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物业服务合同(官方版本).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7390683 上传时间:2025-01-02 格式:DOC 页数:71 大小:9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服务合同(官方版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物业服务合同(官方版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业效劳合同(官方版本) 物业效劳合同(官方版本)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的物业效劳合同(官方版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XX房地产开发   乙方:XX物业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立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工程”)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以下称“合同”)根底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工程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效劳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效劳工具采购等,详细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工程的接收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工程的物业管理接收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工程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承受甲方监视,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工程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展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工程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效劳如验楼等;乙方在工程接收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展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防止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效劳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本钱,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详细方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效劳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工程进展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收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工程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收本工程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本钱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方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效劳收费管理方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效劳费,未售房屋由建立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效劳费;为计算方便,本工程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效劳费用,之前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效劳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工程物业管理正常进展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效劳费再移交钥匙的方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效劳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效劳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承受业主和甲方的监视。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承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工程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工程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效劳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效劳费(停车费),详细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效劳与费用   1、本工程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详细承担方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工程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详细承担方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工程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本钱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平安保卫等效劳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效劳,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本钱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效劳工程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本钱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收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效劳的管理方法对本工程进展接收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工程正式移交乙方接收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甲方将本工程移交乙方接收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工程的移交与接收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工程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催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展,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本钱费用。   3、本工程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工程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方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乙方有权回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展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展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展回访。   6、对本工程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展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工程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工程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承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视指导;物业效劳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效劳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效劳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工程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商铺编号: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同意乙方为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效劳,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本情况   2.1物业名称: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臵: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国美第一商街 号楼 层 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第十一条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效劳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章 物业效劳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质量参照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 [20xx]950 号)中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效劳范围为铺位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 物业效劳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效劳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7.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效劳费由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按年度缴纳。   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效劳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   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效劳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 1 )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 10 )法定税费;   (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此专项维修资金即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所指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收费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20.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0.2监视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0.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20.4装修及改造   (1)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展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展。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展监视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装修、改造的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建立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还要具备商业房屋装修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审批的各种手续,乙方在保证商铺构造平安、消防标准和各系统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甲方的正当使用要求。   (3)装修或改造时,不得对物业的构造、设备设施进展改建、增建或改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物业或整个商街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物业内部公共区域、外立面或顶部展示或树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   20.5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在商街内的一切经营及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任何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用途,包括不得在物业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等行为。   20.6由于甲方的原因给房屋构造或设施等造成损害时,须赔偿由此对乙方或商街内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0.7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20.8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效劳;   2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22.3向甲方收取物业效劳费;   2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 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平安法规及道路平安行驶规定。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立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工程”)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以下称“合同”)根底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工程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效劳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效劳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效劳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工程人员进展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收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效劳费,所收取的物业效劳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效劳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承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工程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效劳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工程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平安保卫等效劳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效劳,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本钱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效劳工程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本钱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收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效劳的管理方法对本工程进展接收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工程正式移交乙方接收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甲方将本工程移交乙方接收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那么乙方回绝接收。   2、本工程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催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展,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本钱费用。   3、本工程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工程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方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乙方有权回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展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展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展回访。   7、对本工程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展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工程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承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视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效劳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xx 年 5 月 1日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效劳。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到达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效劳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效劳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效劳,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根本操作标准和一般自检技术;   3、进展烟感测试;   4、更换打印纸、色带;   5、进展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效劳: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本钱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那么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 : 维保 :   年 月 日   甲方: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泉海   住址: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6号   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 : 民族:住址: 为了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营造平安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方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方法》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立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根底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臵: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1号新港湾 楼 单元 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区域四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南至西景园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效劳企业: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构造、主体构造、公共门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电梯间、管道间)、户外墙面、屋面、计入公摊的露台;   (二)由单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各类共有水电管线、信报箱、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   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传达室、警卫室等。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立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4、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 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6、建立单位及物业效劳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7、开发建立单位所持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开发建立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购房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效劳工程   第四条 按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甲方物业管理效劳的工程有:1、常规性的公共效劳。2、针对性的专项效劳(指业主专有部位的效劳,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开,业主自行选择)。3、委托性的特约效劳(费用双方协商确定)。详细管理效劳工程如下:   (一)共用部位维护: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屋顶、梁、柱、墙体和根底等承重构造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共用设备维护:承担房屋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效劳,   包括:建筑本体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风主道、排烟主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业主电表箱之外至供电部门接入端头之间的配电设施、楼宇共用消防设施设备、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体设施。   (三)公用设施养护:承担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泵房、路灯、门房及自行车棚(库)。   (四)配套设施管理:配合相关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固定 、网络宽带、液化气管道进展防护和管理。   (五)环境卫生保洁:承担公共环境(业主进户门以外的公共场地、   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   (六)环境绿化美化:负责小区绿化设施和绿化景观养护管理。   (七)小区秩序管理:   1、承担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等秩序管理;   2、公共区域、休闲、健身区秩序;   3、小区噪音控制管理;   4、户外广告管理;   5、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秩序管理;   6、楼道内堆放杂物和高空抛弃杂物等管理。   (八)平安协助管理:按本物业效劳标准对小区范围内进展巡逻巡视,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平安防范管理工作,不含业主专有部分。   (九)装修监视管理:依据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对乙方装修工程进展跟踪管理。   (十)楼宇外观管理:业主在楼宇外安装空调、防护栏、广告牌、太阳能及其它设施的监视管理。   (十一)物业档案管理:做好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归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认真做好小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三章 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立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效劳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效劳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承受物业效劳企业提供的效劳;   (七)监视物业效劳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   (八)监视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视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效劳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效劳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效劳费、电梯费、车辆停放效劳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那么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七)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使用物业: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臵安装,未预留位臵的,按照物业效劳企业指定的位臵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造成建筑外观损坏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五)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六)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顶峰时间;溜宠物时应拴链并避开人群;   (七)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笛;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   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 :   受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 :   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受托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效劳: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xx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奉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效劳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效劳,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视。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效劳,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效劳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缺乏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效劳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效劳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效劳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效劳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效劳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承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置,如需受托方提供那么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受托方的效劳质量应到达以下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效劳回访制度,每年进展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效劳: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效劳:24小时专人值守,进展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