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平安部副部长平安消费应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2、协助部长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平安治理制度。3、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打算和专项资金打算并定期对规划(打算)的施行情况进展检查,平衡处理规划(打算)招待过程中存在的征询题。4、协助部长参与一通三防“严峻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行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5、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的。6、经常深化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平安技措工程工程、巷修等方面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平安动态,协助部长催促、指导基层处理平安消费征询题。7、协助部长做好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平安消费。8、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平安目的。9、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行,促进平安消费。10、发生严峻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