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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书面稿及电子版报送要求
1、关于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
(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要求如下:
①表头“申请审批表”学年统一输入“2009-2010学年”。
②“申请理由”包含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200~600字之间。国家励志奖学金要简要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相关内容要打印。其中,申请人签名为学生自己手写签名,不得打印,日期统一填写为“2010年10月28日”。
③获奖情况一栏:按院级奖励、校级奖励、省级奖励的顺序依次列明。
④年(班)级(专业)推荐意见:年级辅导员或团总支书记推荐意见,统一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内容统一为“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省政府奖学金内容统一为“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并且在XXXX方面成果突出,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其中:
ⅰ、推荐人:一律为年级辅导员或团总支书记姓名,签名为手写;
ⅱ、行政职务:有行政职务的如实填写,没有的,一律填写“专职辅导员”;
ⅲ、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10年11月1日”。
⑤院(系)意见:统一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加盖学院行政章(章务必要清晰)。、
⑥学校意见:统一填写为“经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2009–2010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日期为“2009年11月6日”。
(2)特别提示:
①学生申请、年级推荐、学院意见、学校意见四个时间不是都不能一致,从学生申请到学校审核时间要有间隔;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一定要差5天以上,公示期必须是5天以上。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相片统一为一寸彩色免冠相片(统一套用电子图像)。
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格式要求录入奖学金评审系统,三份审批表参照样表格式填写(字体、字号、行间距,按照样表默认格式,不得随意修改,不要从奖学金评审系统内直接导出)用A4纸反正面打印,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交省资助中心,另一份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上交学校资助中心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名以“学院名称+奖学金名称+学生姓名”命名,用文件夹分类。
2、关于国家助学金不需要报送申请审批表,只需报送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统一套用奖学金评审系统推荐的模板进行上报,要求如下:
(1)文件名命名为“××学院2010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名单”。
有关内容输入要求:
ⅱ①“出生年月”列格式统一为“年-月-日”,如‘1986-5-9’,不得为其它格式。
②“入学日期”列格式统一为入学当年的9月10日,如‘2007-9-10’,不得为其它格式。
③ “受助档次”列中,在相应受助档次中统一填写“1”。
④ “学生生源地”列中,在相应栏中统一填写“1”,其中: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自治区;
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9个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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