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质期收货标准1;有效期为1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卖完须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2;有效期为3天以下(含3天)、1天以上的,须在第1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3;有效期为7天以下(含7天)、3天以上的,须在第1天起前3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4;有效期为10天以下(含10天)、7天以上的,须在前5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1 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5;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10天以上的,须在前7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2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消退。6;有效期为1个月以下(含1个月)、半个月以上的,须在前20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5天停止销
2、售并予以清退。7;有效期为3个月以下(含3个月)、1个月以上的,须在1个月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7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8;有效期为半年以下(含半年)、3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1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9;有效期为1年以下(含1年)、半年以上的,须在前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1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10;有效期为1年以上的,须在前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3个月内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11;所有粘贴有其他商场打价纸的商品不予验收。12;所有标注两种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的商品不予验收。13;所有外表生锈的商品(如罐头食品、铁罐装奶粉等)不予验收。14;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标贴单独粘贴的不予验收。附件: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