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长宁区、静安区联合举办
“和谐·长安杯”楼宇从业人员法制辩论赛的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法治城区建设,结合长宁、静安两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区域内现代服务业较发达、商务楼宇较多的特点,不断增强两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资源整合和交流互动,两区拟于2007年10月至12月联合举办“和谐·长安杯”楼宇从业人员法制辩论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法制辩论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城区
二、法制辩论赛宗旨
增强长宁、静安两区商务楼宇中从业人员的学法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引导他们运用法律的思维分析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发生在身边的一些法律事件,营造楼宇法治文化。同时,也为楼宇从业人员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引导两区楼宇从业人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法制辩论赛组织工作
1、本次法制辩论赛由长宁区法宣办、长宁区司法局,静安区法宣办、静安区司法局联合主办,辩论赛活动办公室设在两区司法局法宣科。
2、本次法制辩论赛分初赛、决赛、表彰三个阶段。由长宁、静安两区楼宇从业人员(含“两新”组织人员)组队参赛。各参赛队以本单位或本系统冠名。各参赛队由1名领队和5名辩论队员组成(含替补队员1名),领队可兼任辩论队员。决赛后进行表彰,同时,对积极组织参赛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评出优秀组织奖,一并表彰鼓励。
3、赛程安排:9月上中旬为法制辩论赛报名阶段。9月下旬召开赛前准备会议,决定对阵形式及辩题。10月中旬正式开赛。决赛将安排在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举行。
4、赛制安排:比赛采用淘汰赛制,对阵形式及辩题将通过抽签形式决定。每轮比赛前,各队将有一周时间准备。具体比赛规则参照《2007年“和谐·长安杯”楼宇从业人员法制辩论赛比赛章程》执行。
5、奖项设置:
本次辩论赛奖项设置分团体奖、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三类。
团体奖:冠军、亚军、优胜奖2个。
个人奖:最佳辩手奖1名、优秀辩手奖3名。
优秀组织奖:积极参与比赛的单位或组织4个。
四、工作要求
1、整合力量,积极动员。依托两区经委、社会工作党工委、团区委、街道团工委等积极组织发动两区楼宇从业人员、“两新”组织中的白领参赛。
2、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制定《2007年“和谐·长安杯”楼宇从业人员法制辩论赛比赛章程》并根据相关要求落实比赛场地,同时聘请华东政法大学专业团队制作辩题、进行相关材料准备以及制定攻辩策略,并视实际情况组织参赛选手进行赛前培训等。
3、文明和谐,展现风采。辩论赛是一种综合性智力竞赛,比赛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各参赛队进行综合考量,指导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遵守比赛规则,以简洁明了的语言阐述己方观点,反驳对方观点,注意用词得当、张驰有度、文明和谐,通过比赛加强选手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4、加大宣传,注重实效。本次法制辩论比赛作为长宁、静安两区“法进商务楼”活动的集中展示,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届时将邀请市区两级媒体对比赛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同时作为两区联合举办跨区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次尝试,两区将认真总结本次辩论赛的经验,为今后深入开展跨区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活动经费
本次辩论赛经费由长宁区司法局和静安区司法局共同承担。
附:《“和谐·长安杯”楼宇从业人员法制辩论赛报名表》
联系人:廖 波(长宁) 联系电话:22050981
夏威俊(静安) 联系电话:52137236
上海市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07年8月17日
“和谐·长安杯”楼宇从业人员法制辩论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
领队情况
姓 名
职务
电 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Email
参赛辩手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担任辩手
联系电话
1
2
3
4
5
法宣办(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担任辩手”一栏内,填写“一辩”、“二辩”、“三辩”、“四辩”以及“替补”。如出场名单与辩位需变动必须在比赛前二天告知主办方。
2. 本表格填写完成后请于9月15日前按所属区分别交至长宁区司法局法宣科(长宁路599号925室,邮编200050)和静安区司法局法宣科(武定路969号1001室,邮编200040),手写填表时请用黑色正楷填写。
填表时如有疑问,可咨询主办方。联系电话:22050981(长宁)52137236(静安)
3. 本表格可复制。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