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修改可编辑 编号: 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工 程 名 称: 中梁香缇锦园 订 货 单 位:(甲方) 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 货 单 位:(乙方) 年 月 日欢迎下载甲方:越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材料商凭送货单(需有公司专责收货人签字)到公司材料部同入库单对应核实。 材料款经甲、乙双方核实确认的金额,乙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结算。2 。二、产品质量:1、乙方保证所提供
2、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三、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四、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它事项:甲方: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