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表1-1
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新版)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 结论:良好,一般,差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 申报最大供餐人数: 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 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类别
子类别
审 查 内 容
分值
得分
小计
卫生
管理
(15分)
管理组织机构人员(5分)
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
5
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
证件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
※
制度(10分)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10
选址
远离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
※
有给排水条件,加工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建筑与布局
(56分)
建筑材料
与结构
(9分)
食品处理区厨房地面应平整、不渗水。易潮湿场所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坡度
2
食品处理区墙壁采用浅色、不渗水材料覆涂,食品处理区有1.5米以上的墙裙,专间铺设到顶
5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光洁、不吸水的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水蒸汽较多的场所,其天花板结构应能减少凝结水滴落
2
流程布局
(5分)
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按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
成品通道与原料通道、餐具回收通道分开设置
5
生熟食品的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
※
面积
(10分)
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适应
※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符合《规范》规定
10
粗加工
操作场所
(5分)
分别设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洗涤池,并有明显标识
※
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5
烹调场所
(10分)
使用对食品无污染的炉灶
5
设有足够的操作台,能满足生熟分开的要求
5
洗消场所
(5分)
充足、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3个专用水池)
※
餐具采用热力消毒
5
餐用具保洁(5分)
充足、有效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5
就餐场所
(7分)
有充足的、供用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
2
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
5
食品
贮存
(17分)
原料库
(15分)
设有专用的食品存放场所
10
库房内设足够的物品存放架,有通风防潮设施
5
热藏、冷藏(冻)设施
(2分)
有相应的、足够数量的热藏、冷藏(冷冻)设施,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
※
热藏、冷冻(藏 )库有温度监测装置
2
辅助卫生设施
(20分)
“三防”设施
加工经营场所内设有符合《规范》要求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
更衣场所
(7分)
设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并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
5
设有更衣柜、洗手设施
2
卫生间
(7分)
厕所设在食品处理区外、且为水冲式
※
其门口与食品加工间不直接相通
5
设有洗手设施
2
其它
卫生要求
(6分)
有相应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排烟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有专用的清洁工具清洗池
2
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油脂
2
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场所应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2
专间要求
(6分)
为独立隔间
※
入口处设预进间(加工经营场所500m2以上的餐馆和食堂)
※
设有更衣、洗手、消毒设施
※
设有符合要求的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备餐间除外)
※
设有相应容量的专用冷藏设施(备餐间除外)
※
设专用加工工具
※
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2
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传送窗
2
地面采用带水封的地漏排水(不得设置明沟)
2
烧烤间要求
(14分)
分设出入口
2
依次设腌制区(间)、烧烤卤制区(间)和晾凉区(间)
10
有烧烤用具专用清洗、存放设施
2
合计
128分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应得分: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实得分:
标化分:
企业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附表1-2
餐饮业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新版)
被检查单位: 结论:良好、一般、差
地址: 电话:
类别
子类别
不合格项目
扣分值
得分
小计
证件
(5分)
卫生许可证
(5分)
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不予评级
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经营
未亮证经营
5
卫生
管理
(35分)
制度
(10分)
卫生管理制度的不落实
10
组织机构
(5分)
无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20分)
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
10
在岗从业人员患有《规范》所列有碍食品卫生的疾患
5
在岗从业人员有不良卫生习惯
5
建筑与布局
有擅自更改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或使用功能等现象
※
环境卫生(11分)
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5
墙壁、天花板、门窗不洁,存在表面材料脱落、发霉等现象
2
未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2
废弃物存放容器或场所不密闭、外观不洁
2
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卫生(10分)
防蝇、防鼠、防尘等卫生防护设施不足或无效
5
使用非食品用容器或包装材料,加工用设施、设备、用具不洁
5
原料采购与贮存卫生
(27分)
采购
贮存
(17分)
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
批量采购主要食品及原料未索证,或无购货凭证,无登记,无验收记录
5
食品库房脏乱,与非食品混放
2
食品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
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0
热藏、
冷藏(冻)
(10分)
热藏、冷藏(冷冻)设施等维护不良,不清洁,保藏温度不
符合要求
5
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堆积、
挤压或混放
5
加工操作
卫生(77分)
一般要求(27分)
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未分开
5
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加工、存放存在交叉污染
10
餐具、食品或已盛装食品的容器直接置于地上
2
烹调后的熟食品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
5
餐饮具
卫生
(25分)
餐饮具、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消毒
10
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5
保洁不符合卫生要求
5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过程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5
专间卫生(25分)
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等未能正常运转
10
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不符合要求
10
专间内温度大于25℃(备餐间除外)
5
165分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应得分: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实得分:
标化分:
企业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