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心理部制度修改
院心理部工作制度
一、规章制度
1.学生加入心理部须参加该部门的招新,通过部门的严格审核后,方能加入本部门。
2.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积极向上,争取成为其它同学学习的榜样。
3.成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按规定承担本部门职务工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4.在例会或活动期间,成员有重要事情需请假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长提交请假条,经签字后方能生效。
5.学生退出心理部,须向该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经过部门严格商议,做出决定后,方可退出本部门。
6.每一位成员必须树立自己的主人意识,对学校和本部门的事要密切关注。
7.若有成员违反有关规定者,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日常工作
1.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
2.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教育知识。
3.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关注,建立学生档案。
4.对学生常见的轻微心理问题进行必要咨询,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提出治疗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负责对心理部成员,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6.配合并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纪律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工作态度认真,兢兢业业。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开会三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出部门。
3.部门开展活动,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五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出本部门。
4.每次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按规定请假。
5.每次会议做好开会记录,按时上交工作总结。
6.部门成员要团结友爱,携手奋斗,使我院心理部更出色。
附则:
1、本工作制度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心理部。
2、以上规定作为部门成员评优的审核标准。
院心理部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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