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非此情况为一般安全隐患。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矿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整改,矿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 1、总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2、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 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现场办公会汇报。 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生产部分管采掘机运通的副部长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每周末由各队队长组织队干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
3、、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每班由当班值班队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在班前会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风系统每月负责组织检查防突头面“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三专两闭锁”是否按规定安设及机构是否灵敏,两个风井的主扇风机和瓦斯抽放站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的。组织通风队、瓦斯队每周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及防灭火全面覆盖检查一次;各作业点有无瓦斯超限、积聚,局部通风质
4、量是否符合要求;风筒出口风量及距碛头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防突头面、启爆硐室是否完好;压风自救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反向(防爆)风门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按程序进行处理或不能处理的向调度室和主管通风矿领导汇报。 2、安监处牵头每月组织综合部、供销科、生产部、运输队对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是否按照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执行的。放炮方面,重点对撤人、断电工作、布岗到位、严格执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3、生产技术部要对采掘队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抓好初采、回撤、过断层旧巷、靠近煤柱下的开采、岔口楼眼
5、支护隐患排查。在火灾方面,重点是防灭火管理,加快采面的推进度,减少采空区漏风,做好预防性灌浆,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封闭火区要严格按措施执行。 4、机运系统重点抓好“五种人”的管理,认真按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检查三大保护、“三专二闭锁”安设和使用情况。每月对大型固定设备(主扇风机、抽放泵、压风机、主提升绞车、主排水泵、地面变电所等)运行情况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要安排处理和汇报,组织机电队、运输队对全矿供电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等隐患进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点做好洪讯期间的排水工作,检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电设备,一旦发现各种事故隐患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5、采掘队管理人员重点现场事故隐患排查。
6、要对顶板支护质量、碛头是否空顶、工作面通风断面、电气设备失爆、绞车等进行排查,并检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规程和措施执行的。 6、机电队、运输队、综合队负责对所管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处,还必须每周对各机房、供电系统、三大保护、瓦电、风电闭锁、运输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处问题、隐患安排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应向部门和公司调度室汇报。 7、生产技术部要参加矿、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重点对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归类,安排平衡队伍对隐患进行整改,并负责收集隐患整改情况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 1、安监处负责对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安监处下设采掘组、通风组、机运组、地面组。各小组各施其职负责监督检查
7、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三大规程、工程质量、技安措施等的执行情况。每次查到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书面呈报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批阅,并按批阅逐一落实,原则上谁查处,谁督促处理。能在现场整改的,则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临时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业,出井后,下达隐患处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关领导签字。对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给矿井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安监处负责收集各部门科室、队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单归类上报。并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2、在隐患排查管理的基础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一次重大隐患排查,并对汇报上来和检查到的事故隐患等级的
8、确认,经矿讨论确认后,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必须解决的隐患。各分管矿领导督促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组织整改,如果矿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书面上报集团公司,争取上级安排安措项目。 五、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各单位或队自查和矿、部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将隐患消除后方准恢复正常作
9、业,若无法将安全隐患处理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测,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生产。各业务部门对检查出并由矿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派专人进行现场督促和安全技术指导。各单位、队对隐患整改必须限期整改、责任到位,落实人头。 2、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应付了事,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类别落实到对应分管业务部门或接受整改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具体责任人头上。 重大事故汇报制度 为了及时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重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规
10、定适用于重大事故,但国家已有规定的除外。 三、重大事故的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逐级报告集团公司专属管理部门和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第一项所列部门。 六、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队组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能够全面反
11、映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并由矿调度室及时上报公司总调度和有关部门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重大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事故汇报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急救措施等。 七、重大事故发生后,矿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成重大事故调查组,
12、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证据工作。 八、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及时请示上级或配合执法部门人员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九、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重大事故调查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重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十、事故发生涉及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3、不积极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调查事故的。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