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 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五)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六)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
2、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七)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八)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大方的现象。 (十)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十一)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十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三)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四)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