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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利润及其实践意义
4、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利润有何实践意义?
答:第一,这一理论指导我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开展市场竞争,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它表明投入生产经营的资本,都要求一种社会权力,即平等分享与其资本相应的利润。为此,投资者要在部门之间的平等竞争中选择利润高的行业。各个投资者都相向利润高的行业积极投资的这种导向,体现了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趋势。从这里得到启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必须开展部门之间的竞争,使利润高、效率好的行业,通过竞争多吸收投资,使利润率低、效益不好的行业减少投资。从而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并调节行业或部门之间的利润率。
第二,这一理论指导我们把生产经营的投资当做资本来经营,在生产经营中发挥资本的两种趋势的作用。资本在优化组合中其两种趋势表现为即节省劳动力又节省生产资料的作用。这里启发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经营中,要认定追求经济效益或利润的投资就是资本;资本的一般性质就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在生产经营中,优化资本结构,把厉行节约落实在资本的两种趋势上,即节约活劳动,又节约物化劳动,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这一理论指导我们为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条件。利润率平均化所体现的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有两个条件:一是资本有更大的活动性,容易在不同部门之间自由转移;二是劳动力能够更迅速地在不同部门之间流动转移。这里启发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为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植上述两个条件。一要在金融信贷和融资上增强资本自由转移的活动性;二要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实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双向选择。
第九讲 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理论及其实践意义
1、什么是信用、信用制度、虚拟资产?
答:所谓信用,在经济学上是指以守信为条件的经济关系。
所谓信用制度是指以守信为条件的经济行为准则。在商品买卖中,延期付款和货币的借贷,都以守信按期偿还为条件,这就形成了经济行为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形成的准则或制度成为信用制度。
虚拟资产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
2、马克思怎样阐述了信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
答:马克思从四个方面归结了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
(1)信用促进利润率的平均化。资本主义生产是建立在等量资本占有等量利润即利润率平均化运动的基础上的。利润率的平均化是通过资本在各部门之间自由转移实现的,而信用为资本的这种转移提供了条件,从而对利润率的平均化起中介作用。
(2)信用促进流通费用减少。
第一,信用减少金属货币本身的生产和磨损方面的费用。通过信用,金属货币以三种方式得到了节约:一是信用使大部分交易完全用不着货币。二是信用加速货币流通,从而减少货币需要量。一方面,银行业会使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转入职能资本的运动中;另一方面,信用又会加速商品形态变化和货币流通,从而使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减少。三是信用制度的发展使金币为纸币所代替,从而节约金币。
第二,信用加速资本流通,从而节约流通费用。信用促使商品加快买卖,减少库存商品的积压,从而降低保管费用和损耗费用。同时,由于信用加速了整个再生产过程,就会减少准备金,及与其有关的流通费用。
(3)信用促进股份公司的形成。股份公司出现,主要的和决定性的原因是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信用制度为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和买卖提供了必要条件,从而促进股份公司的形成。
(4)信用加速资本集中,增强了资本的支配权。资本通过信用而联合或集中,因而“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的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信用在一定限度内为少数大资本家和批发商人提供了支配社会资本和社会劳动的权力,使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雨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资本集中的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
3、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章中,就“股份公司的成立”,阐述了哪些特点?
答:(1)生产规模惊人的扩大。由于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把社会上许多资本集中起来,致使以往个别资本不能办的大企业现在能够办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现在成了公司的企业。
(2)资本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这种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与单个私人资本相对立;这种由个人资本直接联合起来的公司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单个私人企业相对立。
(3)资本职能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在股份公司内,实际执行职能的是经理。他是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成了领取股息的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因此,资本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
4、股份公司理论有何实践意义?
答:第一,这一理论指导我们确认股份公司的一般性质和普遍性。股份公司通过信用制度而成立表明,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它本身既不姓“资”或姓私,也不姓“社”或姓公。资本主义采用它,它就为资本主义服务;社会主义采用它,它就为社会主义服务。因此,要认定实行股份制而建立股份公司是我国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
第二,这一理论指导我们从联合的社会资本出发,充分发挥我国国有资本的功能。股份公司就是把个别资本直接联合为社会资本的组织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在股份公司中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从而扩大和增强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因此,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制建立股份公司,发展联合各方面资本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第三,这一理论指导我们推进政企分开,规范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股份公司内,资本经营职能同资本所有权是相分离的。这就必须把政府的职能同公司企业的经营职能分开。政府对国家出资共办和拥有股份的公司,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面向市场,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公司资本的运作效率及其经济效益。
第十讲 地租理论及其实践意义
1、马克思怎样举例说明了“资本化的地租形成土地的购买价格或价值”?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十六章中怎样阐述了土地价格变动的规律性?
答:土地价格本身的出现是地租的资本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一定的货币收入,都可以资本化,即都可以当做一定量的资本所带来的利息。当地租资本化时,就表现为土地价格或土地价值。假如某块地的地租为300元,当时的利息率为5%,那末这块地的价格就等于:300元÷5%=6000元。就是说,当某块地的300元地租,当作6000元资本带来的利息时,该块地就可以按6000元的价格出售。土地价格高低决定于地租的多少和利息率的高低。从上例可以看出,土地价格要随地租的增加和利息率的下降而提高。
土地价格变动有其规律性:
(1)土地价格,与地租额成正比,与利息率成反比。也就是说,在利息率一定时,地租额越大,则土地价格越高;在地租额一定时,利息率越高,则土地价格越低,利息率越低,则土地价格越高。因为利息率低,人们不愿把钱存在银行,竞相购买土地得地租,从而提高地价。
(2)土地供求关系的变化影响土地价格变动。土地供不应求,其价格上升;土地供过于求,其价格下降。
(3)土地地理环境变化影响土地价格变动。城市规划以及铁路、公路、航线的开设,使土地改变了地理环境,就会使土地价格上升。
2、什么是级差地租?马克思怎样区分了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和第二形式?
答:土地有优劣之分,租种优等地者地租较多,租种劣等地者地租较少,这种与土地优劣不同的等级想联系所支付的地租,叫做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
(1)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或称级差地租Ⅰ,是指等量资本投入等量面积的不同等级的土地上,由于土地的肥力不同和土地位置距离市场远近及其交通条件不同,而形成的级差地租。租种地肥力和距离市场近且交通方便的土地,收获量大,收益高,就要支付较多的地租,从而形成级差地租Ⅰ。
(2)级差地租的第二种形式,或称级差地租Ⅱ,是指等量资本连续投入在同一块土地上,由于追加投资产生不同的生产率而形成的级差地租。由于生产率提高,效益增大,租用这块土地就要支付更多的地租,从而形成级差地租Ⅱ。
3、什么是绝对地租?怎样理解绝对地租的来源?
答:在土地所有权存在的条件下,不论租种好地还是坏地,都绝对必须交纳的地租,就叫做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来源于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农业资本家从大土地所有者那里租来土地,购买生产资料,雇佣农业工人,经营农业。生产的结果,由农业资本家把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一部分作为平均利润据为己有;另一部分作为地租交给大土地所有者。“在任何情况下,这个有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产生的绝对地租,都只是农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都只是这个剩余价值到地租的转化,都只是土地所有者对这个剩余价值的摄取。”
4、地租理论有何实践意义?
答:第一,地租理论为正视和研究社会主义地租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地租理论表明,只要土地所有权存在,就必然存在地租。因为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就决定了地租的存在。土地所有权就是获取地租的权利。在我国虽然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实行了土地公有制,但依然存在土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者,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中的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和土地的有偿使用,决定了社会主义地租的存在,并且土地有优劣不同的等级,相应地就存在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第二,地租理论为有偿使用土地和有效管理土地提供了理论根据。地租理论表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经营权相分离,土地必然有偿使用。这就为有效管理土地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手段。占用土地者就要支付土地使用费即地租。占用的土地越多,支付地租越多,促使多占用土地者,或者减少多占用的土地,或者有效地使用土地,从而达到合理地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的经济效益。
第三,地租理论为研究我国发展地产市场提供了理论根据。地租理论表明,地租资本化使土地具有价格,可以买卖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是公有的,虽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进入市场买卖(也有特殊例外,比如国家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实质上是土地所有权的买卖),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普遍存在。这就需要发展地产市场。农村土地使用的承包、转包和向专业户集中;城市企业对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进入我国的外国资本的独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对土地的使用等等,都要求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便于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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