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帐篷制作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户外帐篷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工程制作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户外帐篷制作,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户外帐篷三顶,车用帐篷一顶。2、乙方负责户外帐篷及车用帐篷的配件运输、安装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二、承包方式和造价:户外帐篷,每顶单价 元(大写: ),合计人民币 整(大写: ); 车用帐篷每顶单价 (大写: ).总计人民币 整(大写: 整)三、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计人民币1 ;户外帐篷及车永帐篷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70%,计人民币 四、 制作期限为30天.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二)乙方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0赔偿甲方损失。2、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3、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制作款项。六、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帐篷制作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七、(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