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7184044 上传时间:2024-12-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法规名称】 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3-03-13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正  文】 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第 1 条      本办法依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订定之。第 2 条      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工作,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适用视觉障碍者从事按摩业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第 3 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所称理疗按摩系指应用按摩手技或其辅助工具,为患者舒缓病痛维护健康之按摩行为。      第 4 条      从事理疗按摩工作者,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依本法领有身心障碍手册。      二取得按摩乙级技术士证并领有按摩技术士执业许可证。      三于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学校或符合教育部订颁之国外学历查证作业要点规定之学校修习理疗按摩相关专业技术领有证书;或参加政府机关      自行或委讬办理之理疗按摩专业训练领有证书。      第 5 条      从事理疗按摩工作者应先检具前条资格证明文件,向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申请核发理疗按摩许可证明。      第 6 条      领有理疗按摩许可证明之视觉障碍者得设置固定执业场所,并得在医疗机构从事理疗按摩工作。      第 7 条      教育主管机关应加强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工作之养成教育,并得以开设理疗按摩班次之方式办理。      第 8 条      劳工主管机关应自行或委讬办理视觉障碍者理疗按摩职业训练,并提供就业服务。      第 9 条      各公私立医疗机构得转介领有理疗按摩许可证明之视觉障碍者为其患者提供理疗按摩服务,或依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视实际情况优先进用领有理疗按摩许可证明之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工作。      第 10 条      直辖市、县 (市) 政府应辅导视觉障碍者从事理疗按摩工作,所需经费由视觉障碍者就业基金或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专户支应。      第 11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