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天然气工程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JYJD:2012-005
(入户安装)
甲方:靖远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中油通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靖远县城市燃气输配工程建设需要,靖远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将燃气户内安装工程建设对外承包,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燃气工程建设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靖远县户内天然气安装工程
二、 施工地点:靖远县城区
三、 承包工程内容:天然气管道安装和庭院管网、入户安装;以及入户管道焊接、吹扫、试压、防腐,阀门及调压计量装置安装等。
四、 施工及完工日期:开工日期2012年 02月 20日,完工日期2012年 12月 30日,严格按甲方通知规定的入场时间和竣工时间,保质保量完工,未按工期完成,每超一天按单项工程总造价的5%罚款和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费用。
五、 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及相关的规范、规程要求;
2、 符合金地燃气集团标准要求
3、 符合靖远金地燃气有限公司的《庭院、入户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定》、《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等。
六、 安装工程要求
1、乙方负责做小区红线内的安装设计,报甲方批准后以此提出材料计划
2、甲方提供材料(包括辅料),乙方提前10天提供所需的材料计划。
3、乙方所用工具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行购买。
4、、小区红线内,庭院管道的挖沟由乙方负责,价格按照渝金燃西北字〔2011〕第4号文件执行(附后)
5、劳动保险及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
六、施工安全:
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上岗证明文件。
2、 施工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
3、 乙方要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现场要有安全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 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带安全帽,保险带等。
5、 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天然气管道施工,请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天然气管道施工,行人、车辆绕道通行”等。如未设立、设立不当、或处置不当造成行人、车辆发等第三方发生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 必须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 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需及时报靖远金地燃气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并查清事故原因。
8、 甲方现场人员对不安全因素有权现场制止直至停工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施工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
七、 工程单价:
一、土建工程价格
管沟类型
规格
指导价格
备注
土沟(人工/机械)
深1.5米、宽0.8米
20/15元/M
土沟(人工/机械)
深1.2米、宽0.6米
16/12元/M
土沟
深1.0米、宽0.5米
13元/M
土沟
深0.8米、宽0.4米
11元/M
庭院
沥青路
深1.5米、宽0.8米
150元/M
不包含表面沥青恢复。
沥青路
深1.2米、宽0.6米
135元/M
不包含表面沥青恢复。
水泥路面
深1.2米、宽0.6米
70元/M
含切割、开挖、回填夯实、恢复原貌
水泥路面
深1.0米、底宽0.4米
55元/M
人行砖路
深1.2米、宽0.6米
60元/M
含开挖、回填夯实、垫层、恢复原貌
阀井修筑
D1500(内空直径)
1200元/个
纲球阀阀井
阀井修筑
D1200(内空直径)
1000元/个
钢球阀阀井
阀井修筑
D600(内空直径)
300元/个
直埋PE球阀阀井
工作坑
80元/个
城区管网
工作坑
50元/个
长输管线
备注:1、表中未区分人工开挖与机械开挖的管沟,其指导价格均为人工开挖指导价格。
2、土建类工程除在备注栏注明外,其应包管沟表面切割、开挖、回填、分层夯实、恢复原貌。
二、城区、庭院及入户安装工程价格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指导价格
备注
PE管焊接
Dn40 及以内(盘管/直管)
元/M
7.5
管网安装中所涉及的所有管件均不再重新计价,该指导价格应该包含吹扫、试压费用。
本价格包含管材的运输。
PE管焊接
Dn50、Dn63
元/M
11
PE管焊接
Dn90、Dn110
元/M
17
PE管焊接
Dn160
元/M
20
PE管焊接
Dn200
元/M
25
PE管焊接
Dn250
元/M
30
钢管焊接
Dn32及以下
元/M
15
钢管焊接
Dn40、Dn50
元/M
23
钢管焊接
Dn80
元/M
30
镀锌管丝接
Dn15
元/M
7.5
镀锌管丝接
Dn25
元/M
9
镀锌管丝接
Dn40、
元/M
11
镀锌管丝接
Dn50
元/M
15
调压箱安装
RTZ-31/FQ50及以下
元/台
87
调压箱本体、支架、连接法兰、中压端球阀、法兰、进出钢塑转换的安装
钢制法兰球阀安装(阀井)
Dn100及以下
元/只
125
包括2组法兰的焊接,以及球阀本体安装,PE球阀安装指导价格在此指导价格基础上按照80%作为指导价格
钢制法兰球阀安装(阀井)
Dn150及以下
元/只
245
钢制法兰球阀安装(阀井)
Dn200及以下
元/只
300
钢制法兰球阀安装(阀井)
Dn250
元/只
450
管网碰口
Dn90以下
元/次
120
碰口指在建管网与已建成管网之间的死口连接
管网碰口
Dn90及以上
元/次
170
管网碰口
Dn160及以上
元/次
300
室外集中挂表入户安装(新小区/旧楼)
铝塑复合管入户
元/户
100
从楼栋调压后至燃烧器具前球阀的所有安装、试压。
室内分户挂表入户安装
立管为钢管焊接,引入管为丝接
元/户
120
从单元引入管至燃烧器具前球阀的所有安装、试压。
楼层穿越地洞
元/个
20
包含套管安装
切割装饰墙沿
元/个
20
楼栋低压架空横管安装
按照钢管焊接造价计算
八、工程竣工验收
1、 单项工程(小区天然气工程)施工,乙方根据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施 工,如有变动必须有甲方出示的变更通知。
2、 单项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填报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签认,现场签认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工程技术部一份、财务一份),乙方一份(作工程结算依据)。
3、 单项工程完工后,乙方作好资料的整理,编制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第12.5条的规定,报甲方两份后,一周内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项工程的验收工作。由验收人员作出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合格后方可通气。
4、 城区天然气管道施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城区主管道整体完工后,必须进行整体压力试验,试验合格后,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应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第12.5条的规定,报甲方两份后,一周内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九、质量保证
1、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所造成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单项工程费总额的5%,从工程结算费中扣除,一年内没有造成质量问题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3、 工程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天计算起三百六十五天后为止,期满后十天之内支付。
十、工程结算方式
1、 单项工程及整体工程完成地埋部分施工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5%工程款;完成单项工程量100%,支付至总工程量的85%工程款;单项工程及整体工程完工,并经工程部竣工验收合格、材料结算清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
2、 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以双方签字 认可的现场签证汇总为依据,由甲方工程技术部门审核工程量,由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出具《工程结算报告》(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 办理工程结算后,甲方凭乙方在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安费发票30日内支付应付工程款(扣除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作友好、平等、公平、协商解决,统一观点签定补充协议;如果发生争议,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结束。
甲方:靖远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法人代表: 委托人:张启军
15232084295
2010年 08 月 01 日
附件1:
安全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据此,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承包人的资质审查由发包人审查确认,承包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承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四条:发包人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承包人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六条:发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负监督管理责任。
2、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安全资质。
3、参加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帮助协调承包人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督促、检查承包人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发书面安全不符合项通知,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
6、负责组织有承包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协助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人审查后实施。
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所有作业人员中没有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离开施工现场。
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6、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报装、验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协助。
7、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办理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8、承包人在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
9、施工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发包人备案。
10、凡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凡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11、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八条:发包人留存承包人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每一次支付工程款时留存)。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扣除保证金30%;发生重伤事故超过一人次时每增加一人次再扣除保证金20%。工程竣工后结算时返还。
第九条:发包人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每次承担50元—2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字盖章: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所建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合同项下承担施工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总体验收之日起计。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年,但不得低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燃气泄露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迟延到达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抢修,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其施工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审定总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0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经保修验收合格并签发保修合格证书后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质量保修到期后,由发包人组织保修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发保修合格证书后方可进行保修款结算;
2、对超出保修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的工程,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承包人应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为优惠的人工费。
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此页无正文)
签字盖章: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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