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供电管理制度 供电设施是确保医院医疗、生活、安全生产的重要设备之一,为了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医院供电管理制度如下: 一、医院供电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供电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后勤副院长任组长,总务科科长、基建办主任、保卫科科长、膳食科科长任组员,负责全院的各种供电的管理、协调、指挥等工作。 二、医院供电的分类 医院的供电主要分为医疗用电、生活用电、办公用电等。 三、医院用电的管理规定 1、全院职工、家属、住院患者等必须养成自觉节约用电的习惯,自觉做到人走关灯,杜绝浪费。 2、医院各科室、家属区均实行分户电表计量管理,科室用电计入成本、家属区住户用电按计量收费。 3、全
2、院职工、家属、住院患者等如果发现长明灯、漏电及其他配电故障现象,有责任报告总务科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赶到并及时修复。 4、任何部门及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使用大功率的取暖设备,需要使用大功率设备前应经电工班检查电源线路等情况并完善条件后方可使用。 四、医院供电的管理规定 1、医院供电要求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总务科具体负责。如遇供电局停电情况,应立即投入发电机供电,并尽快协调恢复通电、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应急工作。 2、全院供电设施的维护工作由总务科电工班负责,维修人员应在医院供电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在院内需要停电作业时,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如需大面积停电作业时,应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正常的医疗、生活用电。 3、院内各个用电单位都要安装有效的控制装置,如遇到局部供电故障可停止该局部的供电以便修复,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大范围停电。 4、电工班应加强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