明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消费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
Z自然规律及定理无需举证证明属于法律推定。×
自认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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