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筑 法 规 城乡规划法张 晖ZH-OCT163.COM0755-86126958135015869131 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l提示:城市规划法是城市建设中的指导性法律文件,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它的制定和执行,是保证我们城市健康发展的关键,了解城市规划法对我们在社会中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一定的辅助作用。3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l要求:掌握城市规划法的概念。重点掌握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办法,熟悉城市规划法的内容和审批过程,了解公众参与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作用。4
2、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一、概述1.城市规划法的概念:l 广义的城市规划法包括所有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l狭义的城市规划法特指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l这个法律是我国城市建设领域第一部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实施的基本法律。5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一、概述2.城市规划法适用的范围:6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的制定1.制定城市规划的基本方针:l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l 城市规
3、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l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7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的制定2.制定城市规划的原则:l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l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l编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8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
4、、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的制定2.制定城市规划的原则:l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l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地区,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防洪措施。l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9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的制定3.城市规划的编制:l城市规划编制的机关:我国的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编制;a)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
5、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b)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10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的制定3.城市规划的编制:l城市规划的种类和编制的内容: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a)总体规划的内容: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11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的制定3.城市规划的编制:b)详细规划的内容: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
6、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4.城市规划的审批: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12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三、城市规划的实施1.城市规划实施的概念:城市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即具有法律效力。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2.城市规划实施的方法:城市规划法确定了“一书两证”制度。13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三、城市规划的实施2.城市规划实施的方法:l一书: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7、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l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4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三、城市规划的实施2.城市规划实施的方法:l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设计的重要依据。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用地申请,现场踏勘,提供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核定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三、
8、城市规划的实施2.城市规划实施的方法:l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1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提出申请,确定设计要求方案、扩初设计,审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三、城市规划的实施3.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责任和处理:l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
9、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19l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城市规划法4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5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6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管理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1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
10、部分 城市规划法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目录l第一章 总 则 l第二章 城市规划委员会 l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 l第四章 法定图则 l第五章 城市设计 l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l第七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l第八章 法律责任l第八章 附则22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l 第六条 市政府设立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进行审议;(二)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三)下达年度法定图则编制任务;(四)审批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五)审批专项规划;(六)市政
11、府授予的其他职责。23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l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五个阶段。l 第十二条 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l 24l第十三条 市政府应组织制定全市发展策略,指导全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委员会在审议全市总体规划草案前,应将规划草案内容公开展览30日,征集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市规划委员会应对意见进行全面审议,吸收科学合理的意见。25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7深圳市城市规
12、划条例l 第十四条 全市总体规划应根据全市发展策略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发展形态、次区域及组团结构划分、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交通运输系统及全市性基础设施的布局、农业及环境保护、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进行总体布署,并确定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26l第十六条 单独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应与全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服从全市总体规划。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应经市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27l 第二十一条 法定图则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法定图则草案由市规划委员会公开展示征询公众意见后审批 28第二章
13、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章 城市设计l 第二十九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29l 第三十条 整体城市设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进行,并作为各规划的组成部分。局部城市设计应结合法定图则、详细蓝图的编制进行,是详细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重点地段应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单独进行局部城市设计。其他地段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应当进行局部城市设计。30第二章 建设行政法规、法律部分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l第五章 城市设计 第三十一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
14、建制镇商业文化中心;(二)主要生活性干道;(三)口岸及客运交通枢纽;(四)广场及步行街;(五)生活性海岸线;(六)重点旅游区。31l 第三十二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l第三十三条 包含在城市规划各阶段中的城市设计成果,随规划一并上报审批。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32思考题:1.城市规划法的作用、适用范围是什么?2.城市规划法具体实施的步骤是什么?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关于城市设计部分的特点?33思考题:1.城市规划法的作
15、用、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作用:城市规划法是城市建设中的指导性法律文件,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它的制定和执行,是保证我们城市健康发展的关键,了解城市规划法对我们在社会中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一定的辅助作用。34思考题:1.城市规划法的作用、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范围:35思考题:2.城市规划法具体实施的概念是什么?答:城市规划实施的概念:城市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即具有法律效力。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实施的方法:城市规划法确定了“一书两证”制度。36思考题: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
16、可证的概念?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设计的重要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用地申请,现场踏勘,提供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核定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思考题: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17、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提出申请,确定设计要求方案、扩初设计,审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8思考题: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关于城市设计部分的特点?答:第二十九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第三十条 整体城市设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进行,并作为各规划的组成部分。局部城市设计应结合法定图则、详细蓝图的编制进行,是详细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重点地
18、段应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单独进行局部城市设计。其他地段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应当进行局部城市设计。39思考题: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关于城市设计部分的特点?答:第三十一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建制镇商业文化中心;(二)主要生活性干道;(三)口岸及客运交通枢纽;(四)广场及步行街;(五)生活性海岸线;(六)重点旅游区。第三十二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第三十三条 包含在城市规划各阶段中的城市设计成果,随规划一并上报审批。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