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象山海螺码头船舶靠离泊实施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只靠离泊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船只靠离泊管理工作。
2、 管理内容
2.1 船只靠离泊管理包括海事及航道协调、船只调度、码头船只靠泊流程、水尺计重、码头安全、码头设施管理等。
2.2 海事航道协调管理
2.3 协调海事等相关部门关系,保证船只顺利航行和按期到港。
2.4 随时与物流公司、装船港和运船只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船只情况。
2.5 船只调度、安全靠离泊和接卸
3、管理目标
全面掌握水路运输的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海事关系、疏通航运,加强码头作业安全监管,做好防台准备工作,做好船只靠离泊安全管理,确保原材料正常供应以满足生产需要。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 船只调运、靠离泊工作由生技处总体协调。
4.2 靠离泊工作、卸船、清船底和卫生环保工作由码头工段负责
5、 码头靠泊作业流程
5.1 船舶靠离泊码头前的准备。
5.1.1 提前掌握靠泊船舶的船型参数、尺寸及装载量,制定靠泊方案。根据船舶动态、潮汐、水深、船舶特点及气象等情况,安排船舶靠、离、移泊,并布置相关的安全要求。
5.1.2 码头全天候接听气象预报。掌握风力和风向以及台风对船舶和码头形成威胁。和船舶协调,是否满足进港条件并确定船舶进港时间。禁止在风、涌浪大、雾天能见度低、涨落潮潮水很急的情况下进行靠离泊作业。在上诉情况及其他不安全因素下,码头有权拒绝靠离泊作业。
5.1.3 检查码头橡胶护舷、缆桩等基础设施并确保完好;
5.1.4 巡查码头前沿海面情况,提前通知闲杂船舶驶离靠泊区域;
5.1.5 根据即将靠泊的船舶 船型确定靠泊位置,设置靠泊旗;
5.1.6 船舶靠、离、移泊前1小时,码头必须按照靠泊船舶总长的120%做好泊位预留。
5.1.7 码头卸船机停放在安全位置。如卸船机不能驶离靠泊区,则应停放在靠、离船舶的中间,并且要求卸船机临近驾驶台及船艏艉一侧的支腿离船舶驾驶台及船艏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1.8 如桥吊发生机械故障不能移动影响船舶靠离泊时,码头值班长应及时与引航员及船长取得联系,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决定该船舶是否靠离泊。
5.1.9 码头值班长与船舶保持高频通讯畅通,掌握船舶动态,。
5.1.10 靠泊前半小时,卸船机司机和所有维护人员都停止所有工作,离开卸船机,带缆水手提前进入系缆位置,保证充足带缆水手,配备4名带缆人员,安全员负责安全措施的监督,值班长负责现场带缆指挥及与引航员及船长的实时沟通工作,码头船方共同完成靠离泊工作。水手、系解缆工必须穿戴好救生衣、防护鞋、安全帽和防护手套。
5.1.11 船舶靠、离、移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随时注意变化着的环境,根据作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站立位置,确保安全。同时应将通讯设备统一调至相同频率(与船方、引航员、海上交通指挥中心同一频率),以便于统一指挥和应对突发事件。
5.1.12 码头靠泊作业人员要做好防火,防台,防落水三防应急预案工作。
5.2 船舶靠离泊作业要求
5.2.1当班值班长负责具体落实靠、离、移泊工作和安全员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
5.2.2靠码头时,海轮需平行运行至码头前沿航道,通过两条拖轮协助顶推至码头靠泊,离泊时拖轮协助平行拖拉至航道;若需要调头靠离泊的,必须留足调头空间,防止横向距离不够而碰撞码头结构;禁止大方向将船头对至码头。
5.2.3 靠离泊时,海轮必须使用慢车行进靠离泊位,严禁使用快车作业。
5.2.4 船舶应严格按照计划尺码靠泊,不准随意改变位置。
5.2.5 需改变停泊位置,应由中心控制室根据现场情况,指令水手当班值班长(船舶调度员)通知船方改变位置。船舶需要移泊(不超过30米)时,现场调度员和带缆负责人与船方共同商定绞船方案后方可作业。
5.2.6 船舶到港靠泊后,降下舷梯,人员上下船前由船方在船梯周围设置有效的安全网。安全网要栓牢,并根据潮水涨落进行调整。
5.2.7 系解缆作业人员作业时时要注意安全防护,规范操作,注意周围环境变化,保持高度警惕,在接、抛引物缆、绞缆时,与船方保持密切联系!人员禁止站在缆绳的顶端位置,一般应站在缆桩侧端较远的位置。系缆、解缆、移缆必须顺引物缆绳站立,谨防断缆伤人;在船舶开船时,应注意头缆和倒缆,防备断裂;在船舶移泊时,严禁站在绞动的头缆、尾缆的顶端及缆绳区域;系解缆完毕后,应立即离开缆桩及缆绳区域。
5.2.8 系解缆绳应自下而上,依次串带,禁止上下压死。系缆时手应执绳圈的两侧套上缆桩,不得直接握缆圈套桩。应注意尽量避免两船缆绳同系一缆桩,以便于离船解缆。几根缆绳同系一缆桩时,必须套缆。
5.2.9 在搬动缆绳时,应与船方密切配合,并将缆绳全部搬出码头带缆桩、电箱等设施外,才能通知船方绞缆。
5.2.10为避免接、抛引物缆时伤人,水手在接引物缆时,须注意船方的动作,提醒码头作业人员及时避让。在抛引物缆前应提请船方注意后再抛缆
5.2.11水手须待船舶系解缆操作完毕(离泊指:解掉最后一根缆绳,船舶离开码头港池,进入航道),码头信号才能撤离,桥吊才能锚定。
5.2.12 在船舶靠、离、移泊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5.2.13 根据缆桩受力考虑每个缆桩挂缆的数量,每根缆桩不得超过四根缆绳。
5.2.14 做好靠、离、移码头船舶的吃水、系解缆情况记录。
5.3 船舶靠泊后的管理措施
5.3.1 安排水手24小时值班巡视并做好记录;每2小时对在泊船舶、码头巡检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船方等相关方面提示,并向公司中心控制室值长报告。
5.3.2 船只靠稳在码头后码头值班长负责检查船上和码头的各项安全措施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卸货要求。
5.3.3码头值班长通知质控处进行取样化验,在接到质控处卸货通知并按指定库号后,经检查各项符合卸货要求后,值班长下令通知卸船值班人员开始卸料。
5.3.6 中控接到卸船通知后,并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启动皮带机。
5.3.7 按卸船操作规范接卸船舶;
5.3.8 卸载作业时,码头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卸船标准做好平衡卸载,保持船舶平衡,避免左右倾和前后倾;
5.3.9 卸载作业时,做好卸载安全,掌握卸船机与船舶的相对位置,不碰撞船舶;
5.3.10 卸载作业时,保持抓斗完好不撒料。
5.3.11随时掌握船舶接卸状态以及潮位涨落情况,缆绳的松紧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船方予以调整;
5.3.12掌握风力风向情况,如遇大风或遇台风,有危险情况时,通知船舶离开码头,到锚地抛锚避风;重点注意台风、潮汛、大风、雾、暴雨等灾害性气象,及时与船方联系,并落实加缆等相应措施,确保船舶在泊的安全。
5.3.13确保码头应急备用缆绳两根完好,随时应对潮水激流影响船舶安全;
5.4 船只接卸完成后
5.4.1船只卸完后值班长通知船方双方共同做好有关记录。
5.4.2做好离泊前准备工作,
5.4.3按照离泊计划,码头作业人员(水手)配合完成解缆工作,船舶在引航员及船长的指挥下安全离泊。
5.4.4码头值班长负责完成记录船只进出时间、卸货时间的记录工作。
5.4.5码头值班长负责完成码头卫生保洁、文明生产工作。
6 、码头安全管理
6.1 任何人进出码头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服从码头值班人员的管理,违者按有关制度处罚;
6.2 外来人员进入码头参观必须经总经办及生技处同意;卸货期间参观人员必须远离生产作业区;
6.3 一切车辆进出码头必须经总经办及生技处同意,限速15公里,严禁超载;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推耙机机应放在指定位置。
6.4码头区内不准追逐玩耍,不准在系缆柱上、码头边坐立;无关人员不准登上卸船机;
6.5 禁止非生产和无业务关系的船、艇靠泊码头;禁止在港池、码头附近、航道擅自张网、设栅、私设禁区、打捞物资、钓鱼捞虾;禁止向海中倾倒垃圾污物或其他危及码头安全秩序的行为;
6.6 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生技处、安全员审核、批准,不准进入码头。
6.8 当司机接到7级大风报警或发现风速达到20m/s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向班长报告。
6.9 做好防台风和热带风暴的应急措施。
6.10 台风季节到来前1个月码头应备足各类防台物资,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6.11 台风时间内码头不能停靠船只,如有船只进入港内,船只应在内锚地等候,待台风过后再靠入码头。
6.12 台风时间内码头必须停止各项作业,台风到来前应将卸船机提前置于防台安全状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7、 卫生环保
7.1 禁止将船上的生活废水、油污水排入大海。
7.2 禁止将船上的生活垃圾或任何杂物抛入海中。
7.3 码头区域要清扫,保持卫生清洁。
7.4 禁止用海水冲洗码头和将冲洗水直接排进海里。
7.5皮带防护罩要保持完整,检查后要及时盖好。
8、 报告记录
8.1 清仓记录
8.2 码头作业记录
9、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船只靠离泊及接卸流程图
开始
与船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供应部门落实月度计划
供应部门收集货源、装船信息,预报异常情况
是
启动紧急预案
是否出现异常
否
供应部门接受船只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作好接卸准备
码头值班长按计划指挥船只靠泊
码头值班长进行接卸安全检查、做好接卸安全措施。
质控处进行取样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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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卸船人员完成卸船、清理舱底、船甲板工作
码头值班长按计划指挥船只离泊
码头值班长记录码头作业信息
做好卫生保洁及文明生产工作
如有异常,启动公司相应紧急预案
结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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