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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靖安县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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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人口领字〔2012〕1号 关于印发《靖安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 现将《靖安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靖安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 2012年1月12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 2012年 工作要点 报 送:市人口计生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抄 送:各乡镇党委、政府,各乡镇人口计生办 靖安县人口计生委人秘科 2012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靖安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第二年。为切实做好2012年人口计生工作,巩固夯实计划生育“国优县”的创建成果,在以省、市工作目标为重点的前提下,今年要结合自身实际,紧咬“一升三降”目标不放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强基提质”工程,实现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跨越。现对2012年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以遏制违法生育为重点,继续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新突破,为实现靖安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0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01‰以内; 2、符合政策出生率达到省市下达的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3、全面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加强孕前管理。切实做到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及时率达90%以上;环孕检率达90%以上; 4、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严厉查处“两非”案件,确保全县完成“两非”任务11例; 5、加强违法生育查处力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60%以上,历年征收率达80%以上,全面清理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并按规定处理到位,确保每个乡镇完成一例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查处任务。 6、乡(镇)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财政投入(社会抚养费除外)人均达到20元以上; 7、计划生育各项奖、优、免、补、扶政策全面落实; 8、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完整率和罗辑关系准确率均达95%以上。 9、稳定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 三、工作任务 (一)围绕一条主线:紧咬“一升三降”不放松,全面推进“强基提质”工程 (二)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建立人口计生诚信机制,实现市级下达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县的工作目标突破。二是绿色养老规范建设有新突破。 (三)狠抓三项重点:一是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整治;二是查处“两非”工作;三是规范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四)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依法管理新机制,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二是建立利益导向新机制,完善利导政策体系,推进绿色养老工程;三是建立宣传教育新机制,实施婚育新风“倡导工程”,推进生育文明建设。四是建立技术服务新机制,实施个性服务“健康工程”,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2年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着重在宣传的功能、实效和质量上下功夫。一是要积极融入新农村建设,把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纳入乡风文明建设之中,大力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生育文明示范窗口,塑造一批新家庭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培育一批新家庭生育文明带头人。二是继续广泛深入进行国情国策宣传教育,在全县掀起国情国策宣传学习的新高潮,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省市电视、报刊上多上新闻稿件,争取在《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江西日报》、《宜春日报》及省市电视台头版头条登载关于靖安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报道,努力扩大对外影响。四是要通过人口学校、宣传栏、宣传单、各级会议、广播电视、政务网络、文艺表演、流动服务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的重点内容要放在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利导政策、生育关怀、关爱女孩、婚育新风方面,通过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优质服务能力提升。一是筑牢网底,加强村组及社区硬件设施和人员队伍的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抓好乡、村服务所室建设,推动仁首、罗湾乡所新建改造工作,确保乡所百分之百达标,村室按照“一校三室一家一栏”阵地建设要求做到亮化美化,社区建立和完善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配齐配强村组(社区)计生专干,要求村有专干,组有组长,社区片有片长,楼有楼长,要确保各级专干的工资待遇。通过硬件设施、人员队伍的建设为广大育龄人群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良好服务环境。二是加大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狠抓“环孕检、孕期跟踪、人流引产、上环结扎”这一基础性、经常性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孕前、孕中和孕后三个环节管理,扎实开展每年2-3次的查环查孕和春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技术服务活动,确保环孕检率达90%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及时率达90%以上。重点抓好二女户及期内结扎、人流、引产,有效控制二孩出生,特别是“二女户”生多孩现象,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一升三降”任务的实现。三是抓好药具发放管理服务四项举措,继续实施药具“十进”工程,全面推进药具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国家免费药具发放政策宣传,实现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新突破。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有效治理整顿生育秩序。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查处力度,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加大法院、公安、教育、国土、房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违法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二是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违法生育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行为进行一次专项清查清理活动,依法按标准征收到位,处理到位,确保每个乡镇完成1例征收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的案件。三是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管理,对乡镇不按规定期限向县财政专户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挪用贪占、违规使用社会抚养费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优亲厚友擅自降低社会抚养费首征金额标准或者越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返还,降低的部分由征收的乡镇补足,也不予返还。四是重拳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纪检、公安、法院、检察、卫生、药监、计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以“两非”立案办理和处理到位为重点,集中力量、高压打击“两非”行为,严厉查处涉案人员。各乡镇要重点加强对二孩孕妇的全程跟踪管理,认真排查二孩孕妇孕情消失情况,积极查找“两非”案件线索,确保每个乡镇完成1例“两非”案件任务。 (四)进一步完善利导机制,深化惠民政策服务水平。一是规范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八项工程”: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奖励费,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户养老保险,对主动放弃二胎生育的模范计生户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困户实施生产、生活、生育“三生服务救助”,设立农村独女、二女家庭“优秀女孩成才奖”,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中考实行加10分的奖励,对计划生育家庭0—14周岁儿童,实行免费办理“爱心保险”;二是全面实施“绿色养老”工程,让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到“林果富民”的成果。各乡镇要把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当作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去规划、去推动、去落实,确保完成1—2个20亩以上的“绿色养老”基地。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普惠性政策中,体现与计划生育国策的兼容统一,并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上学、农业生产、创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和帮扶支持。 (五)进一步抓好村规民约的落实,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严格按照民主程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重点抓好村规民约的落实,实现规范的协议化管理;通过修订、落实村规民约,促进宣传教育、移风易俗和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鼓励与制约并举、政府与集体经济互动、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相衔接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落实和健全完善。要以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协会的工作积极性,为人口计生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创建“生育关怀”项目,打造具有靖安特色的品牌。同时,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增强村级自治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常态化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一盘棋”新机制,做好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个案录入率95%以上。建立完善“以房管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流入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求,推动管理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的管理服务范围,做到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同管理、同服务。同时,认真落实流出人口管理服务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切实提高流出已婚育龄对象环孕检证明的寄证率。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沟通与联系,坚决遏止流动人口“为超生而流动,在流动中超生”的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服务能力水平 坚持“选、育、用”相结合,对计生队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述职考评,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直接予以调整。一是切实配齐配强乡村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织牢网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生工作人员,尤其是技术人员,充实县乡计生队伍。二是切实加强计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计生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对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进行动态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干部年终考评。通过技术练兵、作风建设加强计生干部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计生工作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计生队伍。 (八)进一步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对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计生事业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人均达20元以上。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力度。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对出生政策符合率、出生漏报率、二女户结扎率、当年期内结扎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等5大指标以及“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清查清理、打击“两非”、流动人口管理、绿色养老、科技药具服务等5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四是继续实施“责任保证金”制。对二女户结扎、当年期内结扎、打击“两非”、征收名人富人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等四大重点工作继续收取责任保证金,根据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同奖同罚。四是建立工作奖励基金。为充分调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创新工作得到国家省、市、县充分认可并获得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的,予以重奖有功人员。 (九)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一是继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是认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发展提升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完善《靖安县人口计生系统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一把手”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等形式,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杜绝“门难进、脸以看、事难办”现象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广大育龄群众,依法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技术人员的服务行为。把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审批、奖励扶助落实等相关工作成效和群众的满意度结合起来,做到依法行政,执法文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急等工作的大局意识,树立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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