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务用工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地装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标准录用过程中的流程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那么和人岗匹配原那么。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按照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照才能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那么。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峻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展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精确及时提供相应的材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着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恪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平安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峻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平安事故的,依法追查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任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