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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经济房申购流程及中心城区适用住房预售通告.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7210084 上传时间:2024-12-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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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从房产局了解,经济房的登记时间是以克拉玛依日报、政府网的通告为准,通告上会明确开发面积、套数、登记条件、地点、需带资料等信息 2011年经济适用房建设 西霞嘉和花苑   克拉玛依区408套,4.43万㎡   经济适用房          风华小区以西   克拉玛依区67套,0. 万㎡    经济适用房          西月潭c区      克拉玛依区1000套,10万㎡    经济适用房          阿依库勒景区   克拉玛依区400套, 3.68万㎡   经济适用房       东泉小区(南湖以南)  克拉玛依区2000套,22万㎡   经济适用房          一、风华小区4栋共180套(由博华房产公司承建)6889722 二、西月潭C块2栋高层共288套(由永升房产公司承建)6843037 三、西月潭C块4栋高层共792套(由城投公司承建)6968992      四、西月潭C块4栋高层共792套(由鸿升房产公司承建)6224549 五、阿依库勒景区北面22栋共830套 (由泰盛房产公司承建) 6969000  六、嘉和花园21栋共642套 (由明居房产公司承建)6239952 1、嘉和花园(二期)大概有200套 博华房产开发 在芳草家园西面 北斗停车场东面 2、西月潭高层    大概1200套  永升   鸿升  城投房产开发 西环路以西  西月潭小区以北 3、阿依库勒    大概600套   泰盛房产开发 水库以北 西月潭以南  西环路西侧 4、城南居住区 规划10000套 今年估计要盖2000套 南四路以南 胜利路以东 正在招开发商 嘉和  西月潭高层  阿依库勒手续基本齐全 四月开工建设 登记抽签 多层在8月   高层在10月(预估,不一定准确,看施工进度) 城南居住区快的话6、7月开工、慢的话8、9月开工 登记抽签开在10月以后(预估,很可能停工以后) 房源达到预售条件才开始组织抽签 四月开工,多层达到二层封顶应该在6、7月份 我上面说的时间只是估计 还是以实际为主 经济房申购流程 1、发通告 告知房源、申购条件、登记地点等消息 可从克拉玛依日报、广播、网络得知 克拉玛依公众信息网 去年发的通告 一般不会单独发布申购条件 由于每个项目施工进度不一样 每年要分批抽签 根据房源和无房户的多少 确定申购条件 2、登记 按通告通知的地址 提交资料 领取抽签顺序号 3、抽签 按顺序号抽签 西霞嘉和花苑   克拉玛依区408套,4.43万㎡   经济适用房            风华小区以西   克拉玛依区67套,0.66万㎡    经济适用房            西月潭c区      克拉玛依区1000套,10万㎡    经济适用房             阿依库勒景区   克拉玛依区400套,3.68万㎡   经济适用房          东泉小区(南湖以南)  克拉玛依区2000套,22万㎡   经济适用房              一、风华小区4栋共180套(由博华房产公司承建)6889722   二、西月潭C块2栋高层共288套(由永升房产公司承建)6843037   三、西月潭C块4栋高层共792套(由城投公司承建)6968992        四、西月潭C块4栋高层共792套(由鸿升房产公司承建)6224549  五、阿依库勒景区北面22栋共830套(由泰盛房产公司承建) 6969000   六、嘉和花园21栋共642关于2011年中心城区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事宜的通告  2011-11-2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公平、有序地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预售管理工作,根据《克拉玛依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现将2011年度市中心城区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售范围   本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转人员),户口迁入本市满三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办理结婚登记且未买卖过住房的无房人员;   2、离异年满30周岁,且离异满3年(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离异的不得申购)无住房一方未买卖过住房的无房人员;  3、未婚,年满30周岁(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未买卖过住房的无房人员。 二、预售申报、登记事宜   1、已登记并提交过资料的未中签人员(本年度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未中签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登记:   方式一:申购人登录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二:申购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已婚须带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房地产开发业售房部登记,领取有登记编号的“申购登记单”。   注:已登记并提交过资料的未中签人员,如果原信息和资料发生变化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部重新登记,并领取有登记编号的“申购登记单”。   2、没有登记过的申购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部申请登记,并领取有登记编号的“申购登记单”。   3、申购人领取有登记编号的“申购登记单”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调换。   三、申购人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申购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相应的有效证件原件(已婚须带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民事调解书”、财产分割协议书原件。   注:未婚、离异、丧偶人员的婚姻状况,将由户籍所在辖区民政部门通过网上统一审核,“婚姻证明”不再提交。   四、 房源及分布情况   2011年,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共3416套(其中残联12套)面向社会预销售,基本情况如下:   1、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西月潭小区日和园(民政局命名,位于昆仑路以北,西郊环路以东)4栋780套(电梯18层),其中:建筑面积约107-110㎡的570套,建筑面积约141㎡左右的210套。   2、鸿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西月潭小区日和园(民政局命名,位于永红路以南,西郊路以东)4栋784套(电梯18层),其中:建筑面积约105-106㎡的568套,建筑面积约116-132㎡的216套。   3、永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西月潭小区日和园(民政局命名,位于昆仑路以北,西环路以西)2栋284套(电梯18层),其中:建筑面积约105㎡左右的180套,建筑面积约138㎡左右的104套。   4、三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康城花园(民政局命名,位于宝石路以南、胜利路以东)24栋1268套(电梯7层),其中:建筑面积114㎡左右的1008套,建筑面积136㎡左右的260套。   5、明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嘉和花苑(民政局命名,位于新月路以北,西霞路以东,芳草家园小区西面)10栋288套(6层),其中:建筑面积约100-107㎡的174套,建筑面积约124-131㎡的114套。   五、申购时间及地点   本次申购登记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22日(双休日照常登记)。凡符合申购条件的购房人,请携带相关申购资料到以下开发公司售房部(只能选择一家公司登记),办理申购登记并领取有登记编号的“申购登记单”:   1、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部地址:克拉玛依区东效路副14号(熟食品加工厂南侧、辉煌娱乐城对面城投房地产售楼中心)。   咨询电话:6666869   6666870   2、鸿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部地址: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00号(小肥羊楼上三楼售房部)。   咨询电话:6243168   6224549   3、永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部地址:克拉玛依区永红路副1号(永升科技楼四楼售房部)。   咨询电话:6842435   6848389   4、三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部地址: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21号(原八小斜对面)。   咨询电话:6862502   6885890   5、明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部地址:前进小区85栋门面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楼下)。   咨询电话:6239952   13369053667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范围及要求进行登记,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2、申购人隐瞒、虚报、瞒报住房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申购人承担。   3、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对申购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购人相关资料报送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复审。   4、申购登记结束后,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组织电脑摇号,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5、电脑摇出的中签号将在《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6、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实名制,申购人中签后不得调换、转让中签号。   7、经市房产管理局审核,符合申购条件的中签人名单将在《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8、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购人携带身份证和“选房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房,市房产管理局现场监督。   本通告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套(由明居房产公司承各区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水平,根据国家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11年各类型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明确如下:   一、2011年各类型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均价)为:   单体为6层及以下的建筑(多层), 每建筑平方米1645元;   单体为6-7层的建筑(多层、带电梯),每建筑平方米1770元。   单体为8层的建筑(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1930元;   单体为9层的建筑(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1960元;   单体为10层的建筑(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1990元;   单体为11 层的建筑(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220元;   单体为12层的建筑(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250元。   单体为13层的建筑(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   单体为14层的建筑(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320元;   单体为15层的建筑(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340元;   单体为16层的建筑(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360元;        单体为17层的建筑(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380元;        单体为18层的建筑(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400元。   二、各类型经济适用住房综合销售单价不得高于上述相对应的指导价水平。按规划要求住宅设计附带地下室的,地下室不得另行计价销售。   三、上述各类型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均价)中已含燃气入户工程费。   四、各开发项目具体售价须按有关规定及程序报经市发改委审核批复后执行。开发商在项目开发成本和售价测算时,有责任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区位、地段等因素,在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住房  价格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统计局、审计局、信访局。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6月22 日印发建)623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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